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鬥這人,向來把人情世故看得比賬本還細,偏偏在稱呼上出了個讓全家都摸不著頭腦的岔子——他管自己好朋友的妻子叫“哥”。
起初,我以為是他嘴瓢,畢竟他連“剁椒魚頭”都能說成“魚頭剁椒”。可後來發現,他喊得理直氣壯,甚至帶著點撒嬌的意味,像是從牙縫裡擠出的一股親昵。我盤問了半宿,他才把下巴擱在沙發扶手上,慢悠悠地解釋:“她是我大學同學,性格比男生還爽利,當年軍訓替我扛過水桶,學生會競選時一拍桌子就把對手噎得說不出話。我那時候瘦得像根晾衣杆,老跟在她後頭跑,她比我大兩歲,就讓我喊她‘哥’,說是聽著氣派。這不,一喊就是十年,改不過來了。”
說這話時,阿鬥的腳尖在地板上打著拍子,仿佛又變回那個跟在“哥”身後的小師弟。他補充說,後來“哥”嫁給了他們共同的朋友——一個能把《紅樓夢》背到第八十回的眼鏡男,婚禮上他還被指定為伴郎,司儀起哄讓他喊新娘“嫂子”,他舌頭一拐,脆生生地叫了聲“哥”,全場笑成一鍋粥,新娘本人笑得把捧花都砸在了他腦袋上。
如今“哥”已是兩歲孩子的媽,開了家廣告公司,名片上印著“x總”,可阿鬥還是照喊不誤。她每次來家做客,阿鬥就屁顛顛地端茶遞水,嘴裡“哥長哥短”,連我女兒都學會了,奶聲奶氣地追著人家叫“哥哥阿姨”。我私下裡問過“哥”對此作何感想,她正翹著二郎腿啃蘋果,聞言把果核往垃圾桶一拋,笑得眼角堆起細紋:“當年我替他打飯占座、考試時給他傳小抄,他喊我一聲哥,不虧!”
原來這聲“哥”裡,藏著一段能把時間燙出窟窿的熱鬨青春——有宿舍走廊裡追著跑的拖鞋聲,有熄燈後手電筒照出的試卷答案,還有阿鬥失戀時,“哥”把他從燒烤攤拖回學校,往他嘴裡塞了根冰棍說“沒出息,為個姑娘哭成這樣”。如今這些往事都成了琥珀,而“哥”這個稱呼,就是那根把琥珀拎起來的線,晃晃悠悠,把二十出頭的笑聲一直蕩到了今天。
那天是臘月廿三,小年,阿鬥的“哥”——如今該叫林總了——拎著兩瓶金門高粱和一兜子鹵味深夜敲開了我家的門。她大衣上沾著雪粒子,進門就踢掉高跟鞋,光著腳往客廳地毯上一坐,衝我抬抬下巴:“去,把你家阿鬥拎出來,說‘哥’找他清算舊賬。”阿鬥正窩在被窩裡給閨女講睡前故事,一聽這話,書也不念了,穿著睡衣就躥出來,笑得牙花子直反光:“哥,你可算來了!”
廚房灶台上煨著解酒湯,我原本想留一盞燈就回房,結果那倆人直接把餐桌拖到了落地窗前,一人一隻不鏽鋼小酒盅,也不用杯子,瓶口對瓶口咣當咣當地碰。窗外鞭炮稀稀拉拉,屋裡暖氣太足,林總把毛衣袖子擼到肩膀,露出一條舊文身——歪歪扭扭的“gj”兩個字母,是大學時用縫衣針和藍墨水自己紮的,當年代表“哥&弟”,如今褪成青灰色,像塊被水洗皺的郵票。
酒過三巡,話題就滑到了“當年我替你追姑娘,結果你媳婦現在管你工資卡”這類陳芝麻爛穀子。阿鬥盤腿坐在椅子上,拿筷子頭蘸酒在桌麵畫歪歪扭扭的流程圖,論證“如果當初追的是係花,現在應該住彆墅開瑪莎拉蒂”。林總笑得直拍桌子,震得鹵鴨胗跳起舞,她指著阿鬥鼻子罵:“放屁!係花嫌你球鞋臭,要不是我給你噴了三遍古龍水,你連人家宿舍門都進不去!”
後來不知誰先開的頭,兩人開始細數自家那位“不是”——阿鬥說我“燉湯永遠放黃芪,一股藥味兒像在喝老中醫的洗腳水”;林總則吐槽她老公也就是阿鬥那個睡死在客臥的好友)“接吻像掃描儀,從左到右一格一格挪,還自帶‘滴——身份確認’的音效”。說到興頭上,林總乾脆把外套脫了,裡頭隻剩一件黑色背心,鎖骨處還留著當年打排球摔出的疤。她踩著椅子去拿酒櫃最上層那瓶我藏了五年的梅子酒,阿鬥在旁邊虛虛扶著她的腰,嘴裡嚷著“哥,你行不行啊”,結果酒瓶剛拔塞,倆人就笑得滾到地毯上,梅子酒灑了一地,甜膩的香氣混著窗外的硝火味,像一場遲到的青春期。
淩晨四點,我起來給女兒蓋被子,路過客廳時看見那倆人已經挪到了陽台。阿鬥裹著羽絨服,林總披著毛毯,兩人肩挨肩坐在洗衣機的塑料蓋上,中間擺著最後一碟花生米。他們聲音低下去,不再互損,反而像兩個漏氣的氣球,軟塌塌地擠在一起。林總說:“其實你家黃芪湯挺好喝的,我上次感冒喝了兩碗就好了。”阿鬥就笑,笑完又歎氣:“哥,你老公挺好的,就是……就是有時候太悶了,像口井,你喊一聲,半天才聽見自己的回音。”
天蒙蒙亮時,客臥的門悄悄開了一條縫——林總的丈夫站在陰影裡,頭發亂糟糟的,眼鏡片上反著晨光。他看了一會兒陽台上那兩個腦袋靠在一起的剪影,沒出聲,又輕輕把門帶上了。我那時才注意到,他手裡攥著一隻空馬克杯,杯底還沾著半片沒化開的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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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把解酒湯熱好端出去,阿鬥已經歪在林總肩膀上睡著了,睫毛上還沾著酒氣。林總用毛毯裹住我們倆,聲音沙啞:“弟妹,對不住啊,拉著你家阿鬥當了一晚上垃圾桶。”她指著天邊泛起的魚肚白,忽然說:“你看,天亮了,咱倆的壞話都隨著昨夜的鞭炮炸沒了。”
後來阿鬥在日記裡寫:“那一夜,我和‘哥’把彼此伴侶的缺點當成下酒菜,嚼得嘎嘣脆,天亮才發現,那些‘不是’其實早就被時間醃成了鹹菜,鹹歸鹹,配粥正好。”而林總在朋友圈發了張空酒瓶的合影,配文:“感謝阿鬥同誌陪我完成年度情感排泄,下次該輪到你家黃芪湯了。”底下第一條評論是她老公點的讚,時間顯示早上七點零三分,附贈一個[狗頭]表情。
七七不在乎什麼?
她不在乎錢,不在乎外人的眼光,甚至不在乎“好哥們的妻子”這個名分在世俗裡該有的距離感。她在乎的,是一段關係是否足夠濃烈、足夠真實,能否讓她在裡頭儘情燃燒而不被潑冷水。
所以當阿鬥那位“哥”——也是他最好哥們的妻子——半夜拎著酒出現在家門口時,七七連眉毛都沒抬一下,隻側身讓出一條通道,像迎接一位常客。她看著阿鬥光著腳跑去開門,看著兩人把餐桌搬到落地窗前,看著他們把“嫂子”這個稱呼在玩笑裡拆得七零八落,最後隻剩下一句拖長音的“哥——”。
七七不在乎他們喝到天亮,不在乎他們相互數落各自伴侶的“不是”,不在乎客臥裡那位“正牌丈夫”正打著輕鼾。她甚至不在乎自己在這場通宵裡扮演的角色:是女主人,是旁觀者,還是某種隱秘的共謀者。她隻在乎阿鬥在笑到嗆咳時,那位“哥”會自然地伸手幫他拍背;在乎他們在醉意朦朧時,仍然記得把空酒瓶收進紙箱,怕吵醒屋裡熟睡的人;在乎天亮以後,阿鬥會乖乖地鑽進廚房,為她煮一鍋放了黃芪的解酒湯——那是她最討厭、但他堅持要放的味道。
外人要是問起,七七大概會聳聳肩:“同學而已,好哥們的妻子而已。”
可她心裡清楚,有些關係就像那鍋黃芪湯,聞起來怪,喝下去卻暖。她不在乎標簽,隻在乎那股暖意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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