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莊嚴肅穆的維多利亞地方法院,旁聽席上擠滿了各路記者和來看熱鬨的市民。鎂光燈在開庭前閃爍不停,像一片躁動的星海。
格裡芬警司坐在控方律師身後,他換上了一身筆挺的西裝,金色的頭發梳理得一絲不苟,臉上帶著運籌帷幄的自信。他甚至有心情對幾位熟悉的記者,微微點頭致意。
被告席上,陳山、王虎,以及錢振聲五人,並排而坐。
陳山依舊是那副平靜的樣子,仿佛是來旁聽一場與自己無關的審判。
王虎則梗著脖子,一臉的桀驁不馴,要不是有兩個庭警在旁邊按著,他隨時可能跳起來。
錢振聲五人,更是像五座石雕,從坐下的那一刻起,就沒動過一下,連眼皮都很少眨。
控方律師,一個瘦高的英國人,站起身,開始陳述案情。他的聲音清晰而有力,邏輯簡單而粗暴。
“法官大人,事實非常清楚。警方接到報警,稱九龍城寨附近發生槍戰。
警員趕到現場時,親眼目睹被告王虎,手持兩把槍械,向對麵樓頂射擊。
人贓並獲,證據確鑿。而他的老板,本案的另一位被告陳山先生,就在現場。
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一場有預謀的、黑社會性質的武裝衝突。
至於另外五位被告,經查證,沒有任何合法的入境記錄,屬於非法入境。”
控方的陳述,無懈可擊。
格裡芬的嘴角,勾起一抹勝利的弧度。他要的,就是這個結果。把陳山拖進法庭,用大英帝國的法律,把他釘死在被告席上。
輪到辯方。
蘇明哲站了起來。
他沒有立刻說話,隻是先解開了西裝上衣的扣子,這個小小的動作,讓法庭上緊繃的空氣,莫名地鬆弛了幾分。他不像個來打仗的律師,更像個來上課的教授。
“法官大人,”蘇明哲的聲音溫和而沉穩,“在開始辯護前,我想先請教一下控方證人,也就是當天帶隊的格裡芬總警司幾個小問題。”
格裡芬微微一愣,隨即站了起來,臉上帶著禮貌而疏遠的微笑。他倒想看看,這位法律界的王牌,能玩出什麼花樣。
“格裡芬警司,請問,你們接到報警,到抵達現場,用了多長時間?”蘇明哲問道。
“三分鐘。”格裡芬回答得很快,這是他引以為傲的效率。
“三分鐘?真是令人敬佩的效率。”蘇明哲點了點頭,話鋒一轉,“也就是說,在你們抵達前的某一刻,槍聲,就已經響了。是嗎?”
“是的。”
“那麼,請問警司先生,第一聲槍響,來自哪裡?”
格裡芬的眉頭,不易察覺地皺了一下:“根據現場判斷,來自我方警員對麵的一棟唐樓樓頂。”
“很好。”蘇明哲的語速不疾不徐,“一個狙擊手,在光天化日之下,於九龍城寨開槍。
而我們效率驚人的皇家警察,在控製了現場之後,有沒有找到這位神秘的狙擊手?或者,他用過的彈殼?又或者,他留下的任何蛛絲馬跡?”
格裡芬的臉色,有些難看了。“……沒有。”
“哦?”蘇明哲發出一聲恰到好處的驚歎,他轉向法官和陪審團,攤了攤手。
“真是不可思議。一名刺客,在鬨市行凶,事後竟能人間蒸發。而我們儘忠職守的警察,卻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被刺殺的對象身上。這辦案的思路,真是……新穎。”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壓抑的低笑聲。
格裡芬的臉,漲紅了。他感覺自己不是在接受問詢,而是在被公開羞辱。
蘇明哲沒有再看他,而是轉向被告席。“我請求傳喚我的當事人,王虎先生,作為證人。”
法庭一片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