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後,張海杏還是會想起那個驚心動魄的下午。
那個被她“惡意傷人”的男人就這麼被張海桐揪起來,擲地有聲的說:“好了,現在你受傷了,我也報警了。今天我們三個人就去警局,好好說說你受傷這件事。”
……
張海杏脾氣爆,被這些人糾纏的時候,她確實怒從心頭起。但再怎麼憤怒,也不至於出手傷人。
一切都發生的太快。大街上人流如織,她自己都沒反應過來,就受到了這些人的挑釁。糾纏之中她忽然就把人傷了,事態演變太奇怪了。
然後張海桐就來了。
幾百米開外一個猛衝,一腳把人踹地上,然後揪著人直接甩兩巴掌,來了一句:“就你說我家妹子傷你?”
那人眼神都恍惚了。
張海杏頭一次見張海桐如此流氓的樣子。他蹲在地上揪住那人的衣領,當場扒拉他的衣服。
張海杏出門身上確實會帶刀具防身,武器小巧方便攜帶。
那人側腰確實有一道血口子,張海杏看了一眼,確信不是自己乾的。刀割沒割肉她還不知道嗎?
遠處警笛聲越來越近,大概率是來抓他們的。街頭傷人屬於惡性事件,出警都很快。
那人被張海桐揪著,直接裝死,理都不理張海桐的話。
張海桐也不惱,直接把人揪起來。張海杏看見男人被提起來後以一種曖昧的姿勢靠在張海桐肩上,氣氛一時有些詭異。
緊接著,張海桐說:“海杏,去打電話給醫院,讓他們來救人。”
話音剛落,那人感覺腰際一陣酥麻,低頭一看,張海桐的手指不知道什麼時候落在他傷口附近。
他抬頭一看,張海桐冷冷盯著他,手指直接摁進那條血口子。男人還沒發出聲音,徒勞的張了張嘴,才發現自己根本喊不出來。
張海桐另一隻手按著男人的脖子,不知道什麼時候使了力氣,讓他根本發不出聲音。
等警察過來的時候,就有了開頭那一幕。
他揪著被二次傷害的男人,就像回自己家一樣提溜著人上了警車。張海杏緊隨其後。三個人就這麼熟門熟路去了警察局,而後大搖大擺的走了出來。
案件判定飛快,結論就是男人故意訛人,還要給他拘留幾天。
事情解決的飛快,要不是張海桐出麵,張海杏真的會以為這是碰瓷。
“這就完了?”張海杏做完筆錄出來時,已經快傍晚了。天邊太陽西沉,建築和人的影子拉的很長很長。晚風一吹,將張海杏被問話時那種煩躁的心情撫平,漸漸靜了下來。
“對,就完了。”張海桐點點頭。“你哥辦事很利索,估計這會兒警察正配合相關監察部門展開內部調查呢。”
張家在香港可是正經生意人,涉黑根本不存在,尾巴掃的非常乾淨。
汪家想將張海杏弄進監獄,利用早就安排進監獄的人員裡應外合調包張海杏。假貨回到張家,真正的張海杏要麼被弄死,要麼被轉移成為試驗品。
被抓的俘虜待遇好不到哪裡去。汪家可不是什麼善男信女,他們也不遵循日內瓦公約,被抓到了隻會生不如死。
作為一個無辜的公民,發現這種公職人員職業犯罪的問題,當然是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寫投訴信啦。
張海客手底下的公司年年交那麼多稅,公司裡的人年年參加那麼多亂七八糟的名流宴會,投訴信還是很有效用的。
這個時候那些被頂替的公職人員估計正在被抓的路上。
可惜的是,汪家人並不會坐以待斃。
不用等那群吃公家飯的去抓,計劃失敗後,明天他們估計就能收到相關公職人員失蹤或者死亡的消息了。
九十年代,哪裡不亂啊。
死人才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