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擺攤的飯菜,取了一部份抵鏢局的飯菜,剩下的很快就賣完。
她剛將家夥什都搬上板車,江河又帶著人來幫她推板車。
到威遠鏢局,韓翊還沒回來,沈宜歡就先找到了吳鏢頭,跟他商量:“吳大叔,我想租鏢局的廚房,我可以付租金。”
吳鏢頭卻豪爽地擺了擺手道:“談租金就見外了,廚房給你用,一應用品你自備,以後鏢局的飯菜,收我們成本價就是。”
知道吳鏢頭是有心幫她,沈宜歡沒有矯情,高興地答應下來,然後帶著沈宜安去了練武場蹲馬步。
等完成訓練,從練武場出來,韓翊也回來了,將她們姐倆請到花廳,然後將一個褡褳推向沈宜歡道:“那騾子,賣了三貫錢,你點一點。”
家裡那騾子是三年前,沈父花六兩多銀子買的。
如今騾子死了,能賣三貫錢,沈宜歡已經很滿意,畢竟死物又怎麼能跟活物比。
她當著韓翊的麵,將三貫錢點了一遍,確定足額,將話題轉到更重要的事情上:“韓大叔,不知道你有沒有路子,幫我查三個人的底細?”
韓翊回來後,從江河那裡知道,中午沈宜歡的攤位被霸占的事情。
對於小娘子乾淨利落要回攤位的舉動,是欣賞的。
對上那些做了多年生意的老滑頭,可不能顧著臉皮退讓,不然以後就會被壓著欺負。
現在聽沈宜歡請托他調查人,韓翊推測,她應該也覺察出今天那一出抓逃犯,也許是針對她的。
因此點頭詢問:“我在縣裡,有些人脈,你想查哪三個人?”
確定能查,沈宜歡鬆了口氣,然後接話:“一個是我左側攤位的攤主,三十歲出頭的婦人,姓賴。
一個是我斜對麵攤位的攤主,四十歲左右的漢子,姓楊。
最後一個是與楊攤主相隔兩個攤位的攤主,姓林,二十多歲的年輕媳婦。”
韓翊將情況記下,起身取了紙筆墨,當著沈宜歡的麵,寫了一封信,交給江河。
等江河離開,他跟沈宜歡道:“兩三天內,會有消息。”
然後韓翊遲疑了一下,才開口:“現在你家騾子沒了,有想過以後怎麼辦?”
沈宜歡一臉輕鬆地回話:“出完攤過來,我就與吳大叔商量好了,以後租鏢局的廚房用,你們的飯菜隻收成本價。
相當於我用當廚娘的工錢,抵了租廚房的租金。”
得知沈宜歡會繼續負責鏢局的飯菜,韓翊放心了。
而沈宜歡要辦的事情,都辦好,就帶著沈宜安,告辭離開。
韓翊忙叫住人:“沈攤主,雖說木桶裡的飯菜都賣完了,可你不是還要去宰殺行取訂的食材,這分量可不輕。
你稍等一等,我安排人送你回去,明天再安排人去村裡接你。
另外,你最好清點一批糧食,明天一道運過來。
一會兒去宰殺行時,順路記得買把鎖頭,廚房旁邊的倉庫,一會兒我讓人騰出來,以後給你存放食材用。
你到宰殺行,記得跟老板把取貨時間改成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