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察慢悠悠地走過來,從兜裡掏出一根煙塞進我嘴裡,還幫我點上。
他走回桌前坐下,翻開新的筆錄紙:"張辰,現在由我來給你做筆錄。"
老警察的聲音很平靜:"我問,你答。你所說的話必須要負法律責任,你明白嗎?"
我吐出一口煙:"明白。"
"你跟李光是什麼關係?"
"合夥人。"
"你們怎麼認識的?"
"經過貴利強介紹認識的。"
"貴利強是誰?"
我想了好一會兒才想起來:"他叫鄭強。"
"你跟鄭強怎麼認識的?"
"我以前開士多店的,鄭強經常去買東西,這樣認識的。"
我彈了彈煙灰:"後來鄭強問我想不想搞錢,我說想,他就指使我租下我士多店隔壁的空鋪頭來經營棋牌室。"
"周永翔。"
"不認識。"
"張海川。"
"不認識。"
"常牛子。"
"不認識。"
"李鹵味......雷樓謀"
老警察接連報了幾十個名字,每念一個就抬頭看我一眼。
我每次都搖頭:"不認識。"
——我是真不認識這些人。
年輕警察突然插嘴:"這些都是你棋牌室的常客,你給我說不認識?"
我:"客戶都是貴利強帶過來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在裡麵就是打雜的,"不信你可以問那些客人。"
"你在賭場占多少股份?"
"兩成。"
"這麼久你分了多少錢?"
"分了十來萬。"
年輕警察冷笑一聲:"李光已經認了,你們賺了不少於一千萬。"
我猛地一拍桌子:"艸特麼的!"
我咬牙切齒:"李光跟鄭強居然敢騙我,就給了我十幾萬?"
"你有沒有參與放貸?"
"沒有。"
"有沒有參與鄭強派人去受害者家裡收數的行動?"
"沒有。"
"你認不認識黃金城?"
"認識。"
"你跟他什麼關係?"
"大老板。在這邊誰不認識他?隻是他不認識我而已。
審訊持續了近四個小時。
同樣的問題反反複複地問,我一遍又一遍地回答。
那兩條子見再問也問不出什麼,便讓負責押送的警察先把我送看守所。
2000年那時沒現在嚴格,我跟阿虎是坐同一輛警車去看守所的。
在車上,我問阿虎:"怎樣?"
阿虎聳聳肩:"就那樣唄。"
他壓低聲音:"阿辰,你沒經驗。一會進去有人問你就報城哥的名號,莞城這邊混社會的或多或少都認識他。"
頓了頓,他又說:"城哥已經安排人照顧了,明天應該會有人帶你打電話。"
負責押送的民警對我們兩人的對話視若無睹,甚至刻意放慢了車速,給我們留出說話的時間。
應該是黃金城他們都打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