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敬齋上午先是去了廣儲門外的茶館,閒談間便借機向一些茶客打聽了焦應元的事。果不其然,那些人就沒一個說他好話的,都說此人好賭,甚至連公中祖屋都要賣掉還債,實在是敗家。
到了下午,被他派去前往焦母住處周邊打聽的手下也回來稟報,說不管是周圍店鋪的夥計掌櫃還是賣菜的鄰裡街坊,眾人都說王氏為人持正,和藹可親,可自從她大兒子開始打官司亂攀咬,老太太幾次去衙門作證,搞的身體就大不如前。
到了此時,方敬齋心中已經認定,不管本案是不是誣告,焦應元這人的人品實在太爛。在他這個老刑名看來,焦應元之前敢屢次誣告,與朝廷在刑名上“抓大放小”的處理方式有很大關係。
清代訴訟案中有個十分顯著的特點,那就是誣告現象十分普遍。民間對於訴訟一事,有著“無謊不成狀”之說。告狀之人或為利益、或為報仇、或為勝訴,他們往往會在訴訟之時誇大其詞,甚至是胡編亂造。
這年月一件訴訟案從頭到尾一般要經過四個步驟,即放告、準駁、審理與覆審;隻有完成這四個步驟,一件訴訟才算完結。民事案件的放告都是逢三六九日才會接狀子,除此之外的日子,官府皆不受理。
有清一代的司法製度沿襲前明的“慎刑”原則,為防止審案官員濫用刑罰,清廷是製定出了十分嚴格的複審體製,即徒刑以上的案件需要經過按察司和刑部的複審,複審通過後方可執行相應的刑罰。
與複審製度同時進行的,就是更為嚴苛的官員責任追究製度,即若上級司法官員在複審的過程中,發現下級官員有錯判的行為,那下級官員就要受到嚴懲,輕則罰俸罷官,重則腦袋搬家。
其實如果是秉公執法,倒也罷了。可關鍵在於,下級官員本身就不乾淨,他們寧願在民事案件上抓大放小,從輕發落,也不願意去承擔一絲一毫的風險。
對於誣告的案件,府縣官員在審理時,為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他們往往不會依法判決,對於誣告者多是從輕發落,這也是焦應元之前三次誣告的結果都是訓誡了事的原因。
如此一來,百姓為了讓自己的案件得到重視,往往會把輕案偽裝成重案,以求重視。因為遇到殺人搶劫、謀反之類的重案,無論地方官員願不願意,都必須受理。
然而還有一個問題讓方敬齋困惑不解,焦應元身為監生,理應懂得誣告謀反會受到什麼後果。之前他三次誣告都沒攀扯重案,為什麼這次就告堂兄焦循夥同其他文人以及自己的三個弟弟謀反呢?
要知道《大清律例》中對於誣告者的懲罰是很重的,基本上就是誣告他人什麼罪行,他就會被加倍處以什麼罪行。謀反這種事從朝堂到地方上都十分重視,一旦查出是誣告,誣陷者逃不脫一個淩遲的下場。
他晚間回到府衙跟馬慧裕稟報後,馬知府第二天上午便開出牌票,又寫了份公函,讓手下拿著去江都縣衙,由縣裡出麵拘拿焦應元。
到了這一步,不管是馬慧裕還是方敬齋,還都想本著大事化小的原則,畢竟焦循之妻是新科翰林阮元的表妹,不敢不慎重。
誰知等手下帶著焦應元回來,方敬齋親自審問一番後,事情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反轉,焦循謀逆一事竟然很可能是真的。而焦應元告發的原因卻令方敬齋歎為觀止,他活了大半輩子,還從沒見過如此心性狠毒的無恥之徒!
話說今年二月的時候,焦應元實在是貧無聊賴,窮得快過不下去了,於是便想將自己居住的那部分族中公屋給賣了。
他這種行為特麼純屬異想天開。祖屋那是一個家族的根,就算賣地也不能賣屋,彆說母親王氏和三個弟弟了,甚至是聽說此事的焦循等親戚全都不同意,搞的焦應元灰頭土臉。
十幾天前,焦循的老母聽說了這事,便讓焦循周濟了堂弟一百五十兩銀子。焦母想著反正要跟兒子北上,不如臨走前幫襯一把,免得妯娌王氏那邊難做。
焦應元得了這筆錢,多少有些意外,於是便買了些禮物去了堂兄家。他的目的可不是道謝那麼簡單,而是想看能不能得到更多的錢。150兩白銀雖然不少,可對於他之前的債務實在杯水車薪。
誰知等他去了焦循家裡,焦循剛好不在家。焦母讓下人去叫兒子回來,同時還說讓焦應元吃過晚飯再回去。
三月過後,焦循家中的下人隻剩了三個,其他都在年前被遣散了。書童跟著焦循出去了,前麵一個看門的,後院還有個丫環,結果就給了焦應元可乘之機。這廝竟溜進了堂兄的書房上下翻找,意圖找點值錢的順走。
誰知值錢的玩物沒翻到,竟讓他在書架上翻出了一本小冊子,且不說裡麵的內容都是記述明末抗清的曆史,中間還夾著一張紙簽,上麵寫著“一旦持剪刀,剪我半頭禿;華人髡為夷,苟活不如死。”
這下可把焦應元給嚇了一跳,他手忙腳亂的將冊子放回,隻取了紙簽收入懷中,然後悄悄離開了書房。到了晚間焦循回來,焦應元便提了借錢的事。焦循一聽就怒了,痛斥了堂弟一頓,把他轟了出去。
焦應元回家後越想越氣,覺得自己已是無路可走,於是“新仇舊恨”疊加在了一起,人性之惡在絕望中被徹底激發。
他決定以焦循手寫的反詩為突破口,炮製一場大案,借官府之手來一場“誅九族”,將包括自己的母親、同胞兄弟、族人在內的一切有過節者,全都拖入地獄,給他陪葬!
至於他在匿名信裡提到的鐘懷和黃承吉也參與謀反,其實並無實據,而是想著堂兄素來跟這二人關係好,於是就本著能拖一個下水是一個的想法,結果還真讓他給蒙對了。
事關重大,方敬齋先帶人去了焦應元家裡取出藏匿的紙片,然後就直接向知府馬慧裕稟報。馬慧裕聽完也是極為驚愕,不過他也是進士出身,當過翰林的人,對焦應元的無恥行為氣的渾身發抖。
案件發展到這一步,已經不是簡單的誣告了。況且兩人並不知道焦循跟北海鎮的關係,於是馬慧裕先是派人向江蘇巡撫長麟發出呈文,同時派出大批兵丁衙役,將誣告信上的相關人等全部鎖拿下獄。
江蘇巡撫衙門就在蘇州,距離揚州不過二百多裡,巡撫長麟接到揚州的報告後也是吃驚不小,如今朝廷在北麵屢戰屢敗,雖說百般遮掩,卻難逃天下有心人耳目。眼看乾隆的萬壽節快到了,治下竟然出了這麼檔子事,於是長麟一邊上報兩江總督書麟,同時決定親赴揚州辦理此案。
他之所以敢這麼決定,是已經知道製台大人正深陷一樁官司,恐怕要官位不保。而且清代由於督撫相製的權力架構,巡撫並不是總督的屬官,而是平行關係。
且不說南京那邊之後會如何安排,焦循、鐘懷和黃承吉三人被拘押到府衙後,揚州城內頓時就炸了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