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華藝副總裁的王晶花,在一些公司決策上不免會與王家兄弟有衝突,畢竟大家在某些事件上的利益是不同的。
另外就是王晶花對華藝太和的絕對掌控,讓王家兄弟很難受。
當公司小的時候還好說,大家有力一起使,為了壯大公司,一些矛盾都可以擱置。
可一旦公司做大,這種涉及權利的鬥爭會異常激烈,這也為之後雙方分道揚鑣埋下了禍根。
還有就是合約年限了。
林楓記得王晶花就是2005年離開華藝,加入澄天這家鬼子資本的公司的。
也就是說是合約滿後才離開,還不算太過分。
這也能通過後世一些事件驗證。
後世,當王晶花再次離開澄天,立門戶時,王仲磊在微博發“感恩相遇”時,有網友神評論:“這不就是離婚聲明模板嗎?”
可不就是“離婚”嗎。
還有合同裡麵的“禁止策反條款”,也成為後來的行業標配。
就在林楓天馬行空亂想時,就聽李小萍又說道:
“對了,他們還‘抄襲’了你的給藝人買‘五險一金’這條,據說這是王晶花最動心的條款。”
林楓一愣,苦笑地搖搖頭。
當年林楓入股美亞侖時,就強烈要求常繼虹必須加入這條,但是常繼虹和海閏的劉雁銘還不是很理解。
但鑒於林楓的強烈要求,而且也不是什麼大事,也就同意了。
這樣美亞侖成為圈內第一個給藝人買“五險一金”的經紀公司。
這也讓常繼虹在後期談藝人簽約時更便利,這是常繼虹後來才跟林楓說的,還說林楓天生就是混娛樂圈的。
其實林楓隻是多了點後世記憶而已。
要知道當年葛大爺拍《甲方乙方》時,連盒飯都要自己帶保溫桶裝。
在後世,“五險一金”已經成為娛樂圈硬通貨。
林楓就見過某流量小生曾用社保賬戶餘額炫富。
李小萍說完這件“人口拐賣”事件,還在等林楓的決策。
之前李小萍就一直建議林楓,在天恩傳媒內開設藝人經紀業務。
要知道,如今不同前世。
在前世,華藝是國內民營影視公司的龍頭。
但是這一世,天恩傳媒從正式成立開始,就一直壓著華藝胖揍。
如今,在民營影視公司這塊,天恩才是老大。
隻要天恩傳媒放出消息,需要簽約藝人,多了不敢說,至少來投的藝人會遠超華藝,或者說華裔太和。
林楓看著李小萍的眼神,明白她想的是什麼,但是林楓依舊搖搖頭:
“我們天恩傳媒從成立的第一天開始,定位就是做華夏最好的影視製作公司,經紀業務可以合作,但是不能花過多精力放在這上麵。”
林楓是來自後世的,知道後世藝人經紀有多亂。
特彆是基本入場後,各種各樣的騷操作多如牛毛。
你總不能擋著藝人賺錢吧,還是以爽計算的海量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