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歌雲:太歲、劍鋒、伏屍同。二曰太陽,並天空。三是喪門,及地喪。四為勾絞,貫索同。五值官符,聯五鬼。六逢死符,小耗從。七見歲破,與大耗。八臨暴敗,天厄宮。九應飛廉,白虎位。十來卷舌,福星宗。十一天狗,吊客患。十二病符,切莫逢。
譯文:
古歌雲:太歲、劍鋒、伏屍三星同現。
第二句為太陽與天空二星。
第三句為喪門與地喪二星。
第四句為勾絞與貫索二星。
第五句為官符與五鬼二星。
第六句為死符與小耗二星。
第七句為歲破與大耗二星。
第八句為暴敗與天厄二星。
第九句為飛廉與白虎二星。
第十句為卷舌與福星二星。
第十一句為天狗與吊客二星。
第十二句為病符星,切記不可逢遇。
注解:
此古歌出自《神峰通考》《星平會海》等典籍,以十二地支為序,每句對應流年神煞組合。
如“太歲、劍鋒、伏屍同”指子年生人逢子年本命年)時,太歲、劍鋒、伏屍三星同現,主需防傷病與健康隱患。
神煞體係中,吉神如太陽主貴人相助,凶煞如白虎主血光之災,需結合八字五行生克綜合判斷。
袁樹珊在按語中指出此歌訣“凶煞十之九,吉神十之一”,強調不可機械套用。
原文:
以生年為主,每句一位,以次順排。假如今年甲子流年,即以子起太歲、劍鋒、伏屍。醜起太陽、天空。寅起喪門、地喪。卯起勾絞、貫索。辰起官符、五鬼。巳起死符、小耗。午至亥。餘年同,仿此推。
譯文:
以出生年地支為主,每句對應一個地支,依次順排。
例如今年為甲子流年,即以子位起太歲、劍鋒、伏屍。
醜位起太陽、天空。
寅位起喪門、地喪。
卯位起勾絞、貫索。
辰位起官符、五鬼。
巳位起死符、小耗。
午至亥位依此類推。
其餘年份同理,仿照此方法推算。
注解:
此段說明神煞推算方法:以生年地支為起點,按十二地支順序對應古歌十二句。
如2024年甲辰年,若某人生年地支為酉屬雞),則酉位對應第六句“死符、小耗從”,主該年需防健康與破財問題。
袁樹珊在按語中批評此方法“舍乾支五行生克之至理”,認為僅憑生肖對應神煞缺乏精準性。
原文:
按:流年神煞古歌共十二句,應十二枝,載在《神峰通考》及《星平會海》等書。
然凶煞有十之九,吉神僅十之一,其不適用可知。
個人固執此說,輒謂人之命宮,如值流年吉神,其年則福。值凶煞,其年則禍。
譯文:
按:流年神煞古歌共十二句,對應十二地支,記載於《神峰通考》《星平會海》等書中。
然而凶煞占十分之九,吉神僅占十分之一,其局限性顯而易見。
有人固執此說,動輒稱命宮若逢流年吉神,該年必福;若逢凶煞,該年必禍。
注解:
袁樹珊指出古歌中凶煞占比過高十之有九),且生肖對應人群龐大每生肖占總人口十二分之一),難以精準應驗。
他反對將神煞作為唯一判斷依據,強調需結合八字五行生克與個人努力,例如命局財星強旺者逢大耗未必破財,反可能因投資獲利。
原文:
又謂小限起生月,逆行十二位。值吉神,其月則吉。值凶煞,其月則凶。舍乾支五行生克之至理,而惟務此虛文,宜其毫無效驗,貽譏大雅。
譯文:
又有人主張小限從生月起,逆行十二位。
若逢吉神,該月則吉;若逢凶煞,該月則凶。
舍棄乾支五行生克的根本道理,僅追求這些虛浮的形式,自然毫無效驗,難免被大雅之士譏笑。
注解:
“小限起生月”是傳統命理中推算流月吉凶的方法,即從出生月份起逆行十二地支,對應神煞判斷每月運勢。
袁樹珊認為此方法脫離五行生克的核心邏輯,例如火旺者逢流月火煞若得水調候反可化解,而非單純以凶論。
他主張“革除此俗習”,將神煞內容歸入評斷門而非單獨神煞門,體現其辯證思維。
原文:
故此篇不列於神煞門,而評斷門,又但論宮限之向背理由者,蓋欲革除此俗習也。茲因友人函詢,特補錄之。
譯文:
因此,此篇內容不列入神煞門,而置於評斷門,且僅討論宮限的向背原理,實為革除這種世俗陋習。現因友人函詢,特此補錄。
注解:
袁樹珊在《命理探源》中將神煞理論歸入“評斷門”而非“神煞門”,旨在強調神煞需與八字格局、大運走勢結合分析,反對孤立使用。
他提出“八不占”原則,拒絕為心術不正者推算,體現倫理關懷。
此次補錄是因友人谘詢,並非認可機械套用,而是作為批判對象供讀者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