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名夏的認罪態度與彭賓類似,隻是稍遜於“臉上寫著求饒二字”的阮大铖,故而審訊時間耗費很短。
再說陳泰來也沒必要跟願意配合自己的人多說甚子廢話,同為陳姓,出了這麼一個敗類就已然夠丟人的了。
至於魏學濂與龔鼎孳這兩位認識還不算太到位的嫌犯,該走的既定流程還得走一遍,這算是得到了二人的口供。
這倆為也不是沒想過要跟吳應箕、楊維鬥等人堅持到底,可無奈自己與對方的身份不同,人家頂著忠良的頭銜。
阮大铖那根牆頭草說的也無不道理,個人情況不同,豈能一概而論?
之前彭賓與陳名夏就已然明確表態要認罪,這就等於向皇帝投降了。
自己再堅持己見的話,那不就等於將自己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麼?
這兩個狡黠之獠在關鍵時間躲開了落下來的閘刀,結果閘刀徑直落到自己脖子上了?
廝打歸廝打,魏學濂與龔鼎孳都不想輕易去死,連挖礦也不願嘗試。
哪怕留在江南苟且偷生,也比去挖礦要好得多,那活計是士子能乾的麼?
阮大铖之前勸導二人的意思就很明確,那就是想活命,就必須認罪。
收了商賈的好處,還接受了投獻,再為了偷逃稅款的商賈來對抗朝廷,反對皇帝……
這種行徑已經與潛伏在大明各地的東虜細作所作所為彆無二致了,就差宣誓效忠皇太雞了。
自己乾過的這些事情,足以讓自己得到被磔示的下場!
經過數番深思熟慮,已經因為長時間失眠而頭疼不已的魏學濂與龔鼎孳,最終也是紅著眼睛認罪了。
希望朝廷念及自己涉世不深、交友不慎,加之被奸商所蒙蔽,可以從輕發落,往後定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侯方域,你在前歲試卷策論中曾寫道‘人主篤信己智,偶爾得之便喜於泛用。若或敗或失之,遂多疑而拋責。如此往複,海內焉有真心歸附者哉?’本官不知此為何解啊?”
鄉試時侯方域就言辭激烈地抨擊過崇禎皇帝,後來考官鑒於其在其他試題上的回答還算不錯,便網開一麵。
但這並不意味著此事不會節外生枝,陳泰來就要重提舊事,特意問一問,以查探侯方域對陛下的態度究竟如何。
“在下當時隻是一時文思泉湧,因身體不適而未估計實際情況,遂才如此落筆。”
侯方域聽到主審居然提起這件事,心裡也有些害怕,現在父親被自己拖累而被下獄,自己再一意孤行,隻怕父子二人都要被問斬了,姑且先找個托詞搪塞一下再說。
“本朝祖製規定,生員不得妄議陛下,莫非你忘了?”
“在下當時頭腦犯暈,有些糊塗,還望總憲見諒。”
“皇城之外滋事者眾多,而你參與其中,進而被捕,又如何解釋啊?”
“參與者言及朝廷欲加征稅費,在下好奇,隻是看熱鬨,僅此而已!”
對方咄咄逼人,侯方域也隻能暫時忍讓,此時選擇針鋒相對,便委實不智了。
若上來就與左都禦史分庭抗禮、唇槍舌戰的話,隻怕最後不會有甚子好下場了。
“看熱鬨?哼哼!之前士子聯名上書,要求朝廷減少商稅,上麵有你簽名吧?”
“在下隻是從眾為之,如此非在下所願!”
“莫非有人刻意威逼於你?”
“當時眾多士子均已簽名,在下若是不簽,恐被鄙夷唾罵,僅為虛名,著實得不償失!”
“為自身名聲,而大肆攻擊朝廷,可是生員所為啊?”
“……在下當時並非看過全文,隻是聽了旁人所言,才如此這般!”
“旁人?是何人啊?”
“時間許久,在下記不清了!”
“許久?關乎攻擊朝廷,事件如此重要,時間距今僅有不足十日,你卻記不清了?”
“在下腦子愚鈍,加之眼界狹窄,這才犯次錯誤!”
侯方域是不願意輕易咬出彆人的,否則真會像阮大铖一樣聲名狼藉的。
能自己承擔,便自己承擔,自己擔不了的責任,便儘量找理由推脫乾淨。
“你可收過商賈所送銀兩?”
“不曾收過!”
“那你平素風花雪月所需銀兩又從何而來?”
“回總憲,一來在下並不常有此事,二來亦靠朋友解囊相助。”
“朋友?哪些朋友?報上名來!”
“楊友龍!”
“哦?此人為你解囊幾何啊?”
“不下百兩!”
“此人花銷如此之多,銀兩又從何而來啊?”
“呃……在下委實不知!”
“來人,提審楊友龍!”
“是!”
侯方域是要犯,關於侯方域的履曆,陳泰來自然是仔細看過多遍,由於此番廠衛也抓獲了楊友龍,這才能夠在眼下派上用場。
“楊友龍,侯方域適才說你曾替其支應頗多,可有此事?”
“回總憲,倒是有過!”
“總額幾何啊?”
“約百兩!”
“哦?所花銀兩來源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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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總憲,在下家底還算殷實!”
楊友龍家裡不同於侯方域,至少在本地還算是大家大戶,比不上豪門,也算是足以養尊處優了。
更何況在士林之中,情況與侯方域相似的士子也不少,隻要自己出手闊綽,總是可以交到朋友的。
侯方域的爹可是東林骨乾,這也是楊友龍看中的地方。萬一自家有個馬高鐙短的時候,侯方域欠自己的人情就能還上了。
“你家之情況,本官此前也有所了解。若刨去接受投獻一部,則年入僅為數百兩而已,能拿出百兩銀子供你與侯方域在去花船上遊玩?遑論總額遠超於此吧?本官問過船主,若是秦淮河畔出名之姬,每次相見,耗費便不下數十兩。照此推算,百兩隻能見兩三麵而已,莫非你二人就去過花船兩三次而已?”
“回總憲,江南士林與在家中情況相似之人比比皆是,首輔大人便是其中之一,在下並非刻意扯上首輔做口實,僅為陳述實情。至於那花船,李姓名姬與侯方域一見鐘情,遂免了見麵的大半銀子,一次花銷並非尋常那般巨大,不足十兩。”
陳泰來能問起這件事,可見對方是有備而來。
楊友龍對此在獄中時便想好了對策,不光是自己的部分,還有諸多好友的部分。
自己先保證不說漏,若是被好友咬出,則要儘量彌補上缺口,方可化險為夷。
關於接受投獻一事,由於根本無法掩蓋,自己否認的話,萬一都察院威逼利誘投獻者,自己便更為被動了。
與其那樣,莫不如直接承認,既然首輔家裡都是如此情況,陳泰來總不能在審案時避重就輕吧?
至於侯方域與李香君的事情,知情人也不少,楊友龍所言也是符合實際情況的,李香君並未收取自己多少銀子。
再說陳泰來想提審李香君也不大可能了,因為這位女子已經被太子派來的廠衛給帶到北都去了。
想來如此也好,萬一李香君扛不住巨大壓力而認罪了,抑或是自己與侯方域連累了人家,反而會覺得過意不去了。
“你可知接受旁人投獻乃是偷逃稅款之罪?”
“在下之前見周遭皆是如此,遂並非思慮太多。”
“你此前可接受過商賈所送之禮物?”
“倒是不曾有過,但赴過數次宴席!”
“你可知江南商賈偷逃稅款之事?”
“不曾聽說!”
“你又為何替商賈請願?”
“隻是覺得商賈所言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