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整,市局第七會議室。
窗簾拉得嚴實,僅靠頂部幾盞冷白光燈照明,空氣裡彌漫著紙張與消毒水混合的氣味。
長桌兩側分坐紀檢、法製、技術三方代表,神情肅穆如臨戰陣。
王主任坐在主位,目光掃過全場,最終落在宋昭身上,頓了頓,才開口:“今日複核2021毒047號案證據合法性,重點審查樣本封存流程。”
話音落下,會議室陷入短暫死寂。
小林坐在記錄席,低垂著頭,像一具被設定好程序的機器。
他左手握筆,右手無意識地輕敲桌麵——七下,停頓,再三下。
隨後眼皮快速眨動三次,動作細微到幾乎無人察覺。
但宋昭看見了。
那不是緊張的小動作。是信號。燈語已啟。
他不動聲色,將手邊三份文件依次推上桌:一份冰封毒物樣本的冷鏈記錄原件、一枚貼有防偽標簽的U盤、還有一張泛黃的辭職信複印件——那是三年前小劉遞交卻被壓下的文件,上麵蓋著“待議”紅章,如今成了他唯一能合法出示的“身份憑證”。
“我申請以個人名義提交新證據。”宋昭聲音平穩,卻像一把刀切入凝固的空氣。
對麵律師冷笑:“停職人員無權主導證據呈遞,程序上你早已出局。”
“程序?”宋昭抬眼,“那你們解釋一下,是誰批準在案發後第七天,私自轉移B7冷藏區原始樣本?又是誰,在我昏迷期間注銷了小劉的係統權限,卻保留他的物理門禁卡未回收?”
對方臉色微變。
十點十八分,質證環節。
律師站起身,語氣咄咄逼人:“所謂‘原始樣本’來源不明,無法證明未被汙染,更不具備重新檢驗資格。請宋警官說明,你手中的樣本,是否經過第三方公證?是否有全程監控佐證提取過程?”
宋昭沒答,隻輕輕按下遙控器。
投影幕布亮起,一段黑白影像開始播放:地下冷庫夾層,攝像頭視角傾斜,記錄下一隻戴手套的手從牆體夾縫中取出密封袋的畫麵。
畫麵右下角時間戳清晰——2024年6月13日,淩晨3:17。
“這是我在舊樓爆破前夜,布設的隱蔽探頭所錄。”宋昭聲音低沉,“牆體夾層溫度恒定28℃,密封袋外層有雙重鉛封與熒光標記。熱成像顯示,過去三年無溫度波動。”他調出另一張圖,“DNA檢材在該環境下穩定性可維持五年以上。而你們質疑的‘汙染’,需要打開密封、接觸空氣、引入外源DNA——請問,哪個環節發生在無人監控的夾層裡?”
律師皺眉,正欲反駁。
宋昭卻忽然抬頭,直視對方:“若你們真關心‘來源不明’……那請解釋——為什麼B7冷藏區的舊卡權限,會在案發三年後、也就是上個月14號淩晨,被用於開啟冷櫃?刷卡人身份未登記,門禁日誌被清空。但供電係統的電流波動數據還在物證科服務器底層存檔,要我調出來嗎?”
會議室驟然安靜。
有人低頭翻資料,有人交換眼神。
王主任指尖輕輕敲了敲桌麵,目光複雜地看向宋昭。
十一時零三分,空氣繃至極限。
律師忽然從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語氣篤定:“我們有新證據。原技術員小劉已於今晨簽署《證人聲明書》,承認當年違規操作,私自藏匿樣本,導致證據鏈斷裂,自願承擔法律責任。”
紙張被推至中央。
宋昭緩緩接過,指尖觸到簽名處那一道微凸的墨跡。
就在那一瞬,他瞳孔深處,金色紋路悄然浮現。
真相之眼·啟動。
視野驟然扭曲——
昏暗房間,小劉被兩名黑衣人按在桌前,手腕被牢牢固定。
一支筆被塞進他手中,強行帶動他在紙上移動。
他嘴唇顫抖,眼角有淚滑落,喉嚨裡發出壓抑的嗚咽。
文件標題赫然是:《關於2021毒047號案違規藏樣之情況說明》。
畫麵僅持續十八秒,隨即消散。
頭痛如針紮般襲來,宋昭閉了閉眼,額角滲出冷汗。
但他嘴角卻緩緩揚起一絲冷笑。
“你們讓他簽的,不是聲明。”他將文件輕輕放回桌上,聲音冷得像冰,“是認罪書。而且——他根本沒讀過內容。”
全場嘩然。
律師猛地站起:“你這是汙蔑!”
“我隻說事實。”宋昭盯著對方,“小劉右手有舊傷,簽名字跡第三筆必然上挑。但這份簽名,所有轉折都平直僵硬,像是描出來的。更關鍵的是……”他指向落款時間,“今晨七點四十二分簽署?可小劉每周一上午九點才會接受心理評估,今天他還沒出現在療養院登記係統。你們連‘人在哪兒’都沒確認,就敢拿出‘自願簽署’的文件?”
會議室陷入死寂。
王主任沉默良久,終於開口:“這份聲明……暫不采信。”
就在這時,蘇晚悄悄發來一條短信:【程遠今早調閱了聽證會流程文檔,加了‘緊急預案’附件。
IP來自副市長辦公室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