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克林區楓樹街213號4b公寓2013號……”
洛川從下公交車後就一直念叨著這個地址,直到他抵達4b公寓的門口,他抬頭仰望那座隻有五層的紅色公寓,確定了沒找錯。
這是離市區最遠的一家客戶,在來到這裡的路上,他主動給當地警方打過電話,並陳述了自己剛才在街頭殺人的全過程。
當然,他給了警方另一個號碼,並聲稱如果要抓捕他的話,先和這通電話的主人聊過後再決定也不遲。
就這樣十三分鐘過去了,他接到了兩通電話,一個是當地警方打來的,另一通是市長助手打來的,全都是在為打擾他辦事而賠罪,並祝願他在骨爾撻該城市)玩得愉快。
“愉快個得兒啊,這裡的人紛紛跟吸了毒似的,腦筋都遨遊到外太空去了,死拽著那點錢不放,不知道自己還倒欠銀行錢嗎??”
“一群窮鬼!一毛不拔!鐵公雞就隻會哇哇亂叫,白眼倒是擠得很快,怎麼不去上吊呢?!”
獨自乘電梯上到五樓後,洛川本來還想敲門,卻發現這戶人家的門虛掩著,裡麵還有電視機放映的聲音。
“您好,我是狂壬城翁菲羅斯公司的——”
他剛推開門就發現客廳沒人,但地上全是酒瓶,而且還有灑了快要乾的湯汁。
真是邋遢他媽給邋遢開門——邋遢到家了。
就這樣直接進去確實很不禮貌,但現在都快七點了,他肚子都在抗議,哪管什麼禮儀道德,必須活一單才行。
在他推開房門的一瞬間,他就知道自己今天絕對是撞大黴運了。
“艸了!”
……
兜兜轉轉還是去了一趟警局,隻不過這次是充當目擊證人的身份。
好在這群人都很忌憚洛川,沒問兩句就放他走了。
“我這嘴肯定開過光,窮鬼還真的吊死了,媽的!”
剛從警局出來洛川就迫不及待想從口袋裡摸根煙來解解乏,摸了半天才想起來煙盒裝在外套口袋,而外套給那個小屁孩了!
無奈的他隻好繼續往前,拖著疲憊的身子走到最近的公交站台,他數了數剩下的客戶,還剩九個,全部拜訪完,樂觀來看最起碼要搞到十一點…
不如先去買個麵包墊墊,路上吃不耽誤時間……
從麵包店出來後,洛川一直覺得有道很刻意的目光,從某個黑漆漆的角落裡射出來,聚攏在他的身後。
是那群孩子背後的人意欲報複,還是公司的人想借此機會抹除自己?
不對,那道目光似乎沒這麼銳利,他感覺不到冷意。
況且這家夥的跟蹤似乎很笨拙,不像公司那些訓練有素的殺手,那就讓他一直跟著吧,瞧瞧這人要做什麼。
少年拐了一個街口後,迎著大亮才發現人不見了。
這很不應該,他跟著這個男人有十來分鐘了,從未被甩開過,可…
下一秒他就感覺到衣服的右邊口袋似乎有什麼東西被取走了,他剛想捉賊,被一隻手彈了腦門:
“我就說是誰彆有用心跟蹤我呢,劫財我沒有,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