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池魚這麼爽快答應,宋重錦喜不自禁,連忙拿出銀子來。
他怕自己慢一步,池魚都可能會後悔。
“好,我會的!”
池魚收了銀子,再次扔下一句等著後,就去堂屋喊人。
等池大虎跟著她去了地窖,她就順便把地窖中的糧食裝滿。
至於鑰匙,稍後她會給給她二嫂三嫂。
等到池魚將土豆跟紅薯給到宋重錦後,她就說:
“賣你們這些的事,莫要往外聲張,畢竟東西不多。
對了,我聽說,你們為了安安婚事,給方大人送了不少錢?”
宋重錦和蘇鈺眼底都帶著詫異,隨即對視一眼,之後問池魚:
“小娘子此話從何說起?”
這事除了他們兩口子外,也隻有方大人知道,且還是他這次去縣城的時候,私下單獨給的。
不知池魚,是從哪知道的?
畢竟是當今聖上下的旨意,而他們已經落戶於此,自然得按照規矩來。
隻是安安到底是女子,加上身世的緣故,在找不到好婆家的情況下,他並不想讓孩子嫁人,更不希望她被當眾杖打。
之前他下山時,身上帶了三百兩銀子。
送人去修建外城牆時,在那邊轉悠了一圈。
之後跟池康進城,仔細觀摩了下縣城中百姓的生存狀態。
然後得出一個結論,那便是衙門缺錢!
不管說是為了給方士忠留下銀子多的銀子也好,是為了解決外甥女被杖打的緣故也罷。
他找機會,先是跟方士忠賣了一波慘。
之後說這縣城有多好,然後看到方士忠為這裡付出了多少心血等等。
拐彎抹角最後的結果,表示願意出二百兩銀子,捐給安平縣做建設。
同時希望,方大人能夠睜隻眼閉隻眼,將安安的戶籍年歲,改小一歲。
隻要是十二歲,就不在朝廷要求的成親範圍內。
如此安安不用被杖打,方大人也不會違反朝廷規定。
當然,之前在謝池坳做登記的時候,他不是沒想過,把安安的年齡改小一些。
偏生方士忠做事嚴謹,勒令大夥兒有戶籍冊的拿出戶籍冊,沒有戶籍冊的,需得五戶聯名作保。
倘若他們的信息最後查出有假,到時候其他幾家人要被牽連。
之前逃荒的時候,他們還不知道,朝廷下令讓人成親的事。
故而知道安安十三歲的人,並不在少數。
沒法子,他隻能在下山後,再私下找方士忠解決此事。
這麼隱秘的事,池魚到底是怎麼得知的?
方士忠總不可能,將這事大聲往外嚷嚷吧?
池魚看他們沒承認,但也沒否定,就笑而不語。
隻要確保安安那個小姑娘不被打就行,甭管她這消息,從何處得知的。
“天色不早了,宋村長跟嫂子慢走。
我家裡還有事,就不送了!”
池魚說著,朝他們揮揮手。
等到兩口子一臉若有所思離開後,她立即將門關上。
而一直在堂屋內的池森,則是有些坐不住,走了出來。
“小姑!”
池森不成親的銀子,之前已經交了。
但是他必須挨的杖打,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