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征將捕兔籠分給大家,丁一一從沈明征背著的雙肩包裡拿出提前切好的胡蘿卜,分給大家。
於是,大家拿著捕兔籠散開。
在有乾草有洞口的地方,放置捕兔籠。
丁一一隻帶了6個捕兔籠,大家都拿走了,她則和沈明征做捕捉野雞的陷阱。
沈明征從背簍裡拿出小鏟子,開始挖坑、用麻繩做活扣陷阱,丁一一則負責在陷阱周圍灑大米、小米和玉米粒。
很快其他幾人回來了,看見沈明征的動作,也跟著做,丁一一給他們每人一大把糧食。
看著手裡的糧食,眾人臉上都出現了心疼的表情。
他們家還不能頓頓吃大米呢,結果給野雞吃上了,太浪費了。
但這糧食畢竟是丁一一的,他們沒有發言權,隻能照做。
沈明征還在野雞有可能會出現的地方放置了幾個捕獸夾,捕獸夾周圍依舊撒上糧食。
做完這些後,大家再次集合。
丁一一從背簍裡拿出十來把彈弓,遞給每人一把:“彈弓都會用吧,我看這山上有不少麻雀,你們多打一些,麻雀燒著吃,或者是用油炸著吃,都很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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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嘴角抽了抽,很不想接這個任務。
他們隻有三天狩獵時間,來此的目的是獵一些大型野獸,這樣每家每戶都能多分一些肉,冬天才能好過一些。
一個麻雀才能有多少肉?
而且誰家能舍得用油去炸麻雀?
在孫大剛等人看來,打麻雀簡直是在浪費時間。
沈明征想了想,支持丁一一的想法:“黃昏時我們要回到這附近,所以不能走太遠,這附近都被我們做了陷阱,也沒有其他可以捕捉的動物,所以不如聽一一的,利用這個時間來打些麻雀。”
而且野雞和野兔說不定能引來其他動物,這樣也不失為另一層陷阱。
沈明征都發話了,大家自然不會拒絕。
於是幾人避開做陷阱的地方,走的稍微有些距離,但又不算太遠的位置,開始打麻雀。
丁一一在地上灑了一大把糧食,然後躲在樹後麵。
以麻雀的習性來說,即便是冬天也要出來覓食,而且麻雀是群居動物。
她上次上山就發現了,山裡有很多麻雀,若是多打些麻雀,也未嘗不好,畢竟蚊子腿也是肉啊。
何況麻雀是真的好吃,前世她小時候吃過,隻不過後來,麻雀被列為國家保護動物,就不能再吃了。
現在才60年代,是可以隨意捕殺麻雀的。
彈弓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一點都不陌生,甚至家家戶戶的男人彈弓都很準,不比槍法差,畢竟從小玩到大。
這裡麵隻有一個人玩不明白彈弓,那就是丁一一。
她會做,但不會用!
兩個小時過去了,每個人腳下都有幾十隻麻雀。
除了丁一一,她打出去的石子,除了起到驚嚇鳥兒的作用外,連鳥毛都碰不到。
後來,她乾脆站在沈明征身邊,隻要沈明征打到麻雀,她就過去撿。
就在幾人打麻雀打的有些累時,突然聽到一聲聲尖銳的叫聲。
幾人將麻雀撿起放到背簍裡,立刻向發出聲音的地方趕去。
當看到眼前的場麵時,大家都驚恐的睜大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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