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物業人員的話後,林牧立刻追問道“沒有監控錄像,這怎麼可能呢?
我剛才過來的時候,明明在這幾個地方都看見了監控攝像頭,為什麼會沒有監控錄像呢?”
聽見林牧的語氣有些嚴肅,物業的工作人員立刻陪著笑臉說道“警察同誌您先彆著急,聽我跟你慢慢的解釋哈。
就是去年年底的時候,我們小區的業主,因為小區院內地麵不讓停車,把車集體開到大馬路上,阻礙交通這事您聽說過吧?
這事當時鬨得挺大的,還是交警大隊那邊叫來了拖車,把擋在路上車全部拖走了,小區前麵這段路才恢複正常的秩序。
但是這隻是解決了當時的事,可是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卻並沒有得到解決。
其實這件事根源,還是因為業主,不滿我們物業沒有開放小區地麵上的停車權。
但是警察同誌,我們當時蓋這個小區的時候,就已經建了足量的地下停車位。
這些停車位已經和小區業主的住戶,達到了11的比例。
也就是說,地下車位時完全足夠業主使用的。
當然,我剛才說的使用不是免費的,而是有償的。
要麼就是,業主直接買下車位,然後按月繳納管理費。
要麼就是,業主跟我們物業這邊租停車位,然後和物業費一起繳納車位租金。
可是我們計劃的好好的,有些業主卻不同意,他們非要把車停在小區裡麵的地麵上。
警察同誌,我們小區的地麵上,壓根就沒有規劃過車位。
小區裡麵是有柏油路不假,但是那也是為了業主搬家的時候進貨車,和小區垃圾回收車來回進出用的。
而且這柏油路鋪的不寬,勉強能算的上是單行路。
要是在路上停車,就幾乎要把這條路堵死了,到時候垃圾車根本過不去。
但如果不把車停在路上,那勢必就要停在小區的廣場上了。
這樣就相當於是,占用了業主的公共資源。
還有咱們這是新小區,自然買房子結婚的業主也不少。
有結婚的,自然就有小孩子。
小孩子又不知道躲車,就算是大一點的孩子,瘋玩起來,也不會注意到來往的車輛。
所以平時,小區裡麵要是車來車往的,也不是特彆安全。
久而久之的,自然會引起另外一些業主的不滿。
所以這部分業主,就來找我們的麻煩,說我們物業不作為。
其實我們之前,是不放業主的私家車,從小區大門進小區的。
可是就有些業主不自覺,說什麼搬東西,送腿腳不方便的老人,反正就是以各種理由,騙保安給他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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