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開始大口吃起來,不知是誰先說了一句:“這饅頭居然還有餡。”
其他幾人也發現了,心裡感歎,都趕上他們家過年吃的好了。
沈明征知道丁一一愛乾淨,找了相對平整的地方,剛要坐下,就見丁一一從背包裡拿出一塊布,鋪在地上,然後才將吃的拿出來。
沈明征將雞蛋皮剝掉,遞給丁一一,讓她先吃。
丁一一享受著他的照顧。
孫大剛隻吃了一個豆沙包,還將他自己帶的窩窩頭就著蔥和黃瓜吃了。
剩餘的豆沙包和兩個雞蛋,他放在了口袋裡。
見丁一一看過來,孫大剛憨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帶回去給桂麗和皮蛋吃。”
他們家平時過的很節儉,是整個家屬院夥食最差的。
丁一一對他的做法倒是很欣賞,雖然他大男子主義了一些,但知道疼老婆孩子,這點很好。
吃了飯,一行人繼續往山裡走,但已經算是深入了。
又走了一會兒,沈明征觀察了一下周圍,說道:“這附近灌木叢和乾草比較多,還有些野豬糞便,說明野豬經常在這附近活動。”
“大家兩人一組,分散尋找,一旦發現野豬,及時釋放信號,千萬不要硬碰硬。”
幾人立刻應下。
丁一一欲言又止。
沈明征注意到她的表情,詢問:“怎麼了?”
“其實不用分頭去找,這樣太浪費人力了,何況也會消耗大家的體力,我有個辦法可以找到野豬。”
沈明征好奇的看著她,其他人則是有點不相信。
她一個資本家大小姐,恐怕連野豬都沒見過,怎麼可能知道如何找野豬。
丁一一並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隻要沈明征相信她就夠了。
她在周圍走了一圈,選了個野豬糞便最多的區域,從背包裡拿出煮熟的紅薯,掰開弄成小塊,扔在周圍。
沈明征不解的看著她:“這樣會吸引野豬?”
“煮熟的紅薯味道甜美,口感軟糯,散發的香甜氣息對野豬有很大吸引力,而且野豬的鼻子很特殊,對氣味的感知能力特彆強,如果附近真的有野豬,這樣一定能把它吸引過來,不過可能要黃昏時分才可以。”
“這也是你在書上看到的?”
丁一一點點頭,確實是書上看來的,不過書是前世看的。
這就應了那句話:沒有任何一個知識是白學的,總會在某個特殊的時刻用得上。
她看了眼周圍,繼續說道:“野豬是晨昏性動物,一般是在早晨和黃昏時活動,而且通常以410頭的小群活動,由一隻或多隻成年雌性帶領幼崽組成,不過現在馬上入冬了,到了雄性野豬求偶的季節,所以雄性野豬有可能會加入其中。”
“我們先在周圍捕一些野兔之類的小動物,快到黃昏時再過來。”
沈明征心裡暗暗決定,以後也要多看些書。
他們在山上狩獵這麼多年,自認為很了解各種野獸的習性,卻從來不知道野豬居然喜歡吃煮熟的紅薯。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紅薯雖不是多稀奇的東西,產量還高,在前兩年的饑荒時期,可是主要食物來源之一。
這兩年雖然日子好過一些了,但也沒人舍得拿紅薯去給野豬吃,畢竟人才剛吃飽。
隻有沈明征堅定的相信丁一一的話,其他幾人則是抱著懷疑的態度。
孫大剛心想,這要是他們都走了,一會兒野豬過來把紅薯吃掉,等他們黃昏時再回來,豈不是就晚了。
“團長,要不我們留下兩個人在這裡守著?”
沈明征拒絕了:“不用,先去周圍捕捉點野兔,這周圍乾草這麼多,野兔肯定不少。”
大家都習慣性聽沈明征的話,立刻跟著他去周圍捕兔子。
可是又出現了一個問題,他們沒帶捕兔籠,因為他們這次是奔著大型野獸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