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幾,賜婚聖旨快馬加鞭傳至遼東。信使高呼:“常孤雛接旨!”
常孤雛趕忙整冠束帶,率眾人跪地恭迎。
聽聞聖上旨意,賜他與徐妙錦喜結連理,常孤雛心中既喜且敬,謝恩接旨。
此後,常孤雛即刻著手準備。
一麵差人快馬奔赴京城,與徐家商議婚期諸事;一麵命人在遼東駐地張燈結彩,籌備大婚所需物件。
他親自挑選上好的綢緞錦帛,用以製作喜服;又精心籌備各類珍稀禮品,預備送往徐府。
山東之地,新政推行有序。
其間,或逢田賦核算之糾葛,或遇民生安置之繁難,諸般大小阻礙,紛至遝來。
然官府上下一心,悉心籌劃,百計斡旋。
每有難處,皆群策群力,尋機破局。
是以,雖曆經波折,卻終能化險為夷,有驚無險。
新政於山東漸次落地,百姓漸受其惠,城鄉氣象,亦隨之日新。
山東之地,戶籍改革旋即提上日程。
往昔士農工商,各安其業,格局井然。然時移世易,此番改革,旨在破舊立新。
官府頒令施策,打破固有樊籬,使民眾擇業不再拘泥舊規。
農人或可營商,商賈亦能習文求仕。
此變革之下,舊格局被破,諸業重組。
百姓順應時勢,各展所能,一時之間,山東大地,氣象煥新,儘顯蓬勃之態。
尤可稱者,於此次變革中,“商人家庭不得為官”之規,受極嚴限製。
往昔此規雖存,然執行或有疏漏。
今番山東新政推行,各級官吏嚴守此製,於入仕之人詳加盤查,稍有商賈家庭背景涉入,絕不姑息縱容。
凡欲通過不當手段規避此規者,一經查實,嚴懲不貸。
如此一來,此禁令得以切實貫徹,官場風氣為之一正,新政推行之路,亦少卻諸多紛擾。
官員不得從商,究其本,乃為築牢權力與市場間之壁壘,以防公權淪為個人謀利之器。
此規背後,深蘊對權力本質、市場規律及社會公平之考量。
權力者,受托於民眾,當為公所用。
若官員涉商,極易以權謀私,損公肥私,使權力失其公正,背離為民之宗旨。
市場之規律,貴在公平競爭、自由交易。
官員從商,憑借權勢乾預市場,破壞公平秩序,擾亂經濟之常軌。
而社會公平,賴於公正之權力與有序之市場。官員經商,破壞此二者平衡,致貧富不均,社會失序。
故設此規,實乃維護權力之公義、市場之有序、社會之公平也。
權力之核心,在於其公共屬性,其運作當以公共利益達於極盛為鵠的。
而商業之核心,則係於逐利之性,力求個體或資本之收益臻於最大化。
此二者若相疊加,必生齟齬,且難以調和。
蓋官員操審批、監管之權,若涉足商業,極有可能假公濟私,為其關聯企業鋪就坦途,或憑借政策偏向,排擠同業競爭之對手,致使市場公平之態遭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