亥卯未木局本氣已旺,再逢寅辰方局,木勢更強,庚辛官星虛浮無根,無法為用。
任鐵樵舉例,某造亥卯未全透辛金,地支見寅辰,行運至酉金官星得根)時反遭破局,終至落職;若局中透丁火製辛金,則可轉凶為吉。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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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中的“論方局”主要圍繞地支三會局方局)與三合局的理論展開,係統闡述了其形成條件、力量特征、對命理格局的影響及實際應用原則。
以下是核心內容的總結:
一、方局的定義與分類
方局即三會局,指三個連續地支組成的方位之氣聚合,包括:
東方木局:寅卯辰
南方火局:巳午未
西方金局:申酉戌
北方水局:亥子醜
方局的本質是“一氣專旺”,強調方位五行的純粹性與連貫性,其力量通常大於三合局如亥卯未木局)。
二、方局的形成條件與力量特征
1.完整聚合:
需三字齊全,缺一不可,且不要求順序或緊貼。
例如,寅卯辰全見即可成東方木局,無需相鄰。
2.天乾元神透出:
方局成格需天乾透出對應五行如木局透甲乙木),否則力量分散。
若天乾混雜其他五行如木局透金),則破壞格局純粹性,稱為“乾頭反複”,易導致運勢波動。
3.力量對比:
方局的力量強於三合局,因其地支連續且主氣集中。
例如,寅卯辰全見的木局力量遠超亥卯未三合木局。
但方局的穩定性較弱,易受刑衝克害影響而破局。
三、方局的混雜與辯證應用
1.混雜的影響:
傳統觀點認為方局需純粹,忌混入其他地支。
但袁樹珊及任鐵樵)提出辯證看法:
若混入生旺之神如木方見亥水,水生木)或財星如木方見未土,木克土為財),可能增強格局生機或穩固性,未必有害。
例如,寅卯辰木局見未土,未為木之餘氣,可視為“木盤根之地”,反而有利。
2.局混用狹:
三合局局)因地支間生合關係,應用更靈活;方局方)側重一方之氣,作用相對單一。
論命時需避免強行附會方局,而應綜合五行生克動態分析。
四、方局的命理應用原則
1.日主與月令的配合:
以戊日為例:寅月見寅卯辰,以七殺論;卯月見寅卯辰,以正官論;己日則相反。辰月需權衡寅卯力量,區分官殺。
若方局與月令主氣衝突,需結合全局五行平衡判斷用神。
2.大運流年的影響:
方局成格者,行運需順其氣勢。
例如,木方喜南方火運泄秀,忌西方金運克破。
若方局混雜或天乾反複,需通過大運調和。
例如,木方乾透甲木,再見亥水生助,需火運泄秀以平衡。
3.案例解析:
寅卯辰全見,天乾甲木透出:身殺兩停,若地支有未土通根,可名利雙收如鼎甲出身)。
若未土缺失,日主虛脫,需大運補足。
方局齊來如寅卯辰兼未):需天乾無反複如透火泄秀),否則易因五行過亢引發災禍。
五、方局與三合局的對比
特征方局三會局)三合局
力量更強,一氣專旺較弱,依賴生旺墓循環
穩定性弱,易受刑衝克害破局較強,需緊貼衝支才破局
應用範圍較狹,側重一方之氣較廣,可衍生多種命理作用
天乾要求需透出元神,忌混雜天乾可輔助,允許一定靈活性
六、袁樹珊的核心觀點
1.靈活辯證:
反對機械套用“方局必純”的規則,主張結合五行生克、地支藏乾及大運動態分析混雜的影響。
2.全局平衡:
方局的吉凶取決於是否與日主、月令及其他神煞如印星、財官)配合,需綜合判斷用神與忌神。
3.實踐導向:
通過具體案例如身殺兩停、火土運助勢)說明方局在命理中的實際應用,強調“貴中和”的核心思想。
總結
《命理探源》中的“論方局”以三會局為核心,係統闡述了其定義、力量、應用及與三合局的區彆。
袁樹珊在繼承傳統理論的基礎上,提出辯證靈活的觀點,強調天乾透出、五行平衡及大運調和的重要性。
方局的分析需結合全局動態,而非孤立看待地支組合,這一思想體現了命理學“變易”與“不易”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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