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後,幾名隊員拖著十幾具穿著破爛短打、身材相對矮小精悍的屍體過來。
這些都是馬世仁豢養的打手頭目,平日裡欺行霸市、為虎作倀,手上都沾著無辜百姓的血。
“這些人,就是證據。”方默的聲音如同寒冰,“他們,就是潛伏的倭寇武裝人員。”
“什麼?!”馬世仁徹底傻了,“他們…他們是我的手下啊,不是什麼倭…”
他的話戛然而止。
因為方默抬起了手,手中那支消音手槍(毒蛇去租界開展業務,手槍給方默了),黑洞洞的槍口,穩穩地對準了他的眉心。
“證據確鑿,不容狡辯。”方默的聲音斬釘截鐵,宣判了馬世仁的死刑,“我方默,以滬上閘北分局局長,兼滬上警察特彆獨立大隊大隊長之職,依據戰時緊急法令,現以叛國罪,判處你死刑。”
他的手指,緩緩扣向扳機。
“即刻執行!”
“不,你不能,我是…”
馬世仁發出絕望的嘶吼,屎尿齊流。
“噗!”
一聲沉悶的槍響。
馬世仁的額頭上瞬間多了一個血洞,後腦勺猛地炸開,紅白之物濺滿了身後昂貴的屏風。
他那雙瞪得滾圓的眼睛裡,還凝固著極致的恐懼和難以置信。
肥胖的身軀轟然倒地。
方默看都沒看地上的屍體,收槍入套,動作流暢。
“拍照。取證。”
他冷聲下令。
隊員們立刻行動起來。係統空間內的鬼子軍服和武器迅速具現出來。
幾人迅速給那十幾具打手屍體套上鬼子軍服,在他們身邊擺上幾支有阪三八式步槍和南部手槍。
哢嚓!哢嚓!
鎂光燈閃爍,膠片記錄下這“鐵證如山”的現場——大煙館裡“藏匿”的“鬼子武裝人員”被英勇的方局長“當場擊斃”,勾結倭寇的漢奸老板馬世仁“伏法”。
一套流程,行雲流水,天衣無縫。
“豺狼”快步走到方默身邊,遞上一個沉甸甸的賬本和一個鼓囊囊的大皮袋:“老板,賬房和密室清理乾淨。現大洋、金條、珠寶、外幣,初步清點,折合現洋不少於八萬!還有大量煙土和…和這個。”
他翻開賬本,裡麵清晰地記錄著馬世仁向滬上高官、警察廳,以及“聞爺”、“周爺”等大人物的孝敬,以及和“山本先生”的“特殊交易”。
“好。”方默眼中精光一閃。
開門紅,一個“福祿壽”,收獲就遠超預期。
簡單將金銀都收進係統空間,至於剩下的各種大件,比如青花大瓷瓶、雕梁畫棟的大櫃子,還有糧食、上好的絲綢被褥之類的,方默準備交給後邊的洗地部隊處理。
“渡鴉。”
“在。”
“立刻回分局,通知錢明,調卡車過來,就說我們在‘福祿壽’查獲大量通敵資敵的贓款贓物,需要立刻運回局裡封存,等待…‘後續調查’!”
方默特意加重了最後四個字的語氣。
所謂的後續調查?仗一打起來,誰還顧得上這個?這些東西都是他方默的戰利品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