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二天,張唯點名朱盈川,讓她跟自己一起去甘泉縣。
又讓劉煥章去準備兩套尋常百姓的衣裳。
劉煥章去準備的時候,楊彥的妹妹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對張唯道。
“大人在上,民女楊婉,年少無知,口無遮攔,昨日衝撞了大人,還望大人見諒。”
張唯笑道:“起來吧。”
“你叫楊婉?”
“婉約可人,你昨天的作派,可跟這個名字一點也扯不上關係。”
楊婉頓時一臉羞澀,恨不得挖條縫鑽進去。
張唯又道:“不過,勇氣可嘉,這點值得嘉獎。”
“但光有勇氣是不夠的,做什麼事情,都要講究方法。”
“像你昨天那樣,固然能出一口惡氣。”
“可咆哮官署,是可以治你的罪的,那樣一來,非但討不會你哥的喪費,你還得吃皮肉之苦。”
楊婉雙手揉搓著衣角,小聲道:“我知道了,大人。”
“小婉下次不敢了。”
這時劉煥章拿來了兩套衣服,朱盈川道:“大人,牌票上都蓋章了,這事擺明了是甘泉知縣吃了喪費。”
“咱們何必那麼麻煩,直接上甘泉縣衙治他的罪不就完了?”
張唯搖搖頭:“我們這樣直接過去,那位知縣大人必然會把黑鍋扣在送錢的官差頭上。”
“此次去,我非但要拿回楊巡使的喪費。”
“更要看看,一個七品知縣,哪裡來的膽子,敢拿踏夜司的喪費,也不怕燙手!”
隨後,兩人換了裝扮,帶上令牌,便和楊婉一同前往甘泉縣。
甘泉縣和米縣相距不遠,騎馬半日可到。
於是下午時分,張唯便來到了楊家。
看到楊家隻是兩間低矮石屋時,張唯愣了下。
踏夜司一個巡使,年奉是二十兩。
哪怕楊彥的辦案效率不高,但每年下來,賞銀至少也有個一二十兩。
外加青衣門、聚義堂這些幫派的‘孝敬’。
楊彥再差,一年也能拿個五十兩。
五十兩銀子,哪怕隻拿一半給家裡,楊家也不應該這麼破落才對。
這時門打了開來,一個大男孩拿著扁擔和水桶出來,看樣子是要去哪裡挑水。
看到楊婉,高興地叫道:“大姐,二姐回來了。”
頓時。
屋子裡響起一陣腳步聲。
隨後五六道身影鑽了出來,其中一個姑娘,年紀大些,約莫十八九歲。
長相普通,看起來跟楊婉一點也不像。
卻一把將楊婉摟住:“你去哪了,你知不知道,我和娘都擔心死了。”
楊婉道:“大姐,我去米縣了。”
“這是.....”
“這是張大哥和朱大哥,他們是兄長的好友。”
張唯出發時吩咐過,沒有他的允許,不要泄露他和朱盈川的身份,以免走漏風聲。
接著楊婉又介紹起來,原來眼前這些人,都是楊彥的兄弟姐妹。
隻是楊家這些孩子,彼此之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
似乎看出張唯的疑惑,楊婉說道:“其實我們這些人,都是兄長和娘撿來的。”
“我們的爹娘有的走了,有的去世了。”
“要不是娘和兄長照顧我們,我們早餓死了。”
“這些年來,兄長的俸祿,都花在我們身上了。”
“不然的話,兄長原本應該過得更好。”
“所以,我不能叫娘被人欺負,更不能讓兄長的喪費白白沒了,那是娘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