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叔,真不用……”唐·本傑明的話還沒說完,林叔已經一陣風似的跑了出去,圍裙的帶子在身後飛揚。
卡特和傑森站在包廂門口,顯得有些拘謹。“進來坐吧,一起吃。”唐·本傑明指了指旁邊的椅子,“林叔的菜,過這村沒這店。”
卡特猶豫了一下,還是拉著傑森坐下了,兩人依舊保持著警惕,目光時不時掃過門口和窗戶。
沒一會兒,李叔就端著托盤進來了,菜碟碰撞的聲音清脆悅耳,香氣像長了腿似的往鼻子裡鑽:
第一道菜是回鍋肉,肥瘦相間的五花肉切成薄片,炒得油光鋥亮,和青蒜苗、豆瓣醬一起翻炒,肉片的邊緣微微卷曲,帶著焦香,青蒜苗的清香中和了肉的油膩,醬汁濃稠地裹在每一片肉上,光是看著就讓人咽口水。
第二道是麻婆豆腐,嫩得能晃悠的豆腐塊泡在紅油裡,上麵撒著密密麻麻的花椒粉和蔥花,麻香和辣香直衝腦門,用勺子舀起一塊,豆腐顫巍巍的,裹著肉末和醬汁,入口即化,麻辣的後勁卻十足,能從舌尖一直辣到胃裡。
第三道是魚香肉絲,裡脊肉切絲,炒得滑嫩,和木耳、胡蘿卜、青椒一起,裹著酸甜可口的魚香汁,顏色紅亮誘人,肉絲吸足了湯汁,一口下去,酸、甜、鹹、辣、鮮五味俱全,特彆下飯。
第四道是水煮魚,滿滿一大盆,上麵飄著厚厚的紅油和花椒,乾辣椒段在油裡滋滋作響,雪白的魚肉片藏在紅油下麵,旁邊還墊著豆芽、萵筍,魚肉嫩得一抿就化,刺少得幾乎沒有,麻辣中帶著鮮美的魚香,吃一口就滿頭大汗,卻停不下來。
最後一道是清炒時蔬,綠油油的菜心在滾水裡焯過,淋上少許豉油,簡單卻清爽,剛好中和前麵幾道重口味的菜,解膩又爽口。
“還有個湯,番茄蛋湯,解辣!”林叔端著個大碗進來,額頭上還掛著汗珠,“快嘗嘗,回鍋肉我特意多炒了會兒,把肥油煸出去了,不膩!”
唐·本傑明夾起一塊回鍋肉,肉片的邊緣焦脆,咬下去時,油脂的香氣混合著豆瓣醬的鹹鮮和青蒜苗的清香,在嘴裡炸開。他閉上眼睛,細細品味——這味道,比夏威夷唐人街那些“混血”的中餐正宗多了,帶著四川的煙火氣,是他在華爾街的冰冷報表和墨西哥的槍林彈雨中,最想念的味道。
“林叔,這豆瓣醬……”他咂咂嘴,“還是四川寄來的?”
“那可不!”林叔得意地笑了,“我表弟在郫縣開醬園,每年給我寄兩壇子,正宗的三年陳釀,外麵買不到!”他指著麻婆豆腐,“這花椒也是,漢源的,麻得正宗,不像超市裡那些,隻有辣味沒有麻味。”
“難怪這麼香。”唐·本傑明又夾了一筷子魚香肉絲,酸甜的醬汁裹著嫩滑的肉絲,讓他想起小時候外婆做的味道。
“有些人吃不慣這重口味,”林叔解釋道,“我就專門弄了個灶台,做改良版的,糖醋裡脊少放醋,麻婆豆腐少放花椒,哄那些洋人。但給你吃的,必須是原汁原味,跟在四川吃的一個樣!”
卡特和傑森顯然被這辣味驚到了,額頭冒汗,不停地喝著茶水,但筷子卻沒停過,尤其是回鍋肉,幾乎被他們兩人承包了。
“好吃吧?”林叔看著他們,笑得像個孩子,“夠勁不?”
卡特難得露出點笑意,點了點頭:“夠勁,比墨西哥的辣椒還夠勁。”
雨還在下,但包廂裡卻暖融融的。菜香、茶香、雨聲、聊天聲混在一起,像首市井小調,瑣碎卻充滿生命力。唐·本傑明看著林叔眉飛色舞地講著曉曉在九寨溝的趣事,看著卡特和傑森放下警惕狼吞虎咽,忽然覺得,這或許就是他留在洛杉磯的理由——在刀光劍影的間隙,總有這樣的角落,有熱乎的飯菜,有真誠的笑臉,讓他覺得自己不是一台冰冷的機器,而是個活生生的人。
林叔又給唐·本傑明夾了塊回鍋肉,“多吃點,今天辦事才有勁。”
窗外的雨漸漸小了,陽光試圖穿透雲層,在濕漉漉的地麵上投下斑駁的光斑。唐·本傑明放下筷子,看著杯底殘留的茶葉,忽然覺得,比起夏威夷的沙灘和盧奧晚宴的篝火,他更貪戀這雨巷裡的川菜香——因為這味道裡,有煙火氣,有歸屬感,有那些在刀光劍影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名為“生活”的東西。
“吃飽了?”林叔看著他,“要不要再來碗米飯?我讓李叔給你盛。”
“不了,林叔,夠了。”唐·本傑明站起身,“謝謝您的款待,味道還是那麼好。”
“下次再來!”林叔送他們到門口,又塞給卡特一個油紙包,“這是剛炒的花生,帶在路上吃,麻辣味的!”
走出餐館時,雨已經停了。空氣清新得像被水洗過,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息,遠處的天空露出一角湛藍。唐·本傑明深吸一口氣,川菜的麻辣還在舌尖殘留,暖意從胃裡蔓延到四肢百骸。
“走吧,去止戈槍械店。”他對卡特說,聲音裡帶著從未有過的輕快。
車子駛離唐人街時,唐·本傑明回頭望了一眼,林氏中餐館的紅燈籠在雨後的陽光下泛著溫潤的光,像顆溫暖的星辰,在洛杉磯的喧囂裡,安靜地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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