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曆史記載與各行各業與各大領域對應時期專業知識的古書典籍,不僅是時光封存的“立體檔案”——翻開《史記》,能從“十二諸侯年表”裡觸摸春秋戰國的政權更迭,讀《天工開物》,可在“乃粒”“粹精”篇中窺見明代農耕的精耕細作,就連《齊民要術》裡“作醬法”的細致描述,都藏著魏晉時期飲食工藝的鮮活模樣;它們更像跨時空的“專業導師”,《營造法式》裡“材分製”的規範是宋代建築的技藝密碼,《本草綱目》中“草木部”的圖文對照藏著古代醫藥的實踐智慧,各行各業的門道與巧思,都被這般細致地收進了典籍的字縫裡。
與此同時,它們也是文化脈絡的“活態載體”。那些記載裡的用詞習慣,比如《禮記》中對祭祀禮儀的精準表述,藏著古人的思維方式;不同典籍對同一事件的參差記錄,像《三國誌》與《後漢書》對漢末戰事的不同側重,又映照著時代的價值取向,讓後世能順著這些文字的肌理,摸到文明傳承的脈搏。
而在紀時紀年方麵,這類典籍更藏著獨特的“時間密碼”。《春秋》裡“春王正月”的表述,是周代紀年禮製的直接留存;《資治通鑒》開篇“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的記時,既遵循了先秦“王公年次紀年”的傳統,又為後世梳理曆史時序提供了錨點。更有像《夏小正》這般的典籍,將農事活動與月相、物候綁定,“正月啟蟄”“三月攝桑”的記載,實則是古人用生活經驗校準時間的生動見證——這些紀時細節,讓零散的曆史事件有了精準的“時間坐標”,也讓後世得以循著文字裡的年月日,還原出更連貫的時代圖景。
至於其中所涵蓋的具體內容,則是十分豐富多樣,從古代官方與民間人文社科、科學技術,再到自然環境以及其他領域全方麵多維度多角度的彙編體係,也都像一座又一座內容豐富且詳實充盈的展覽“博物館”一般,每一頁典籍都是一方展台,陳列著時代的“展品”。你看《詩經》裡“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是民俗生活的展台,字句間擺著古人依時節起居的模樣;《考工記》裡“輪人”“匠人”的記述是手工業的展台,銅器的鑄造火候、車輪的輻條間距,都被一一標注得清晰;就連《山海經》裡“南山經之首曰鵲山,其首曰招搖之山,多桂,多金玉”的描述,也是自然地理的展台,哪怕帶著些許想象色彩,也藏著古人對山川物產的觀察與記錄。
這些“博物館”裡沒有玻璃展櫃的阻隔,隻需翻開書頁,就能觸到漢代《泛勝之書》裡“區田法”的農耕智慧,讀到唐代《茶經》裡“上者生爛石,中者生礫壤,下者生黃土”的種茶門道,甚至能從宋代《東京夢華錄》“夜市直至三更儘,才五更又複開張”的記載裡,聞見汴河兩岸的市井煙火——它們把散落於時光裡的知識、習俗、技藝都妥帖收納,讓後世既能在“展台”前細看單件“展品”的精巧,也能順著展廳的脈絡,讀懂一個時代的全貌。
我們翻閱這些典籍時,實則是在“博物館”裡做一場跨越千年的漫遊。不必費心穿越時空,便能在《農桑輯要》裡學古人“浸種法”的細密心思,在《營造法式》裡歎木構建築“鬥拱交錯”的力學巧思,甚至能從《洛陽伽藍記》裡“朱門金釘,璧璫耀日”的描述中,想象北魏都城的佛塔巍峨。
更難得的是,這場漫遊從不孤單——當我們為《天工開物》裡“膏液”篇榨油的工序驚歎時,仿佛能看見明代工匠彎腰攪動油坊的身影;當讀《世說新語》裡“雪夜訪戴”的故事時,又似與魏晉名士共坐船頭,聽船槳劃碎寒江夜雪。這些典籍早把古人的智慧與性情釀進字裡,我們讀時,便成了與過往對話的人,既撿拾起散落在時光裡的知識碎片,也在字縫裡摸到了文明生生不息的溫度。
古籍與古書紀年,從概念定義上來講,似乎是清晰可辨的——大抵是指古代典籍中用以標記時間、記錄事件先後的方式與體係,或是某部古籍自身成書、傳抄過程中對時間的標注,比如以帝王年號記“貞觀三年”,以乾支記“甲午年”,又或是以四季月份記“仲春之月”,這些都可算作紀年的具體呈現,如同給曆史事件釘上的“時間標簽”。
然而,當這些“標簽”脫離孤立的文字,與典籍中記載的製度、習俗、思想乃至編撰者的意圖纏繞在一起時,當我們嘗試從多角度與多領域深入探究其中所蘊含的深層“內核”與“內涵”之時,我們便會發現,它遠不止是簡單的“時間記錄術”。從史學角度看,某部史書采用“王公年次紀年”還是“年號紀年”,可能藏著編撰者對政權正統性的考量——比如《春秋》執著於“王正月”,實則是借紀年強調周天子的共主地位;從社會生活角度看,民間典籍裡“以節氣記時”的習慣,像農書裡“清明浸種”“穀雨插秧”的記載,又與農耕文明的節奏深度綁定,是古人順應自然的生存智慧;甚至從文化心理角度看,乾支紀年的循環往複,暗含著古人對“天道輪回”的認知,而地方誌中對“災異之年”的精準標注,又藏著對民生疾苦的關切。它更像是一條隱秘的線索,一頭連著具體的曆史事件,一頭牽著一個時代的文化肌理與精神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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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中,從古至今、古今中外,又不知有多少名人大家,他們都憑借名言警句著作典籍以及一係列典型案例,向我們生動展示其中一係列內容。
你看司馬遷在《史記》裡,既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撰述理念,在“十二諸侯年表”裡用周王紀年串聯起列國興衰,又在《項羽本紀》裡以“漢元年十月”這般精準記時,讓楚漢相爭的緊張節奏躍然紙上——他以一部史書的紀年脈絡,悄悄道儘了對曆史時序與政權更迭的深刻洞察。宋代的司馬光更不必說,《資治通鑒》從“周威烈王二十三年”開篇,以編年為骨,將千年史事按時間次第鋪陳,連“臣光曰”的評點都緊扣具體紀年,實則是借紀年的邏輯,向後世展示“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的治史初心。
不止中原史家,域外典籍裡也藏著類似的深意。古希臘希羅多德的《曆史》,雖未如中國古籍般有嚴整的帝王紀年,卻以“當居魯士成為波斯國王時”“在大流士統治的第五年”這般表述,將希波戰爭的起因與進程錨定在人物統治時序中,何嘗不是以自己的方式,借時間記錄傳遞對文明衝突的觀察?而當我們把這些中外典籍裡的紀年案例擺在一起看,便會發現,名人大家們筆下的“紀年”,從來不是孤立的數字,而是借時間的刻度,把時代的治亂、文明的脈絡、思想的微光,都一一嵌進了文字裡。
放眼現代,古籍與古書紀年的價值早已跳出“還原曆史”的單一維度,成了連接傳統與當下的重要紐帶。學者們借敦煌文書裡“鹹通六年”的題記,厘清了唐代民間抄本的流傳軌跡;博物館依托古籍中“上元元年造”的器物紀年,為文物斷代提供關鍵佐證;甚至在數字技術領域,開發者將乾支紀年、年號紀年錄入數據庫,搭建起“古籍時間檢索係統”,讓普通讀者也能順著“萬曆十五年”這樣的紀年,快速定位到同時期的史書記載與文人筆記——它不再是故紙堆裡的冷僻知識,反倒成了助力文化傳承的實用工具。
乃至未來,隨著ai古籍修複、跨語種時間體係比對等技術的發展,這些古老的紀年符號或許會煥發更鮮活的生命力。或許有一天,我們能通過算法自動關聯“康熙二十三年”與世界同期的“1684年”,在全球史的坐標係裡重新審視中國古籍記載的細節;又或是借助虛擬現實技術,讓“永和九年”的紀年跳出《蘭亭集序》的文字,與彼時的山水、宴飲場景交融,讓後人直觀感受“暮春之初”的時間氛圍。而它背後所承載的“以時間為軸記錄文明”的智慧,更會始終提醒著我們:無論技術如何迭代,唯有錨定曆史的“時間坐標”,才能更清醒地走向未來。
把我們緩緩翻開人類社會悠久漫長的發展演進史長篇長卷中時,在中國、歐洲各國乃至世界各國各民族各文明,對於古籍紀年記載曆史大事領域,都沉澱下了各具特色卻同樣璀璨的文明成果,共同構成了人類追溯過往的珍貴坐標。
而在這之中,中華文明的古籍紀年體係以其延續性、係統性與官方性獨樹一幟,成為世界文明史中罕見的、未曾中斷的曆史時間記錄脈絡。
對於古籍紀年和重大曆史事件記載記錄工作方麵,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與原始部落社會,雖無成熟文字與係統紀年體係,卻已誕生了最原始的“曆史記錄意識”——先民們通過刻畫符號、繪製岩畫、堆積器物等方式,將部落遷徙、祭祀儀式、重大衝突等“大事”定格為可傳遞的記憶符號。
與此同時,口耳相傳的“史詩與傳說”也成為原始社會記錄“大事”的重要補充,與物質載體共同編織起部落的早期記憶網絡。
沒有文字的年代,部落中的長者會將族群的起源、遷徙途中的艱險、與其他部落的戰爭、祭祀中的神諭等關鍵事件,編成押韻的歌謠或有情節的故事,通過世代口述傳遞下去。比如中原地區流傳的“大禹治水”傳說,實則記錄了先民應對洪水災害、組織部落協作的重大曆史實踐;北方草原部落的古老史詩,也暗藏著族群遷徙路線與部落聯盟興衰的線索。
這些口述內容雖無精確“紀年”,卻以“世代”為模糊時間單位,將事件與特定的部落英雄、自然現象綁定,形成了“何時某先祖時期)發生何事抵禦災害部落結盟)產生何影響族群繁衍領地擴大)”的敘事框架。這種“口傳記錄”與刻畫符號、器物堆積相互印證,共同構成了古籍紀年與曆史記載體係誕生前,人類留存文明記憶的最初形態。
與此同時,在中國廣袤大地上孕育的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紅山文化,以及同時期世界各國各文明的代表性文化遺址的洞穴岩壁畫、石製玉製乃至早期青銅金屬工具器皿,還有其他手工藝品中,對於紀年和記錄曆史發展大事領域,雖未形成文字化的“紀年”,卻以“物質符號”的形式,為後世留存了可追溯的“曆史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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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境內,仰韶文化彩陶上的弧線紋、網紋,不僅是審美表達,部分紋樣的重複出現與地域差異,被推測與部落祭祀周期、農業節氣相關,暗含“時間規律”的記錄意識;良渚文化的玉琮、玉璧,其表麵的神人獸麵紋與墓葬中玉器的組合規格,對應著部落權力等級與祭祀大事,成為“重大事件”的物質載體;龍山文化的黑陶禮器,器型的演變與分布範圍的變化,則默默“記載”著文化交融與部落聯盟的變遷。
放眼世界,兩河流域的哈蘇納文化遺址中,刻有簡單符號的泥板,雖非成熟文字,卻已用於記錄穀物儲存與器物交換,具備“事件記錄”的雛形;歐洲的拉斯科洞穴岩畫,大量野牛、鹿群的狩獵場景,不僅是生活寫照,更以畫麵布局與數量,暗示不同時期部落的狩獵活動與生存狀態;美洲奧爾梅克文化的巨型石人像,其麵部特征與分布位置,也成為追溯族群首領更迭與祭祀中心變遷的關鍵線索。
這些跨越地域的文化遺存,以器物、岩畫為“紙”,以紋樣、符號、形製為“筆”,雖無明確的時間刻度,卻共同搭建起古籍紀年誕生前,人類記錄曆史、傳承記憶的“物質橋梁”。
緊接著,伴隨著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係進一步優化,生產工具性能的進一步提升,當人類社會逐漸脫離野蠻時代,逐步朝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發展演進時,在中國、歐洲各國,乃至世界各國各民族各文明,對於古籍紀年和記錄曆史發展大事件的認知與認識,相較於先前,實現了從“模糊的記憶留存”轉向了“係統的記錄自覺”,開始形成具備明確目的、固定載體與初步規範的曆史記載模式。
而在這之中,以二十四史、傳記與地方誌和世界各國各民族專門記錄曆史大事件的著作典籍為代表的專門性紀年載史典籍的編撰工作,發展程度空前繁榮,且逐步朝著規模化、體係化、專業化與成熟化方向邁進。當時更專門設立了史官與相應機構,專職編撰一朝的曆史典籍。
儘管受作者立場與時代局限,部分記載可能存在對史實認知的偏差,但具體到內容細節,其專業度與可信度,遠高於歌賦、詩詞、駢文、話本小說等文學題材作品。除了珍貴的曆史文物與遺址遺存外,這類典籍一度成為後世研究當時史實的核心二手資料。
而在雨後春筍一樣規模龐大且數量眾多的專業領域著作典籍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時代浪潮下,這些認知內容的價值體現,也無不生動的展現出來。
在中國,早在夏商周時期,文字載體的成熟與官方記錄體係的萌芽,便為專門性紀年載史典籍的誕生奠定了基礎。
甲骨文作為目前可考的最早成熟文字,不僅是占卜的工具,更成為記錄王室大事的“原始檔案”——商王的祭祀日程、軍事行動、農業收成,都會被刻在龜甲獸骨上,並以“乾支”標注具體日期,形成“某日王卜某事”的固定記錄範式,這便是官方介入曆史記錄的最初形態。到了西周,青銅禮器取代甲骨成為重要載體,其上的金文銘文篇幅更長、內容更係統:小至貴族受賞賜的細節,大至王朝與諸侯國的盟誓、戰爭的始末,都會被清晰鐫刻,部分銘文還會以“唯王x年x月x日”開篇,將事件與君主紀年緊密綁定,初步構建起“時間事件人物”的完整敘事鏈條。
與此同時,專門的記錄職責也開始出現雛形:雖未形成後世“史官”的明確官職,但王室中負責起草文書、保管檔案的“作冊”“內史”等官員,已承擔起記錄王朝重大活動的職能。他們的工作不再是零散的記憶留存,而是帶有明確的官方目的——通過記載王室功績、規範禮儀製度,強化統治的合法性與延續性。這些夏商周時期的文字記錄與初步的官方記錄機製,雖尚未形成係統的典籍著作,卻為後世二十四史等專業史著的規模化、體係化編撰,埋下了關鍵的伏筆。
春秋戰國時代,官方記錄傳統進一步下沉,私人修史興起,紀年載史的模式從“王室專屬”走向“多元發展”,為後世專業史著的成熟積累了關鍵經驗。
在官方層麵,各諸侯國延續西周“君舉必書”的傳統,紛紛設立負責記錄國史的官員——魯國的“太史”、晉國的“左史”等職位,專職記載本國的朝聘、戰爭、災異與君位傳承,並形成了以“編年體”為核心的國史體例。如魯國的《春秋》,以魯國十二公的在位年限為紀年脈絡,按“年、時、月、日”逐條記錄列國大事,小到“螟蟲為災”,大到“城濮之戰”,皆精準對應時間節點,成為中國現存最早的編年體史書,其“以事係日,以日係月,以月係時,以時係年”的規範,奠定了後世編年體史書的基礎。
與此同時,私人修史成為時代新趨勢。隨著“禮崩樂壞”與文化下移,士階層崛起,部分學者開始基於官方史料與親身經曆,整理、編撰曆史典籍。孔子修訂《春秋》,通過“筆削”史料寄托政治理想;左丘明為《春秋》作傳,著《左傳》,不僅補充了大量《春秋》未載的細節,更以“敘事解經”的方式,將編年記錄與事件因果、人物言行結合,讓曆史記載從“大事記”升級為有情節、有解讀的完整敘事。此外,《國語》《戰國策》等典籍,或按國彆分類記錄言論,或聚焦戰國縱橫家的活動,雖非嚴格編年,卻以“分域載史”的模式,豐富了曆史記錄的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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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紀年方式也更趨精細:除了沿用“君主紀年”,部分典籍開始嘗試“相對紀年”如“某公即位三年”),乾支紀日的應用則更為普遍,確保了曆史事件時間坐標的準確性。正是這種官方記錄的規範化與私人修史的創新性並行,讓春秋戰國成為中國古代史學從“萌芽”走向“成熟”的關鍵轉折期。
秦兩漢時期,中國古代紀年載史體係完成了“大一統規範化”與“史學獨立化”的關鍵跨越,不僅確立了影響後世千年的官方修史製度,更誕生了係統性的通史著作。
秦朝雖祚短,卻為史學發展奠定了統一基礎:其一,推行“書同文”,以小篆統一文字書寫規範,消除了六國文字差異對史料記錄與傳承的阻礙;其二,確立中央集權下的官方記錄模式,由丞相府統管全國文書檔案,將地方郡縣的軍政大事、戶籍賦稅等信息彙總至中央,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史料收集體係,為後世王朝的官方修史提供了製度雛形。
兩漢時期,史學發展邁入成熟期。一方麵,官方修史機製正式確立:漢武帝設“太史令”一職,以司馬遷為代表的史官不僅負責天文曆法,更承擔起編撰國史的核心職責;東漢時又設“蘭台令史”,專職典校書籍、記錄朝政,官方史學機構的職能日益明確。另一方麵,係統性史著應運而生:司馬遷的《史記》以“本紀帝王編年)、表時間脈絡)、書典章製度)、世家諸侯事跡)、列傳人物傳記)”五體結構,首次貫通上古至漢初的曆史,既沿用“帝王紀年”作為時間主線,又以“表”補充清晰的時間譜係,堪稱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班固的《漢書》則開創了“斷代史”體例,以西漢一朝為斷限,係統記載其政治、經濟、文化,進一步規範了官方史書的編撰範式。
此外,兩漢的紀年方式更趨精準:漢武帝首創“年號紀年”如“建元元年”),將君主紀年與年號綁定,使曆史事件的時間標注更直觀、易記;乾支紀日與年號紀年結合,形成“某年某月某日”的精確時間表述,徹底解決了此前紀年中的模糊性問題。至此,中國古代以官方修史為核心、以紀傳體為主要形式、以年號紀年為時間基準的史學體係正式成型,為後世二十四史的編撰確立了標杆。
隨後不久,到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儘管政權更迭頻繁、社會動蕩不安,中國古代紀年載史體係卻在“傳承中創新”,呈現出“斷代史成熟”與“史學多元拓展”的獨特麵貌。
在官方修史層麵,各國延續兩漢確立的製度,紛紛設立史官與著作機構——曹魏設“著作郎”,西晉置“著作省”,南朝宋齊梁陳沿承此製,北朝北魏亦設“修史局”,專職編撰本朝及前代曆史。這種“政權雖分,史職不廢”的傳統,確保了史學記錄的延續性:如西晉陳壽的《三國誌》,雖為私人修史,卻依托三國官方史料,以魏、蜀、吳三書並列,既用各國君主紀年如“魏文帝黃初元年”“蜀先主章武元年”)標注時間,又通過“互見法”彌補分國記載的局限,成為這一時期斷代史的典範;北魏崔鴻的《十六國春秋》,則首次將北方十六國的曆史係統整合,以各國年號為紀年線索,填補了亂世中北方政權的史料空白。
私人修史在此時期更趨活躍,成為官方史學的重要補充。一方麵,學者們注重對前代史的整理:如範曄的《後漢書》,在前人基礎上重編東漢曆史,以紀傳體體例係統記載東漢一朝的政治變遷與人物事跡,其“誌”篇對典章製度的梳理尤為詳實;另一方麵,史學題材不斷拓展,不再局限於政治史——裴鬆之注《三國誌》,以“補闕、備異、懲妄、論辯”為宗旨,引用近二百種史料補充史實細節,開創了史注的新範式;袁宏的《後漢紀》則回歸編年體,以時間為軸串聯東漢史事,與《後漢書》形成“紀傳”與“編年”的互補。
紀年方式上,此時期雖因政權林立出現“多國紀年並行”的情況如南朝用宋、齊年號,北朝用北魏、北齊年號),但“年號紀年+乾支紀日”的核心模式始終未變,且各國史書在記載他國史事時,會注明“某國某年對應本國某年”,確保了時間坐標的相對統一。此外,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年號改元頻繁”的特點如南朝宋孝武帝在位十年改元四次),倒逼史官在記載中更注重年號與時間的對應標注,進一步強化了紀年的嚴謹性。
儘管時局動蕩,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史學發展,既鞏固了兩漢確立的紀傳體、編年體傳統,又通過斷代史編撰、史注創新、題材拓展,為隋唐時期官修史書的大規模開展,積累了豐富的編撰經驗與史料基礎。
而在隋唐之際,中國古代紀年載史體係迎來“官修製度定型”與“史學全麵鼎盛”的黃金時期,不僅確立了“後代修前代史”的官方傳統,更在典籍編撰規模與紀年規範上達到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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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雖短,卻為唐代史學發展奠定關鍵基礎:隋文帝設“著作曹”,隋煬帝改“秘書省著作郎”,明確史官掌“修國史、撰起居注”之責;更下詔命人編撰《魏書》《周書》等前代史,開啟了中央主導修撰前代正史的先河,打破了此前官方僅修本朝史、私人修前代史的格局。
唐代則將官方修史製度推向成熟。其一,機構體係化:唐太宗設“史館”於禁中,由宰相兼任“監修國史”,下設“修撰”“直館”等專職史官,首次實現修史機構的常設化與中心化——史館可調用全國檔案如起居注、時政記、諸司文書),確保史料來源的全麵性;其二,製度規範化:確立“起居注”記錄帝王言行)、“時政記”記錄朝堂政務)的日常記錄機製,為修史積累第一手資料,形成“日常記錄—史料彙編—正史編撰”的完整鏈條;其三,成果規模化:在史館主導下,短短數十年間完成《梁書》《陳書》《北齊書》《周書》《隋書》“五代史”編撰,後又修《晉書》,這些正史均以紀傳體為體例,統一采用“年號紀年”如“貞觀元年”“開元三年”),並在“本紀”中清晰梳理帝王世係與時間脈絡,在“誌”中係統記載典章製度,形成高度統一的編撰範式。
除官修正史外,唐代史學還呈現多元繁榮:劉肅的《大唐新語》記錄唐代朝野軼事,補充正史細節;杜佑的《通典》以“食貨、選舉、職官”等門類,係統梳理上古至唐的典章製度,開創“政書體”史學新體裁;編年體史書也有突破,司馬光的《資治通鑒》雖成於北宋,但其編撰基礎正源於唐代豐富的編年史料與官修檔案。
紀年方式上,唐代進一步強化規範:一方麵,年號使用更趨穩定如唐玄宗“開元”“天寶”年號分彆沿用29年、15年),避免了此前改元頻繁導致的時間混亂;另一方麵,官方史書在記載邊疆部族與外國史事時,統一換算為唐朝年號紀年如“貞觀十四年,吐蕃遣使入貢”),確保了全國範圍內曆史記錄的時間統一性。
隋唐之際的史學發展,徹底完成了從“私人修史為主”到“官方修史主導”的轉變,其確立的史館製度、編撰規範與紀年標準,不僅直接推動了二十四史中近半數正史的誕生,更成為後世近千年中國古代史學發展的“製度模板”。
到了後來,在五代十國戰亂年代,中國古代紀年載史體係雖受動蕩影響,卻始終堅守“傳承不輟”的核心,在政權更迭中延續官方修史傳統,並為宋代史學的再度繁榮保留了關鍵脈絡。
儘管各國割據一方、存續短暫,但多數政權仍沿用唐代“設官修史”的製度:後梁設“史館”,後唐置“起居郎”“起居舍人”記錄帝王言行,後晉、後漢、後周沿承此製,甚至偏安一隅的南唐、吳越,也設“著作郎”整理本國史料。這種“亂世不廢史職”的堅持,確保了基礎史料的留存——如後晉宰相趙瑩主持編撰的《舊唐書》,雖成書倉促,卻依托唐代史館遺留的起居注、時政記與國史稿,首次係統整理了唐代290年的曆史,其“本紀”以唐代年號為綱,詳細梳理帝王世係與重大事件,成為後世研究唐代曆史的重要依據。
私人修史在此時期則以“補史”“輯佚”為主要方向。因戰亂導致部分唐代史料散佚,學者們開始搜集殘存文獻:如王定保的《唐摭言》,記錄唐代科舉製度與文人軼事,補充了正史未載的社會文化細節;孫光憲的《北夢瑣言》,輯錄唐末五代的朝野傳聞,為研究亂世中的社會風貌提供了一手資料。這些私人著述雖非嚴格編年,卻常以“某朝某年”“某帝在位時”標注時間,與官方史料形成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