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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榮辱廉恥觀,宣公十二年(1 / 2)

榮辱觀與禮義廉恥的訓誡,追求真善美的社會品德,連同堅定頑強的意誌信念、百折不撓的品格,以及靈活反思、借鑒創新的行事智慧,從古至今始終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們不僅貫穿個人成長全程,是涵養優良團隊合作與競爭意識的“導向器”;更與法律、道德觀念一道,成為維係社會與國家順應時代潮流、實現健康穩定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無論是駐守祖國邊疆、站崗放哨以扞衛國家主權的邊防軍人,在日常訓練與實戰演練中磨礪本領的武警官兵及各軍種將士;還是科研人員、醫護工作者、教師、工人等各行各業,以汗水在崗位上書寫人生價值的勞動者;亦或是從呱呱墜地起便在祖國嗬護下,勤奮汲取知識、向著理想堅定前行的青少年學子——想必彼此之間,都由這樣一條隱約的精神譜係悄然連接。

這條精神譜係如無聲的河流,淌過邊防哨所的晨霜,將軍人“寸土不讓”的堅守,融入科研實驗室的燈光裡:科研人員攥著圖紙熬過的無數深夜,何嘗不是另一種“守土”?守的正是技術自主的底氣。它也掠過醫院急診室的長廊,醫生在手術台前彎下的脊背、護士在病床邊輕柔的安撫,都將“仁心”這枚自古傳下的印記,深深烙進每一次與病痛的對峙中。

校園裡的琅琅書聲中,也裹著它的回響。孩子們在課本裡品讀古人“知恥明禮”的故事,在操場為班級接力賽拚儘全力時,眼底躍動的光,與車間裡工人師傅打磨零件的專注、教師在黑板上書寫的認真,原是同一種光亮——那是“把事做好”的本分,是“讓日子更好”的熱望。

就連街角早點鋪的攤主,天未亮便支起攤子,把麵揉得筋道、把粥熬得稠暖,守的不正是“誠信”二字?社區裡幫鄰居捎帶東西的老人,念叨著“鄰裡該互相幫襯”,又何嘗不是“禮義”在煙火氣裡的鮮活模樣。這條譜係從非高高在上的教條,它就藏在每雙踏實向前的腳步裡,把個人的“小日子”“小目標”,悄悄織進團隊齊頭並進的征程中,織進社會穩健前行的脈絡裡,也織進國家在時代浪潮中穩穩立足的根基裡。

榮辱廉恥觀,從概念定義上來講,是一套關乎個體與群體行為價值判斷的準則:“榮”指向值得尊崇的正向行為,如堅守道義、奉獻擔當;“辱”則對應遭人鄙夷的失範之舉,像背信棄義、損人利己;“廉”強調對私欲的克製,是不貪不占、清白守正的操守;“恥”則是內心的道德警醒,讓人在言行有失時知愧自省。

這套觀念從來不是孤立的條文,而是與社會運行的肌理緊密相嵌。它像一把精準的標尺,既丈量著個人在公與私、是與非之間的選擇——是在崗位上恪儘職守還是敷衍塞責,是麵對誘惑時堅守底線還是隨波逐流,都能從中找到評判的坐標;也規範著群體交往的邊界,鄰裡間是否守禮、社群中是否尚義,背後往往藏著榮辱廉恥觀的影子。

更關鍵的是,它帶著曆史的溫度。從古籍裡“知恥近乎勇”的訓誡,到民間“廉者不受嗟來之食”的俗諺,再到如今社會對“最美逆行者”的推崇、對失德行為的譴責,可見這套觀念始終在生長:內核裡的善惡標尺未曾偏移,外在卻總能順著時代的脈絡,收納進新的內涵——比如當下對“網絡空間守德”的倡導,正是“恥”的觀念在數字時代的延伸,讓這套古老的價值準則,始終能照見當下的生活。

然而,當我們嘗試從多角度多領域,以及更深層次的角度,深入探索其中蘊含的深層內涵時,我們便會發現,榮辱廉恥觀從來不是靜態的“道德模板”,而是一套與人性、社會結構、文明進程深度勾連的“價值生態”。

從人性維度看,它實則是對人“社會性”與“個體性”的平衡——人既需在群體中明確“何為體麵”以獲得認同,也需借“知恥”的底線守住個體的精神尊嚴,就像有人為了團隊榮譽咬牙完成艱難任務,也有人因私德有虧而深夜自省,這兩種姿態背後,都是榮辱廉恥觀在人性褶皺裡的自然生長。

從社會運行的角度深究,它更像“隱性黏合劑”。法律靠強製力規範行為,而榮辱廉恥觀靠“體麵感”“羞恥心”引導自覺:企業管理者因“廉”字拒絕灰色交易,不僅是守德,更是在維護市場的信任基石;普通人在公共場合守禮,看似微小,實則在為社會運行減少摩擦——它讓許多不必靠法條約束的事,靠人心的“是非秤”就落了地。

若再往文明傳承的深處看,它還藏著一個民族的精神密碼。不同文化或許對“榮”的具體指向有差異,但“恥”的底線往往相通,而中國語境下的榮辱廉恥觀,始終帶著“家國同構”的底色:古人講“以天下為己任”是榮,如今邊防軍人說“腳下的土地就是家”也是榮;過去“為官不廉”遭唾棄,現在“侵占公共利益”被譴責——這層層遞進的內涵裡,藏著的正是文化基因在時代裡的續接與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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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從古至今、古今中外,又不知有多少名人大家對此有著十分深刻的理解認知,用他們的名言警句和著作典籍,以及一係列典型事例,在無聲之中向我們默默詮釋其中的重要性。

孔夫子一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將禮義廉恥融入治國安邦的構想,他周遊列國雖屢遭困頓,卻始終以“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自守,用一生行止注解著“榮”的分量。南宋文天祥兵敗被俘,麵對元軍的威逼利誘,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絕筆明誌,這正是將“榮”的堅守刻進骨血——即便身死,也不肯讓“辱”沾染名節,其事跡至今讀來仍讓人熱血翻湧。

西方先哲亦對此多有洞見。蘇格拉底被雅典法庭判處死刑時,本可逃離卻選擇飲鴆,他說“守法即正義”,這份對規則與道義的敬畏,與東方“廉恥”中“守正不阿”的內核暗合。而近代以來,居裡夫人在發現鐳元素後,毅然放棄專利權,隻因“科學家屬於人類”,這份不貪私利的“廉”,讓她的榮耀超越了科研成就本身,成了跨越國界的精神標杆。

就連民間流傳的故事裡也藏著這樣的注解。明代海瑞任應天巡撫時,穿布袍、吃糙米,麵對鄉紳的賄賂毫不動容,百姓稱他“海青天”,他用“一錢太守”般的自守,讓“廉”字在柴米油鹽的世間有了具象模樣;清代林則徐“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呐喊,更是將個人榮辱與家國命運綁在一起,讓“榮”的內涵跳出了一己之私,多了份山河為重的壯闊。這些人或著書立說,或躬身踐行,早已將榮辱廉恥觀的重要性,織進了文明的長卷裡。

放眼現代以及未來,榮辱廉恥觀更非過時的“舊標尺”,反而像經過時代打磨的“導航儀”,在日新月異的社會裡愈發顯出校準方向的力量。

當下的世界,科技在加速重構生活——網絡讓言行的傳播半徑無限擴大,有人借直播助農傳遞“勤勞之榮”,也有人因造謠傳謠觸碰“失德之恥”;人工智能帶來效率革命,而“算法倫理”的討論背後,藏的仍是“廉”的底線——不利用技術侵占他人利益,不借智能手段模糊是非邊界。這些新場景裡,看似是新問題,實則仍需榮辱廉恥觀來錨定:何為該守的“正”,何為該避的“邪”,答案從未因技術迭代而模糊。

望向未來,當社會分工更細密、文明交融更深入,這份觀念更會是個體安身、群體聚力的根基。青少年在元宇宙裡學習時,“知恥”會讓他們拒絕抄襲作弊;跨國團隊合作攻關時,“廉”的操守會讓合作少些算計、多些坦誠;即便麵對未知的挑戰,“榮”所指向的擔當與道義——比如為人類共同福祉探索新路徑,為守護家園挺身而出——也會是穿越迷霧的光。

它從不是束縛人的枷鎖,而是給人底氣的坐標。未來的日子裡,它或許會換著模樣融入生活,卻永遠會在人們選擇的瞬間輕聲提醒:守好內心的榮辱廉恥,走的每一步才更踏實,望向的遠方才更清晰。

回望人類社會漫長發展演進史和發展演進曆程,在中國、歐洲各國乃至世界各國各民族各文明,對榮辱廉恥觀的認識、認知以及實踐反思,都深深紮根於各自的文化土壤,卻又在“辨是非、明善惡、守底線”的核心訴求上,展現出驚人的共通性——它們既是規範個體行為的“道德標尺”,也是維係文明存續的“精神紐帶”。

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與原始部落社會,榮辱廉恥觀便已帶著“生存與協作”的底色,悄然萌芽。那時沒有成文的訓誡,卻有刻在族群基因裡的“行為準則”:部落成員若在狩獵時畏縮逃跑,會被同伴投以鄙夷的目光——這是原始的“恥”,源於對群體生存的拖累;若有人冒險帶回充足的獵物,或在部落遭遇危機時挺身而出,會被推舉為首領,得到獸骨飾品的嘉獎——這便是最初的“榮”,是對協作與擔當的認可。

河姆渡遺址出土的陶罐上,有先民刻畫的“集體勞作圖”:畫麵裡沒有單獨突出的個體,所有人都彎腰協作插秧,這種“強調群體、排斥自私”的藝術表達,藏著早期“廉”的雛形——不獨占食物、不私藏工具,將個人所得融入部落共享,便是值得推崇的行為。而在歐洲的新石器時代聚落遺址中,考古學家發現過被刻意打碎的陶器:據推測,這可能是對“偷竊穀物”者的懲罰,破碎的器物不僅是物質損失,更是對其“失德”的公開警示,讓“恥”成為約束個體私欲的隱性力量。

即便是以遊牧為生的原始部落,也有著相似的價值邏輯。北方草原的先民中,“背信棄義者”會被剝奪參與部落盟會的資格,無法獲得他人的物資援助——這是用“群體排斥”來強化“義”的重要性;美洲的瑪雅原始部落裡,祭司會在祭祀儀式上表彰“守護部落火種”的人,將其稱為“太陽的使者”,這種榮譽認定,本質上是對“堅守責任”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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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原始社會的實踐,雖簡陋卻直接:“榮”始終與“利於群體”綁定,“恥”則指向“危害協作”的行為,“廉”是對“共享資源不私占”的樸素堅守,“恥”是對“破壞規則”的內心警醒。它們沒有複雜的概念定義,卻像部落篝火旁的故事,一代代口耳相傳,成為後來各文明榮辱觀的“源頭微光”——當人類從部落走向城邦、從蒙昧走向文明,這些源於生存與協作的價值內核,便在文化的滋養中,慢慢生長成更係統、更深刻的榮辱廉恥觀,卻始終沒丟“辨是非、明善惡、守底線”的最初底色。

與此同時,在中國廣袤大地上孕育的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紅山文化,以及同時期世界各國各文明的代表性文化遺址的洞穴岩壁畫、石製玉製乃至早期青銅金屬工具器皿,還有其他手工藝品中,對於榮辱廉恥領域的認知與感悟,早已跳出“生存協作”的樸素框架,化作器物與藝術裡的“隱性符號”,悄悄記錄著早期文明對“善惡、公私、榮辱”的思考。

中國的史前文化遺址中,這類印記格外鮮明。裴李崗文化的磨製石鐮上,幾乎找不到隨意敲打的痕跡——先民們將石鐮打磨得刃口平齊、握柄光滑,不僅是為了方便收割,更藏著“認真做事為尊”的態度:一把粗糙的石鐮會被同伴視作“敷衍勞作”,而精細的工具則象征著“對集體貢獻的重視”,這便是“榮”與“恥”在勞動工具上的早期映射。仰韶文化的彩陶尤為典型,人麵魚紋彩陶盆上,魚紋線條均勻、圖案對稱,沒有出現過“魚身殘缺、線條雜亂”的次品;考古學家推測,繪製者若畫出劣質圖案,會被認為“褻瀆了部落圖騰”,這種對“完美”的追求,本質是對“責任與敬畏”的推崇,暗合“廉”所強調的“不敷衍、守本分”。

到了良渚文化與紅山文化時期,玉器成為承載榮辱廉恥觀的核心載體。良渚遺址出土的玉琮,外方內圓、紋飾規整,隻有部落裡“主持祭祀、守護族群”的人才能佩戴——玉琮的“規整”象征著“行事端正”,佩戴資格則對應“擔當與榮耀”,若普通人私自持有,會被視作“僭越”,這便是“恥”的邊界在器物上的固化。紅山文化的玉豬龍,造型莊重、工藝精湛,多出土於部落首領的墓葬中,它不僅是權力的象征,更代表“首領需如玉龍般守護族人”的責任:若首領失職,玉豬龍便會被認為“失去靈性”,這種“器物與德行綁定”的認知,早已超越了簡單的物質意義。

同期的世界其他文明中,類似的表達同樣存在。歐洲阿爾塔米拉洞穴的岩壁畫上,“成功狩獵野牛”的場景被反複刻畫:獵人的姿態英勇、動作有力,而畫麵裡從未出現“畏縮逃跑”的人物——這種“隻記錄榮耀、摒棄恥辱”的創作選擇,是將“勇敢擔當”奉為榮、“怯懦退縮”視為恥的直接體現。兩河流域的蘇美爾文明遺址中,出土的早期青銅器皿上,刻有“不私吞糧食”的楔形文字圖案:器皿用於部落糧食分配,刻字則是對“公平分配、不貪私利”的警示,與中國史前文化中“共享資源為廉”的認知異曲同工。美洲阿茲特克文明的石製工具上,常刻有“互助耕種”的紋樣,若工具使用者拒絕幫助同伴,會被要求“磨去紋樣”——這是用“器物符號的剝奪”來懲罰“自私”,讓“恥”成為可見的警示。

這些器物與藝術,從來不是冰冷的“古董”,而是早期文明對榮辱廉恥觀的“無聲書寫”。它們或許沒有成文的定義,卻用“精細的工具、規整的紋飾、專屬的玉器”告訴後人:對“榮”的推崇擔當、認真、敬畏)、對“恥”的規避僭越、怯懦、自私)、對“廉”的堅守本分、公平、不貪),從來都是人類文明共通的追求——這些刻在器物上的印記,如同文明的“基因密碼”,為後來各民族係統的榮辱廉恥觀,埋下了最早的種子。

緊接著,伴隨著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係進一步優化,生產工具性能的進一步提升,當人類社會逐漸脫離野蠻時代,逐步朝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發展演進時,在中國、歐洲各國,乃至世界各國各民族各文明,對於榮辱廉恥觀的認知與認識,相較於先前,也是從“樸素的群體共識”升級為“係統的價值體係”——它不再僅僅依附於器物與日常行為,而是與“等級秩序、倫理規範、國家治理”深度綁定,成為維係社會結構的“顯性準則”,既有了成文的訓誡,也有了明確的獎懲機製。

與此同時,在整個人類社會發展演進史上都頗有分量,且相對漫長曆史階段,榮辱廉恥觀,作為與統治階層法律體係“相輔相成”思想道德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上至王侯將相與各州府縣各品級官吏官員與士家大族,下至市農工商各行各業平民百姓,在平時的言行舉止和處事原則上,都是思想價值體係和重要“導向”和“索引”,同時在詔令政策、生產生活,交際交往、國事外交、攻伐戰役以及其他諸多領域產生了巨大影響,並引發思想教育大師和有識之士在各行各業與各大領域的熱烈辯論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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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伴隨著時光日新月異般的發展,榮辱廉恥觀思想價值體係也是日趨成熟,且伴隨著相應總結延伸的官方與民間著作典籍的出現和日益進步,以及在江湖俠客和民間市井生活為藍本和題材的小說和其他文學作品的延伸,其思想精神同樣“潛移默化”般融入著作典籍和各文學藝術作品中,為人們理性認識“真善美”,塑造完善成熟健康思想道德價值體係奠定深刻基礎。

而在雨後春筍一樣規模龐大且數量眾多的專業領域著作典籍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時代浪潮下,這些認知內容的價值體現,也無不生動的展現出來。

在中國,早在夏商周時期,官方典籍便已成為榮辱廉恥觀的“製度化載體”。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中,除了祭祀與農事的記錄,還留存著商王對貴族“失德”的訓誡——如“王曰:‘不惠於民,非我族榮’”,將“體恤民眾”與“家族榮譽”綁定,把“苛待百姓”歸為“宗族之恥”,這是早期通過官方文書明確榮辱邊界的直接證據。西周的《尚書·周書》更是係統闡述了“廉恥與治國”的關聯,《牧誓》中周武王列舉商紂王“暴虐百姓、殘害忠良”的罪狀,稱其“棄廉恥、失天命”,將“失廉恥”上升為“失國”的根源,而周人倡導的“敬天保民、明德慎罰”,則成為貴族階層的“榮之準則”,連分封諸侯時,周天子都會以“守廉恥、保疆土”作為授土的條件。

春秋戰國時代,思想的“百家爭鳴”讓榮辱廉恥觀突破了“官方單一闡釋”,形成了多元碰撞又內核相通的價值圖譜——諸子百家雖政見各異,卻都將“廉恥”視作立人、治國的根基,隻是從不同維度賦予其內涵,再通過著作與言論,將這些認知播撒到士大夫與平民階層。

儒家將“廉恥”與“仁禮”深度綁定,孔子在《論語》中反複強調“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把“言行不一”視作君子的恥辱;“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則明確定義“以不義手段謀利”為“榮”的反麵。孟子更進一步,在《離婁下》中提出“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將“知恥”提升到“人性本質”的高度,他推崇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是“榮”的終極模樣——即便身處困厄,也要守住道義底線。而荀子在《勸學》中說“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把“自省知恥”作為修身的關鍵,讓廉恥觀從“外在規範”變成“內在自覺”。

法家雖重“法治”,卻也承認廉恥對官吏的約束作用。管仲在《管子·牧民》中首次提出“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將廉恥與禮義並列為支撐國家的“四根支柱”,他認為官吏若“廉不蔽惡”因清廉而不隱瞞惡行),百姓便會信服,這是把“廉”作為官員的核心操守。韓非子則在《韓非子·奸劫弑臣》中批判“士大夫行私而忘公”,稱其“不知廉恥之節”,主張用“明賞罰”強化廉恥觀——對清廉奉公者“加官進爵”榮),對貪贓枉法者“刑及家族”恥),讓製度與道德形成雙重約束。

墨家從“兼愛非攻”的立場詮釋榮辱,墨子在《墨子·非攻》中說“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痛斥“把侵略視為榮耀”的荒謬,將“兼愛天下、扶危濟困”奉為“榮”;他還強調“節用”,反對貴族“厚葬靡財”,認為這種行為“耗民之力,奪民之財”,是“不知廉恥”的體現。而道家雖主張“無為”,卻也在《道德經》中提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將“過度貪婪”視作“恥辱”的根源,把“知足守分”作為“榮”的底色——這種對“私欲的克製”,與其他學派的“廉”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除了諸子著作,這一時期的史書與文學作品,也成為榮辱廉恥觀的“傳播載體”。《左傳》中記錄“晏子拒賜”的故事:齊景公想賞賜晏子封地,晏子三次拒絕,稱“利過則為敗”,其“不貪非分之利”的廉,被後世奉為官員典範;《戰國策》裡“荊軻刺秦”的壯舉,雖成敗未知,卻因“重諾守信、為國赴死”的擔當,成為“榮”的象征。就連民間流傳的歌謠,也在傳遞廉恥認知——如《詩經·魏風·伐檀》中“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的質問,正是對“不勞而獲、侵占民利”者的譴責,將“不勞而獲”歸為“恥”的範疇。

春秋戰國的特殊之處,在於它讓榮辱廉恥觀從“官方的製度訓誡”,變成了“全民的思想討論”——無論是朝堂上的諸子辯論,還是史書中的人物事跡,亦或是民間的歌謠批判,都在回答“何為榮、何為恥、何為廉、何為恥”。這些多元的闡釋與鮮活的案例,讓廉恥觀不再是冰冷的規則,而是融入士大夫的修身、官吏的執政、百姓的生活,為後世中國榮辱廉恥價值體係的成熟,打下了最深厚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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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兩漢時期,榮辱廉恥觀從“多元討論”轉向“大一統整合”,先是在秦朝法治框架下成為“製度附庸”,後在漢代“獨尊儒術”後與儒家倫理深度融合,最終形成“官民共守”的價值準則——它既通過律令強製約束行為,也借教育與教化滲透人心,成為維係中央集權社會的“精神紐帶”。

秦朝以“法治”為核心,將榮辱廉恥觀納入律令體係,用獎懲機製強化“公利至上”的導向。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中,明確規定官吏需“清廉毋謗,謹慎毋怠”,將“清廉”“儘職”定為“榮”,若“貪贓枉法”“玩忽職守”,不僅會被“黥為城旦”臉上刺字罰築城),還會“籍其家”沒收家產),讓家族蒙羞——這種“個人榮辱與家族命運綁定”的懲罰,讓“廉”成為官吏不敢觸碰的底線。對平民而言,秦律鼓勵“耕戰”,若能“斬敵首、繳糧食”,可獲“爵位”與“田宅”榮);若“逃避徭役、私鬥傷人”,則會被“罰為隸臣”恥),連鄰裡都需連坐——此時的榮辱廉恥,更像是服務於“富國強兵”的工具,少了思想溫度,卻多了製度剛性。

西漢初年,黃老思想盛行,榮辱廉恥觀暫歸“低調”,但蕭何製定的《九章律》仍延續秦製“重廉懲貪”,隻是增添了“以德輔法”的色彩。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董仲舒以“天人感應”為理論基礎,將儒家的“禮義廉恥”與“皇權天命”綁定,在《舉賢良對策》中提出“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讓儒家廉恥觀成為官方唯一認可的價值體係。此後,“孝廉”成為察舉製的核心科目——地方官需舉薦“孝順父母、清廉正直”者入朝為官,被舉薦者若品行有虧如不孝、貪財),舉薦者也會被追責。這種“以廉恥取士”的製度,讓“榮”與“仕途”直接掛鉤,“恥”則意味著徹底失去上升通道,如東漢的張奐因“拒絕羌人贈送的黃金馬匹”被讚為“廉吏典範”,官至大司農;而某郡太守因“搜刮民財”被揭發,不僅被免官,還被載入《後漢書·酷吏傳》,成為“恥”的反麵教材。

兩漢的典籍與教化,更讓榮辱廉恥觀“下沉至民間”。官方編訂的《禮記·曲禮》細化了日常行為的廉恥規範,如“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明確“貪財避禍”為恥;“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將“敬老”奉為榮。民間則通過“鄉約”“家訓”傳遞認知,如《顏氏家訓》的雛形兩漢民間家訓)中,常有“勿貪小利,勿辱門楣”的訓誡,把“個人廉恥”與“家族榮譽”深度綁定。文學作品也成為重要載體:司馬遷《史記》中的《循吏列傳》專門記載“孫叔敖、子產”等廉吏,稱其“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將“清廉執政”奉為官員之榮;《漢書·蘇武傳》中,蘇武“牧羊十九年不辱使命”,即便“杖漢節牧羊,節旄儘落”仍堅守初心,其“忠君守節”的事跡,成為“榮”的極致象征,連民間孩童都能傳唱“蘇武節,骨錚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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