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五號。
主管機構審議通過了音樂平台提交的,作曲人和歌手等級劃分的新標準。
音樂平台將新標準的具體細節,下發給各大娛樂公司,並在各種渠道公開。
新標準完全摒棄了以音源下載量為基準,轉而以固定時段內的歌曲播放量為等級劃分依據。
歌手的等級劃分,以去年每個固定時段榜單前三名的歌曲播放量相加,再除以歌曲數量得出的平均值為標準。
一天時間內,達到去年365天日榜前三名歌曲播放量相加,再除以歌曲數量得出的平均值的歌曲,不管是當天發布的歌曲,還是後麵突然躥紅的歌曲,演唱歌手都會被劃入四線歌手的範疇。
以此類推,一周內,一月內,一個季度內,一年內。
不管你是什麼時候發布的歌曲,隻要能在固定時段內,單首歌曲新增的歌曲播放量達到某個等級歌手的標準,就可以晉升到某個等級。
注意,是新增!
進入一個新固定時段,上一個固定時段的歌曲播放量不會加入下一個固定時段的播放量統計,隻會顯示在總數上。
並且,各個榜單的排名依據,也改為固定時段內,歌曲的播放量為基準。
有人提出質疑,認為這對在某個時段內晚發歌的歌手不公平。
比如一個星期的固定時段內,星期一發歌的歌手,明顯比星期五星期六發歌的歌手,有更多的時間積累歌曲播放量。
除了單日不太明顯外,其它固定時段都有這個問題。
這和音樂平台上次改革前的老標準,幾乎沒有區彆,隻是統計的要素從音源銷售數量,變成了歌曲播放量而已。
改了嗎?
如改!
而且,隻統計固定時段內的歌曲播放量,必然會導致粉絲刷榜。
一首歌的時長隻有三四分鐘,短的可能三分鐘不到。
一個人一天到晚單曲循環播放,就可以增加三四百次播放量。
一百個人,一千個人,一萬個人,……,讓人無法想象。
到時候必然會有人專門做這個生意。
最公平的方式,應該是以每首歌發布的時間為起點,統計歌曲發布後,某個固定時段內的歌曲播放量,並且每個人一天不管聽多少遍,都隻統計為一次。
對此,音樂平台的回複是,刷榜問題早已考慮到,每個賬戶一天聽某首歌超過3次,多出的次數不會加入統計中,總播放量也不會顯示這部分數據。
也就是說,一天聽三百次,有效播放量最多3次。
能夠號召自己的粉絲每天最少聽三次,這本來就是歌手人氣以及粉絲粘性的體現,音樂平台認為這是正常現象。
你粉絲沒人家多,沒人家有凝聚力,被人家壓了一頭,你活該!
而每個賬號一天聽某首歌隻統計三次有效播放量,讓請水軍刷榜的成本極其高昂。
首先,一首歌在未購買音源前,隻能試聽30秒,試聽不計入正式統計。
想要達成有效播放量,就需要先購買歌曲音源。
音源購買成本再加上給水軍的報酬,想要靠刷子刷成四線歌手,成本少說大幾百萬。
四線歌手一年到頭連軸轉,都不可能賺大幾百萬。
再加上實際粉絲量肯定無法和正常上位的四線歌手比,隻需要出席一兩次活動,出場費就會大滑坡。
根本不可能把成本賺回來!
腦子有毛病,才會去做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