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濤把幾張歌單砸到靜安手裡,順手把靜安手裡的雜誌拿走了。
靜安說:“那是給小哥的,你拿走乾啥?”
葛濤說:“你不務正業,書沒收!”
等唱完歌,靜安到後屋辦公室去找小哥,看到葛濤躺在幾個排在一起的椅子上,一邊抽煙,一邊看雜誌呢。
靜安伸手把雜誌從葛濤手裡搶了過來,說:“你看書的時候還抽煙?”
葛濤愣住了:“我看書的時候抽煙怎麼了?犯誰家的王法了?”
靜安說:“那你把書都熏臭了,熏得都是煙味。”
葛濤哈哈大笑,從桌子上抓起煙盒,聳出一支煙,遞給靜安。他拿起打火機,又給靜安點上煙。
葛濤看著靜安熟練地抽煙,他笑著說:“大姐,你自己也抽煙,你還煩我抽煙?”
靜安說:“那不一樣,我抽煙抽得少,再說我看書的時候,從來都是洗乾淨手再看書的。”
葛濤說:“你把書當祖宗供起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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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雖然鬥嘴,不過,葛濤從眼眉底下斜倪著靜安,說:“真看不出來呀,你會唱歌,又會寫兩筆,文武全才呢。”
靜安笑笑:“這算啥,小時候我還學過功夫呢,都是自學的,那時候馬步能蹲半小時。”
葛濤驚訝地說:“你會功夫,還被九光欺負成那樣?””
靜安聽到九光的名字,不高興,蹙著眉頭,沒再說話,拿著雜誌走了。
走廊裡,看到李宏偉。
靜安說:“小哥,送你一本雜誌。”
李宏偉接過雜誌,看到封麵上,寫著《我的圍城》,作者,陳靜安。
他眼睛一亮,說:“哎呀,又發表一個?你寫小說發表的也太容易了。”
靜安嘟著嘴,說:“容易啥呀,這篇小說我改了七八遍,我都想撕了不改了,都改得要吐了。可車老師讓我改,我就想著最後改一次,要是不行再也不寫了——”
靜安說著,自己先笑了。
李宏偉說:“我上學的時候,看過誰的書了呢,說好文章都是改出來的——”
靜安記得這是魯迅說過的話。
她知道小哥是鼓勵她。寫小說,在雜誌上發表小說,是一件有麵子的事情。跟她在舞廳唱歌,完全是兩回事。
靜安抽空去了一趟母親的裁縫店,幫母親拆開要修改的衣服。臨走時,才把一本雜誌,放到縫紉機上。
靜安輕聲地說:“媽,這上麵刊登了我的小說——”
也不等母親回話,她就趕緊邁步出門。
跑過馬路,走到對麵了,才抬頭往母親的裁縫店去看。看到母親停下手裡的活兒,拿起雜誌翻看著。
靜安的臉上露出笑容。
但是,這天晚上,靜安就笑不出來,二平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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