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完電話。
邵承聿被趙蘭花拽了回去。
身上的酒味刺鼻,趙蘭花罵罵咧咧的把他安置到沙發上,遞來一杯溫水。
“喝了。”
邵承聿接過杯子,沉默的一飲而儘。細長的手腕骨節突出,襯得衣袖空蕩蕩的。
趙蘭花心又軟了,瘦了。
說實話,她也看在眼裡,時櫻失蹤,這孩子比任何人都心急,就靠一口氣撐著。
抓到人後,馬不停蹄的審問,什麼事都親自過手,幾天幾夜的不合眼。
最後,就連她也勸邵承聿休息。
咚——
趙蘭花回神,發現眼前的邵承聿砸到了沙發上,顯然是睡熟了。
她幫著脫了鞋,又給他蓋上毯子,這才坐在旁邊的凳子上怔怔出神。
嫁給邵司令完全是個意外,原本她們兩個完全不會有交集。
那時,時櫻剛被認回滬市,已經離家兩個月了,她也想了她兩個月了。
左思右想下,她從包裡翻出錢票進了城,準備寫一封信,順便給閨女寄點錢。
也就是在那天,她遇到了敬武。
她其實認識的字並不多,寫信也很勉強,於是隨便從路上拉了個人,她發誓,她那時候真沒注意邵敬武的衣著打扮。
好吧,她確實看到了他腳上的皮鞋。
邵敬武那天喝了點小酒,鬼使神差的就同意了。
兩人找了家飯店,她說,他寫。
趙蘭花這時才注意到男人手腕上的表,還有剪的乾乾淨淨的指甲,和手背的圓形傷疤。
識字能寫說明他有文化水平,戴表說明他工作體麵,指甲乾淨證明他不下苦力,身上槍傷就更讓人浮想聯翩。
綜合種種考量,趙蘭花認定,這人是軍人,說不定還是個小軍官。
吃菜要吃白菜心,嫁人要嫁解放軍,這句話可不是蓋的。
在得知邵敬武沒媳婦、孤身帶娃後,想著遠在滬市的閨女,趙蘭花鼻子酸了又酸,準備找個靠山,然後趕緊把閨女接回來。
所以,在寫信時,趙蘭花一改往日作風,溫言軟語,把一個母親對女兒的思念體現的淋漓儘致,把邵敬武聽的眼眶子都紅了。
趙蘭花還挺驚訝的,沒想到這五大三粗的男人這麼感性。
到了後來,她才知道。
那天,鐵簡文作妖讓邵敬武回京市看陳麗仙,邵承聿又在執行任務時失聯,那簡直是他最脆弱的時候。
趙蘭花狠狠的抓住機會,點了瓶酒和小菜,直接把邵敬武灌迷糊了。
偏偏她還會說話,兩人都是兒女不在家,單親帶娃,爹不疼娘不愛,共同話題一籮筐,兩人很快就聊到了一起。
邵敬武醉得一塌糊塗,哭成了淚人,這麼多年來頭一次向外人傾訴自己的委屈。
男人無論在外麵多堅強,但永遠希望在家有避風的港灣,更何況是邵敬武這種從來都沒有被堅定選擇過的小可憐。
趙蘭花遛他如玩狗。
兩人很快老房子著火,攪到了一起。
幾乎是前腳剛確定關係,邵敬武後腳就求婚了。
等打結婚報告時,趙蘭花才知道嫁了個司令。
政審因為各種原因卡了很久,但邵敬武跟著跑了七八次,終於算是坎坷的結了婚。
當然啊,那份展現母愛的信,早讓趙蘭花團吧團吧撕了。
笑話,她要是這麼給她閨女說話,她閨女指定連夜坐火車回來帶她看病。
趙蘭花為啥會想到這事呢?
因為,邵敬武和邵承聿這父子倆骨子裡都是一樣的,缺愛啊!
而且嘴忒硬,不然邵敬武也不能憋這麼多年,傾訴過後就羞答答的愛上她。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都是結過兩次婚的人了,她覺得——
邵承聿……這小子不太對啊!
正在她冥思苦想時,耳邊傳來低啞的輕喃。
“櫻櫻……”
趙蘭花猛的從凳子上站了起來,頭皮發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