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人是有血有肉、充滿感情的動物,每次見麵時,我的目光一刻也舍不得從她身上移開;
分開之後,我更是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她。
直到那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已經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
終於,在一次醉酒之後,我鼓起勇氣向她表白,而她也欣然同意,我們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在一起之後,她向楓隱傾訴了許多更為私密的過往。
原來,她從事神偷這一行,也是家族傳承。
她的父母是鼠市的元老,父親曾是鼠市的紙扇客卿,掌管著財務大權;
母親在結婚前則是國際大盜,江湖人稱“紫荊妖姬”,專門潛入各大富豪家中,盜取他們收藏的古董,再到黑市售賣,因此得罪了不少黑白兩道的人物。
她的父母便是在一次交易中相識相戀。
施施的母親婚後便金盆洗手,不再偷盜,但還是將自己的一身技藝傳授給了施施。
後來,在施施15歲那年,母親被仇家找上門來,父母雙雙死於槍下,而施施因為在學校上學,幸運地逃過一劫。
父母離世後,施施被鼠市當時的話事人,也就是花尾的父親收養。
她和花尾在同一個幫派裡長大,情同姐妹。
後來,施施因為父母的死遭到同學的嘲笑,便退學了。
之後,她組建了自己的盜竊團夥,重操母親的舊業,專門盜竊大公司的財物,說是劫富濟貧。
楓隱深吸一口氣,目光無神地望向窗外,緩緩說道:
“和她戀愛一年後,證據鏈已經完備,施施以及她團夥裡其他人的底細,我也摸得清清楚楚。
上級通知我,可以收網了。
在一次精心策劃的行動中,我與隊長他們裡應外合,設下圈套,誘使施施他們實施盜竊,最終成功將他們人贓並獲,一網打儘。”
楓隱收回目光,看著重明,繼續說道:
“案子進展得十分順利。
我把施施賣出贓物所得的贓款捐給孤兒院的事情告知了審判院,還提交了轉賬記錄,請求他們酌情判決。
原本,施施盜竊金額高達數億元龍華幣,按照規定要被判無期徒刑。
但考慮到她將大部分贓款捐贈出去的善舉,最終改判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重明聽聞判刑的期限,不禁感慨道:
“十五年啊,這時間可不短。”
“是啊,一個女人,十五年,青春的一大半都要在牢獄中度過。”
聽著楓隱的歎息,重明竟然看見他的眼眶洇濕,眼眸似瑟瑟秋風中的水潭微微蕩漾。
“我當初真不應該讓她愛上我。”
楓隱滿心痛苦,聲音帶著深深的自責:
“要是我隻是以臥底身份抓她,那頂多算是背叛了她。
可我還是她戀人,是她最信任的人啊,我親手把一個深愛我的女孩的心給摔碎了。”
重明看著痛苦不堪的楓隱,心裡實在不忍,趕忙安慰道:
“哥,你也是職責所在,這事兒不能全怪你。”
楓隱苦笑著,笑容裡滿是苦澀:
“職責……咱們乾這行的,因為職責,虧欠了太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