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
司房。
“大人,這是你的賞銀和刀器。”
張唯從司監手裡接過一個文盤,上麵蓋著紅布巾。
揭開,下麵是十個銀燦燦的元寶。
五十兩白銀!
上次姑獲鳥一案,三人參與,張唯隻拿到了十兩賞銀。
這次薑家村一案,張唯獨自處理,再加上難度較高,因此賞銀不少。
現在。
張唯的身家已經有六十兩白銀,這筆錢,足夠他在城中置業了。
不過大曜律法有言:凡有司官吏,不得於見任處所置買田宅。違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
也就是說,當官的,若敢在工作所在地買房。
讓朝廷知道了,得打五十大板,還要開除公職,房屋沒收。
像齊飛,老掌旗這種屬於本地人,在米縣本就有田宅的,另當彆論。
當然,官員雖然不能置業,但可以租借。
張唯打算找個時間,到城裡租套房子,也省得天天擠在清衛署的小房間裡,想練個功都麻煩。
收好銀子後,張唯又接過一柄戰刀。
名器,武煉!
戰刀狹長鋒利,刃尖呈斜銳角,似鷹喙啄物。
柄端鑄鷹首吞口,鷹眼嵌綠鬆石。
刀鞘髹朱漆,繪鎏金飛鳥紋,鞘口包銅飾。
這件刀器無論從做工還是材質,都遠勝張唯之前從庫房領取的橫刀。
他試著揮使幾下,然後滿意地收了起來。
離開司房,張唯就撞到陸南天。
卻是老掌旗有請。
內堂。
張唯和陸南天進來時,隻見朱盈川已在屋中。
老掌旗放下了茶杯,說道:“這裡有個案子,你們三人去辦了吧。”
他把一份卷宗交給張唯。
陸朱二人上前,與張唯一道觀閱。
“神宗曆一六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米縣轄下山邊村,疑似出現屍鬼。”
..........
卷宗上的內容,大致是說,數日前,有貨郎和平時一般,前往山邊村兜售貨物。
走到村口,看到殘缺不全的屍首,聞到了濃烈的血腥味,且聽到村中傳來虎豹般的嘶吼。
於是將此事上報衙門。
衙門派人去查,結果入村查看的衙役沒有回來,隻是高聲大喊有屍鬼。
於是村外負責接應的人員便撤了回來,並上報了清衛署。
老掌旗端起杯子喝了口茶水,潤了潤喉嚨,說道:“你們且去查看,若是處理得了,就當場處理了。”
“若是屍鬼眾多,便以響箭傳訊,我自會派人增援。”
張唯點頭,收起卷宗,接下這個案子。
陸南天和朱盈川兩人便先行告退,去做出行準備。
張唯卻沒走。
老掌旗抬起頭:“還有事?”
張唯從懷中掏出一張畫像,道:“大人,這是我讓畫師畫的像,你且過目。”
老掌旗接過來,隻見上麵畫著一個老道。
穿著道袍,眼眶裡黑漆漆一片,沒有眼珠,左手有六根手指。
“這是?”老掌旗看向張唯。
張唯道:“上次薑家村一案,從薑望口中得知,那柄孕育出靈性的妖刀,乃畫像中這個妖道所贈。”
“因此,這個老道,才是薑家村血案的元凶。”
“此人現在依舊逍遙法外,依屬下之見,我們應當全力追捕,以免他又害人。”
老掌旗點點頭:“我知道了,這件事我會處理,你安心辦案去吧。”
張唯這才道了聲‘告退’,離開房間。
片刻之後,齊飛來了。
老掌旗說道:“你去跟齊老爺說一聲,螳螂已經捕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