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最後立場。
這種精神上的幻滅和自我認知的徹底崩塌,遠比任何法律的指控都更能擊垮她。
所有人都不知道王舒文的內心正在發生著什麼樣的變化。
但是白瀟知道,因為他知道自己那句話對王舒文的攻擊性和毀滅性有多強。
……
“咚!”
主審法官敲法槌,道:“經合議庭合議。”
“原告黃安頤控告王舒文故意殺人、誣告陷害一案!”
“經本院查明,被告人王舒文,因學業競爭心生惡念,精心策劃,非法使用藥物致使原告黃安頤昏迷,並持刀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何心柔的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王舒文犯罪後為掩蓋罪行,捏造事實誣告陷害黃安頤,意圖使黃安頤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
“原告黃安頤對被告人王舒文控告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王舒文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彆嚴重,社會影響極壞,且歸案後毫無悔罪表現,其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嚴懲!”
“經合議庭決定,《刑法》《刑事訴訟法》判決如下!”
書記員:“全體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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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全員起立之後,主審法官繼續宣讀判決:
“王舒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舒文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現在閉庭!”
法槌敲下,“咚!”
王舒文沒有哭,沒有鬨,甚至沒有顫抖。
仿佛靈魂早已被白瀟那句“彆再扮演受害者”擊碎了,隻留下一具空蕩蕩的皮囊站在那裡。
王舒文可能甚至沒有聽清後麵的誣告陷害罪的刑期是多少年,因為一切都已經失去了意義。
反正最後,她像一件物品一樣,被法警攙扶下去,走向她注定的結局。
法槌敲下來的那一刻。
何心柔的母親會爆發出比得知死訊時更淒厲、更絕望的痛哭。
對於何心柔的父母而言,從案發到庭審結束的這段日子,他們一直活在一種懸浮的、非正常的“應激狀態”中。
他們辨認屍體、配合調查、接受何心柔已經離世的物理事實。
他們渴望真相,渴望正義得到伸張。
這個過程像一場漫長而痛苦的馬拉鬆,“為何心柔討回公道”這個目標,成了支撐他們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也像一劑強效麻醉藥,暫時壓抑了那足以摧毀一切的純粹悲傷。
然而,當主審法官念出“死刑”二字,尤其是那聲“咚!”
某種東西斷裂了,他們的心突然空了。
支撐了他們這麼久的那根弦,突然繃斷了。
那種悲傷,不再是事件剛發生時的震驚與麻木,而是一種深刻的、永恒的、令人窒息的失去感。
很殘酷,他們追求正義的到來,但當正義真正到來時,也意味著他們不得不開始真正麵對女兒已逝的餘生。
這正是許多重大刑案受害者家屬所經曆的那種延遲的、被司法程序所錨定的巨大悲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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