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那百戶所小吏拿起剛才嚴開掉在地上的敕書,微笑著交給張唯。
“張大人,那我回去覆命了。”
張唯點點頭:“李大人那邊.......”
小吏道:“我會把這裡發生的事,一五一十,如實稟告給李大人。”
“有勞。”
“請了。”
百戶所的人走了後,劉煥章回來,向張唯請示:“大人,這姓嚴的,該如何處置?”
張唯想了想道:“照程序來,但彆傷他性命,一切等李大人決定再說。”
照程序來的話,審訊、逼供、拷打是跑不了的。
但嚴開怎麼說也是個京官,張唯不好擅自決定,所以需要等李硯的意見。
哪怕最後誥敕房甚至內閣有意見,張唯也不擔心。
畢竟重查穢野,可是嚴開親口說的。
張唯身上的‘照妖鏡’,已經把現場的事情記錄下來,可不是冤枉人。
如果有需要,讓牢裡那個戒子指證下嚴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反正那個戒子已經提供了一份白教名單,名單上再添一個名字,不算什麼難事。
這事真要怪責下來,也隻能怪嚴開。
非要裝什麼大尾巴狼。
還口無遮擋,什麼話都敢說,死了也活該!
處理完嚴開的事,張唯打開了那份敕書看了起來。
這份文書,任命張唯擔任米縣清衛署掌旗,位居七品。
其中還詳述了掌旗的職責、管轄區域以及紀律要求等等。
在職責一項裡,明確表示,一旦涉及白教,朝廷五品以下的官員,無論身居何職、是何身份,皆可便宜行事。
可以說,有了這份敕書,往後朝堂五品以下的官,見了張唯都得夾起尾巴。
這份權力,可大了去了。
不過。
在紀律要求方麵也有明確指出,涉及官員的彈劾奏本一事,需要謹慎對待。
如若以權謀私,一經查實,將摘去官職,打入詔獄。
輕則棄軍,重則處斬!
這樣的要求很合理,否則的話,踏夜司豈不無法無天了。
當然,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再嚴謹的律法,也會有漏洞可以鑽。
張唯可以。
彆人也可以。
所以在官場摸爬,最重要的是謹慎。
千萬不能像嚴開那樣,口不擇言,容易落人把柄。
心中暗暗告誡自己後,張唯又看起敕書裡的附件。
那是‘踏夜司’就穢野一事,給張唯和整個米縣清衛署發放下來的獎賞。
張唯作為當時負責穢野事件的主要負責人,獎賞最為豐厚。
賞銀百兩、武勳二百、以及一本先天境功法。
至於署內巡使,皆獲得賞銀五十,武勳八十。
賞銀和武勳將在近期發放,至於先天境功法,卻要等張唯在司內功法之中進行挑選後,再發放下來。
賞銀倒是次要。
功法暫時也用不上。
但那武勳,卻是令張唯意動。
他合計了下,穢野事件的兩百武勳,加上山邊村、楊家溝的收獲。
應該足夠把那把妖刀‘百戰’兌換出來了。
儘管那把刀已經不是‘靈器’,卻要比‘名器’強些。
特彆刀上有一絲殺業天道的靈性殘韻,總體而言,很適合張唯。
就是兌換出來之後,還需要找匠人修複,才能完全發揮那柄妖刀的威力。
“匠人.......”
“踏夜司內,應該有專門修複兵器的人.......”
想到這裡,張唯站了起來,打算找司監了解下這方麵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