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輝接過文件,戴上眼鏡,逐字逐句地,仔細閱讀起來。
陳山則繼續慢悠悠地喝著茶,仿佛桌上那份文件,根本不值得他親自去看一眼。
這種被徹底無視的感覺,讓林德義感到無比的憋屈。
但他隻能忍著。
足足過了十幾分鐘。
梁文輝才抬起頭,對陳山點了點頭。
“山哥,大部分條款,都在我們預料之內。無非就是要求我們,定期彙報工作,接受監督,人員背景需要備案等等。”
“不過有兩條,我覺得有問題。”
“哦?”陳山挑了挑眉。
“說來聽聽。”
“第一條,他們要求,‘城管隊’的最高負責人,也就是隊長一職,必須由港府方麵委派,或者至少要由港府方麵提名,經委員會同意後任命。”
“第二條,他們要求,‘城管隊’不具備,任何形式的,武器佩戴權。包括槍械,警棍等所有警用裝備。”
“嗬嗬。”陳山笑了出聲。
“有意思。”
“這幫鬼佬,死到臨頭了,還想玩花樣。”
他看著林德義,緩緩地說道。
“林秘書,你回去告訴他們。”
“第一條,不可能。我們社區的隊長,憑什麼要你們來任命?我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這個隊長,必須由我們委員會,自己選舉產生。”
“第二條。我們維持秩序的基本裝備,必須要有。不然,我們成立這支隊伍,是去跟爛仔們講道理的嗎?”
陳山伸出兩根手指。
“就這兩條。讓他們改。”
“改好了,我馬上放人。”
“不改,那就繼續談。”
陳山說完,便端起茶杯,不再看林德義一眼。
這是最後的通牒。
沒有任何,可以商量的餘地。
林德義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
他知道,自己今天的任務又失敗了。
他也知道,港府最後的這點幻想,也被陳山無情地碾碎了。
他最終,隻能帶著那份被打了回票的文件,再一次狼狽地離開了染坊。
……
又過了兩天。
港府,徹底屈服了。
一份嶄新的,蓋著港督府鋼印,並且由港督親自簽署的正式法律文件,送到了陳山的手中。
上麵,陳山提出的所有條件,都得到了滿足。
文件明確規定:
授權“九龍社區發展委員會”,組建一支不超過五百人的,“社區環境及治安綜合治理管理隊”。
該隊伍,在九龍城寨範圍內,享有獨立的,對市容環境,商業糾紛,以及輕微治安案件的,管理權和基礎執法權。
隊長及所有隊員,由委員會自行招聘和任命,隻需向港府相關部門,進行身份備案。
隊伍可配備,警棍,盾牌,催淚瓦斯等非致命性防暴裝備。
香港警隊,如無委員會的邀請,或港督的直接命令,不得擅自進入城寨,執行任何任務。
看著這份文件,梁文輝激動得熱淚盈眶。
贏了!
他們真的贏了!
從今天起,九龍城寨,這片被遺忘了近百年的法外之地,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合法的守護者!
陳山也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他知道,自己終於為城寨的幾萬居民,撐起了一把,可以遮風擋雨的傘。
“阿輝。”
“去通知王虎,讓他把警隊的人,都放了吧。”
“告訴豬油仔,讓他回去給雷洛帶句話。”
“就說九龍城寨,歡迎他隨時來喝茶。”
“隻要他守我們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