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b7區門口,寒風卷著塑料袋的邊角拍打在腿上,手裡的物資箱沉得抬不起來。
那張泛黃的尋人啟事在我掌心發燙,像一塊從灰燼裡扒出來的鐵片。
照片上的少年眉眼低垂,校服領子翻得整齊,嘴角抿成一條倔強的線——那是十三年前的我,十五歲,剛燒了戶口本,揣著母親留下的最後五百塊錢,坐上了南下的綠皮火車。
“林哥?”許念的聲音輕輕響起,帶著遲疑,“你……認識這人?”
我沒回答。
喉嚨像是被砂紙磨過,一句話也擠不出來。
我隻是死死盯著那張紙,盯著邊角那一小塊焦痕。
它太熟悉了。
當年我在橋洞底下點火,想燒掉所有過去的東西:全家福、獎狀、還有父親醉酒後砸碎的相框玻璃。
火苗忽然躥高,燎到了這張複印件的一角。
我愣了一下,沒再管它,任它半張臉被煙熏黑。
可現在,它回來了。
像命運親手遞來的一封遲到十年的判決書。
“老人家,您先喝點水。”許念扶住老頭顫抖的手,輕聲問,“您是這位林致遠的……?”
“爹。”老頭嗓音沙啞,西北口音濃得化不開,“跑了十三年了……一直沒信兒。聽說最近有個‘夜燈屋’幫人找家,我就來了。”
我的心猛地一縮。
夜燈屋,是我們三年前發起的心理援助項目,初衷很簡單:讓那些深夜無處可去的人,能找到一盞願意為他們亮著的燈。
我們不報警、不登記、不追問身份,隻提供熱水、食物和傾聽。
老吳是第一個值班誌願者,總說:“有些人不是迷路,是不敢回家。”
可誰能想到,這條街,竟也是我自己逃出去又繞回來的地方。
“劉老師呢?”我終於開口,聲音乾澀得不像自己的。
“在辦公室整理培訓資料。”許念擔憂地看著我,“林哥,你要不要……”
“我去趟她那兒。”我把物資箱擱在地上,轉身就走。
腳步踩在水泥地上,每一步都像踏在記憶的裂痕上。
走廊儘頭的燈光昏黃,門虛掩著,劉老師正低頭翻文件。
我推門進去時,她抬頭看了我一眼,臉色瞬間變了。
“你怎麼來了?”
我沒有廢話,把那張尋人啟事放在桌上:“這是你去年收到的那個檔案?”
她怔住,隨即猛地起身拉開保險櫃,取出一隻未拆封的牛皮紙袋。
標簽上寫著:“省婦聯轉交——曆史關聯度低,暫緩處理。”
她手指發抖地撕開封口,抽出一份完整檔案。
姓名:林致遠
出生地:甘肅慶陽寧縣新壩村
失蹤時間:2013年冬,因家庭變故離家出走
親屬信息:父林德海,母周秀英已故),戶籍已於2015年注銷
照片、筆跡、指紋比對建議欄空著,但備注欄有一行加粗紅字:
“據家屬描述,該少年左肩有燙傷疤痕,形狀如月牙,係幼年打翻煤油燈所致。”
我下意識摸了摸左肩。
那裡藏著一道從未示人的舊疤。
“不可能……”劉老師喃喃道,“我當時查過重名數據庫,全國叫林致遠的有三千多個,這個案子地址偏遠,線索斷了好多年,係統判定為低優先級……我以為隻是巧合。”
“不是巧合。”我低聲說,“是我。”
她猛地抬頭看我,
那一刻,我仿佛看見十七歲的自己,蜷縮在橋洞下啃冷饅頭,抬頭望著遠處便利店的光,卻始終沒敢推門進去。
那時候我不懂,原來一盞燈的意義,不是照亮路,而是告訴一個人:你可以進來,你不會被趕走。
而我後來拚命奔跑,成了外賣員、拍短視頻、做公益、被人稱作“點亮城市的人”……原來隻是為了回到那個夜晚,告訴當年的自己——
有人會等你進門。
“張評估師!”我突然轉身衝出辦公室,“我要查最早的誌願服務記錄!”
他正在數據終端前核對報表,聽見我的聲音抬起頭,眉頭微皺。
“如果他是你,”他沉默了幾秒,指尖緩緩敲下指令,“那麼最早一條匿名服務記錄……應該能追溯到源頭。”
屏幕閃爍,數據庫調出一行塵封的日誌:
2015年12月23日,b7區臨時救助站
事件類型:夜間流浪者供餐
誌願者信息:未登記
服務內容:連續七晚配送熱粥至橋洞及地鐵通道
備注欄留言:“我知道他們為什麼不肯進門。”
值班負責人批注老吳手寫):“這人眼神熟,像極了那年等兒子回來的自己。”
我渾身一震。
原來我不是從哪天突然開始當英雄的。
早在成為“林致遠”這個名字之前,我就已經在這條街上,默默做過第一件善事——隻為那些和我一樣,害怕敲門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