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一背,旦角才發現這個人身體格外的軟。這種軟不是女人那種與生俱來的柔軟,某種意義來說,比那個還要軟點。
仿佛這個人對於渾身骨骼的掌控力已經渾然天成,對整具身體的控製度絕對高的可怕。
旦角雖然本職是盜墓,但也確實對唱戲有點熱愛。他第一想法是,這下子省事兒了,這人要是唱乾旦,什麼練功夫的事兒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眼神兒和聲音怎麼樣。要是都還好,放在尋常戲班都算撿到寶了。
何況他們這野班子還有副業呢!
……
正是偷了這麼個大活人出去,旦角還不清楚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張啟山的人把這附近翻了個底朝天,就差把地皮都犁一遍了。結果愣是沒找到人。
再往前麵走,那可就出了張啟山勢力範圍能波及的最大範圍了,張副官也鞭長莫及。
而且這次搜查如此聲勢浩大,也是為了給南京方麵一個態度。
我們長沙這裡可是出了力的,而且是儘心儘力。但是凶手跑了,我們也沒法子,你們自己看怎麼辦吧。
這事兒就這麼結束了,也隻能這麼結束了。再多點動作就會露出馬腳,畢竟大家都不是傻子。演戲也要有個度,不能招人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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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班子偷了這麼個“寶貝”,又大概知道了長沙城的動作,因此不敢再走官道,一直走小路翻山越嶺。
戲班子裡的人隨便把張海桐背上的傷處理了,倒上燒酒消毒,而後直接敷藥。最後用布條裹起來。
這種方法雖然粗糙,但已經是野外最好的處理辦法了。
旦角看見他身上的紋身,更覺得這人有大本事。
等這人清醒過來能走動了,班主和旦角才發現這小子有點怪。平時沒事隻知道發呆,要不就捧著他們的戲文書看。
你跟他講話,他也隻會簡單的應答。問他一些事,他就不說話了。
安靜的有點過分了
那之後班主就造了一份契書,說張海桐出身窮苦,他爹娘死的慘,身上還沒錢。
為了讓父母入土為安,所以賣身換錢以全孝道。自己看他可憐花了多少錢才買過來,還按了手印。
那手印是張海桐昏迷的時候班主自己用他的手蓋的。
班主察覺到青年看自己的眼神有點奇怪,但不知道為什麼,這家夥還真信了。
就跟小徐哄張海桐當朋友一樣簡單。
野班子本來就在山裡走動,在到達浙江之前,這些人憑借張海桐得了不少東西。
大概真看中他的本領,拿到錢之後用他那份錢給人買藥。
至於為什麼不進城醫治,純粹是因為這些人去探路的時候,發現張海桐是個通緝犯!
野班子出貨很謹慎,真正進行交易之前都會派人進附近城鎮的盤口打聽價格、探探虛實。
這一探,才發現這事。雖然通緝令上的人物畫的很抽象,但人家明確說了什麼地方什麼時間發生了爆炸事件,有人刺殺莫雲高。
雖然他們不清楚這人叫什麼,但看著通緝令上的那些信息,擺明了就是說他們撿回來的人。
班主隻覺得天都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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