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夫妻倆決定不花那個冤枉錢給王舒文請律師了,留著錢養小號算了。
這倆人不僅不給王舒文請律師,還對王舒文不聞不問,不給她存生活費,也不給她投送物資。
雖說不存生活費也餓不死王舒文,畢竟進了看守所之後,王舒文就歸看守所管,吃的還是有的。
但是,想在在此基礎上改善生活那就彆想了,最慘的莫過於沒有換洗的內衣褲。
除此之外,在看守所這種地方,沒有人給送錢,就代表你是一個沒有家人,或者被家人完全放棄的人。
人都是勢利的,見你沒有人管,那還不使勁的欺負?
王舒文見彆人有錢買東西,有衣服褲子換洗,而自己什麼都沒有,加上她對父母的了解,當時,她就知道她已經被自己的父母放棄了。
那一刻,才是王舒文的至暗時刻痛不欲生,對整個世界的恨意敵意達到了頂點。
監室裡的人見王舒文那樣,再也不敢招惹她了,畢竟王舒文是殺人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雖然她們也是因為犯罪被關在這裡麵待審,但是她們這種詐騙、組織賣銀、販毒、洗錢、開設賭場、盜竊的坐個幾年牢出去又是一條女漢子。
所以犯不著去招惹板上釘釘是死刑的王舒文,因為她們也知道起訴王舒文的是白瀟。
都說法律無情,可法律至少給王舒文請了律師。
根據法律的規定,因為王舒文可能被判死刑,所以法院必須給王舒文指派法援律師為她進行辯護。
法援律師也早已落座好在了辯護席上,等待開庭。
正式開庭!
書記員一如既往地先宣布法庭紀律。
“根據《華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全體人員在庭審活動中應當服從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鼓掌、喧嘩;
2)吸煙、進食;
3)撥打或接聽電話;
4)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為。”
……
宣讀完畢。
書記員:“請原告、原告代理人、辯護人入庭就坐。”
白瀟、熊星星、黃安頤依次落座在審判席左邊的原告席上。
今天出庭的法律援助律師依舊是一位年輕的律師,女律師。
法援律師則落座在審判席右邊的辯護席上。
其實,對於為王舒文辯護這差事已經被推掉好幾道了,都是各有各的理由,什麼撞庭了,生病了要動手術了……
畢竟,誰想擔上這種全國人民都關注的差事啊,而且對方律師還是白瀟,算了算了。
所以,給王舒文辯護這差事最後就落到了這位剛執業不久的女律師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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