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懷明指著手機屏幕上的美麗國號碼,喜色難抑。
剛才他和湯普森的經紀人史提斯溝通後,已經敲定了《十年》英文版翻唱版權的出售事宜。
整整賣了20萬美金!
林一凡問道:“錢打過來沒有?”
“你說《十年》的翻唱版權費?那邊已經在走程序了,估計明天就會到賬。”蘇懷明回答道。
林一凡擺了擺手:“我說的是他們請我寫歌的邀歌費,到賬沒有?”
“啊?”
蘇懷明瞪大眼睛,用難以置信的語氣說道:“你要先收湯普森的錢,才肯給他寫歌?”
“廢話!”
林一凡翻了個白眼,“一直以來,不都是這個規矩嗎?”
“可這是美麗國天王湯普森,和其他歌手能一樣嗎?”蘇懷明脫口而出道。
現在可是打開國際市場的好機會!
如果林一凡的歌在美麗國音樂市場獲得認可,星光娛樂旗下藝人以後也可以試著在美麗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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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闖美成功,將大大加速星光娛樂的發展。
這可是以前求都求不來的機會,林一凡竟然還要人家先給錢?
“哪不一樣了!”
林一凡的臉色沉了下來,一絲煞氣蘊含在話語中。
“我不是那個意思。”
蘇懷明後背一陣發涼,他也發現了自己剛才那幾句話裡的不妥之處。
“我的意思是,是…。”蘇懷明結結巴巴,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唉。”
林一凡歎了口氣,道:“我不認為我低人一等,我也不希望你覺得自己低人一等,不管那個人是誰。”
“如果要低人一等,才能換來更好的發展,我寧願不要。”
人心中的成見,猶如一座大山。
想要翻越這座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蘇懷明是下意識的覺得自己不如人,需要擺低姿態。
這不怪他。
龍國最近幾十年,才慢慢趕上美麗國。
蘇懷明這一代人小時候,還吃不飽飯呢!
在麵對湯普森的時候,先天覺得自己矮一截,不自覺的就把對方放到較高的地位上。
“回複湯普森,想要我的歌,先給我打錢,不打錢,就沒歌。”林一凡覺得有些意興闌珊。
“我明白。”
蘇懷明重重的點了下頭,表情羞愧。
他剛才一半是利益驅使,一半是心中幾十年來形成的固有認知。
活了四十多年,在精神上,卻完全被林一凡這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壓了下去。
林一凡說的對,他沒必要覺得低人一等。
就算進不了美麗國市場又怎樣?他難道還能缺吃少穿,餓死凍死?
既然餓不死,凍不死,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姿態擺低,讓彆人看不起?
活了四十多年,還沒林一凡通透。
蘇懷明深吸口氣吐出,對林一凡問道:“你覺得邀歌費多少錢合適?”
一直說打錢打錢,林一凡還沒說要多少錢呢。
“250萬美金,少一分都不行。”林一凡給了一個價格。
蘇懷明咽了口口水,道:“這個價格,會不會高了點?”
這個價格,在美麗國也是屬於高級作曲人中的頂流,才能拿到的金額。
目前在龍國的音樂市場,林一凡就是一塊金字招牌,要價2000萬,也有的是歌手下訂單。
但林一凡在美麗國的音樂市場,可以說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新人,牌麵連個中級作曲人都比不上。
湯普森那邊,肯定不會接受這個價格。
“你就按這個價格報,那邊願意接受最好,不願意就算了。”林一凡不耐煩的擺了擺手。
給湯普森定製歌曲,肯定要選好歌。
在係統那,好歌的價格動不動千八百萬。
現在的彙率是1比7,250萬美金,也才1750萬龍幣。
林一凡隻要250萬美金,已經是收斂著來了。
就這點錢,被係統扣了一遍後,最終到他手裡的,也不過是剩點湯湯水水。
一直以來都是這個樣,可以說他靠賣歌,就沒賺到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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