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劍挑烽煙: 高適的逆襲人生_走入唐宋詩詞的河流_线上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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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劍挑烽煙: 高適的逆襲人生(1 / 1)

唐開元十八年(公元730年)深秋,梁宋(今河南商丘)的田埂上,26歲的高適扛著鋤頭往家走。風卷著枯黃的稻穗打在腿上,心情鬱悶——今年收成又不好,地裡的麥子稀稀拉拉,連給母親熬粥都不夠。他褲腳沾著泥,懷裡卻揣著張皺巴巴的紙,上麵是剛寫的詩:

“兔苑為農歲不登,雁池垂釣心長苦”。

走到家門口,就看見母親坐在門檻上補衣裳,線都穿不進針眼裡。高適趕緊放下鋤頭,接過母親手裡的針線:“娘,我來。”母親看著他,歎了口氣:“兒啊,彆總寫那些沒用的詩了,先把肚子填飽再說。”他點點頭,夜裡躺在草席上,借著油燈的光,還是忍不住往紙上寫——他心裡憋著股勁兒,總覺得不該一輩子埋在土裡。

20歲那年,高適帶著僅有的碎銀子,背著書囊去了長安。他以為憑著自己的詩才,總能謀個差事,卻沒想到長安的門,比梁宋的田埂還難跨。

他住在平康坊最便宜的客棧裡,每天天不亮就去拜訪官員。有次去見一位姓王的郎中,門房斜著眼看他,手裡的鞭子敲著門檻:“就你這窮酸樣,也想見我們大人?”高適拿著懷裡的詩稿,臉漲得通紅,卻沒敢走——他從梁宋到長安,花光了所有積蓄,要是見不到官員,連回去的路費都沒有。

等了三個時辰,才看見王郎中醉醺醺地回來。高適趕緊遞上詩稿,王郎中掃了兩眼,扔在地上:“寫的什麼玩意兒?邊塞、打仗,長安人不愛看這個!”詩稿落在泥水裡,字跡暈開,高適蹲下去撿,手指都在抖——那是他熬了三個通宵寫的,每一個字都藏著他的誌向。

長安的日子,過得比梁宋還苦得多。他沒錢買飯,就去書鋪抄書換饅頭;冬天沒炭火,就裹著破棉襖在油燈下看書。有人勸他:“高生,回梁宋種地吧,長安不是你待的地方。”他卻搖搖頭:“我就不信,憑我的筆,寫不出一條路來。”

後來他沒錢住客棧,睡在破廟裡。有天夜裡,下起了大雨,廟頂漏雨,他把詩稿抱在懷裡,縮在牆角。聽見外麵有人唱歌: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儘還複來!”

他探出頭,看見個穿白衫的人,手裡拎著酒壺,正對著雨唱歌——那是李白。

兩人一見如故,李白拉著他喝酒,聽他說梁宋的田、長安的苦,拍著他的肩說:“兄弟,彆愁!你的詩裡有勁兒,將來肯定有人識你!”後來又遇到杜甫,仨人常在梁宋的田野裡騎馬、打獵、喝酒。李白喊著要“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杜甫歎著“朱門酒肉臭”,高適就跟著拍桌子,說:“將來我要去邊塞,拿劍打仗,用詩寫儘那裡的事!”

30歲那年,高適終於等來了機會——薊北(今河北北部)招幕僚,他沒跟家裡說,收拾了個小包袱就走了。那是他第一次見邊塞,風裡帶著沙,吹在臉上像刀子般,遠處的長城蜿蜒在山裡,就像條沉睡的龍。

剛到軍營,他就跟著將士們去巡邏。有次遇到契丹人偷襲,箭雨“嗖嗖”落在身邊,一個小兵替他擋了一箭,倒在他懷裡,嘴裡還喊著“護著糧食”。高適抱著小兵,看著他胸口的血染紅了衣裳,就懂了什麼是“戰場”——不是詩裡寫的“大漠孤煙直”,是真真切切的生死。

夜裡,他坐在篝火旁,借著光寫《薊門行五首》,

寫“胡騎雖憑陵,漢兵不顧身”,

寫“羌胡無儘日,征戰幾時歸”。

將士們圍過來看,有個老兵指著詩說:

“你寫出了我們的苦,也寫出了我們的勁!”

最讓他難忘的,是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的一場仗。那時候他在營州(今遼寧朝陽)幕府,敵軍來犯,將士們在前線拚命,將領卻在中軍帳裡喝酒、聽琵琶。高適站在城樓上,風把戰袍吹得獵獵響,看見下麵的士兵一個個倒下,血把雪地染成紅色,再回頭,帳裡的歌聲還飄過來——他攥著拳頭,當晚就寫下了《燕歌行》。

“戰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

這兩句詩,他寫得又快又狠,墨汁都濺在了紙上。寫完後,他把筆扔在桌上,哭了——他不是哭自己,是哭那些死在前線的士兵,哭他們的血,換不來將領的一句關心。

後來這首詩傳到長安,連唐玄宗都讀了,說:“這個高適,寫出了邊塞的真模樣。”高適的名字,終於被人記住了——不是因為他是“窮書生”,是因為他的詩裡有血、有淚、有將士的魂。

46歲那年,高適考中了進士,被派到封丘(今河南封丘)當縣尉。這是個小官,管著催租、捕盜的事,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他想的是去邊塞建功,不是在縣裡欺負老百姓。

有次,縣令讓他去催租。他走到一個老農家裡,看見破屋裡連個像樣的家具都沒有,老農的老婆躺在床上咳,孩子瘦得皮包骨。老農跪在地上,手裡捧著一把糠:“官爺,家裡就這點東西了,求您放過我們吧!”

高適拿著鞭子,手都在抖。他想起在梁宋種地的日子,想起母親熬粥的樣子,把鞭子扔在地上:“我不能催,你們的苦,我懂!”

回去後,縣令把他罵了一頓:“你是不是不想乾了?連租都催不回來,要你何用!”高適梗著脖子說:“催租就是逼死老百姓,這差我乾不了!”當天,他就寫了辭職信,裡麵有兩句詩:

“拜迎長官心欲碎,鞭撻黎庶令人悲”

——這不是抱怨,是他心裡的痛,是一個讀書人最後的底線。

離開封丘那天,老百姓都來送他,有人塞給他雞蛋,有人給他縫了雙布鞋。高適抱著那些東西,眼淚差點掉下來——他沒給老百姓做什麼,老百姓卻把他當親人。他心裡更堅定了:將來一定要做個好官,不欺負人,不辜負人。

天寶十四載(公元755年),安史之亂爆發,長安都快被攻破了。唐玄宗逃到四川,太子李亨在靈武(今寧夏靈武)即位,是為唐肅宗。

高適聽說後,連夜往靈武趕。那時候路上全是叛軍,他躲躲藏藏,走了半個月,終於見到了肅宗。肅宗問他:“現在叛軍勢大,該怎麼辦?”高適沒慌,把想好的計策一條一條說出來:“叛軍雖然人多,但都是烏合之眾;隻要守住潼關,再調西北的兵來夾擊,肯定能贏!”

肅宗聽了,特彆高興:“沒想到你不僅會寫詩,還懂打仗!”當即任命他為侍禦史,讓他跟著大軍平叛。

後來,永王李璘在江南叛亂,肅宗又派高適去平叛。高適帶著兵,在長江邊布防。他知道永王的軍隊不擅水戰,就下令造了很多火船,趁著夜裡順風,一把火燒了永王的戰船。沒幾天,叛亂就平定了——這時候的高適,不再是那個隻會寫詩的窮書生,是能領兵打仗的將軍了。

有次打仗回來,他在營裡寫了首《塞下曲》:“萬裡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畫圖麒麟閣,入朝明光宮。”詩裡的豪情,不是瞎寫的,是他拿著劍,在戰場上拚出來的。

廣德二年(公元764年),59歲的高適被封為渤海縣侯。那天,他穿著紫色的官袍,手裡拿著侯爵印,站在長安的朱雀大街上,想起了年輕時的自己——那個在梁宋田埂上扛鋤頭的窮小子,那個在長安破廟裡躲雨的書生,那個在邊塞風裡寫詩的幕僚。

有人問他:“高公,您這輩子值嗎?”他笑著說:“值!我從地裡來,到戰場上去,用筆寫了心裡的話,用劍護了家國,還有什麼不值的?”

晚年的高適,住在長安的宅子裡,常和杜甫一起喝酒。杜甫病了,他就派人送藥;杜甫沒錢,他就偷偷塞銀子。有次杜甫寫了首詩給他:“當代論才子,如公複幾人”,高適看了,笑著說:“子美,你彆誇我,咱們當年在梁宋喝酒的時候,不就說好了,要一起寫儘天下事嗎?”

他也沒忘了李白。李白因永王案入獄時,很多人都不敢幫,高適卻偷偷托人給牢裡送棉衣和吃的,還跟法官說:“李白是被冤枉的,他隻是想為國做事,不是要叛亂。”後來李白被流放,高適還寫了首詩送他:

“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

——這不僅是送李白,也是送當年的自己,送所有不服輸的人。

永泰元年(公元765年),61歲的高適在長安病逝。臨終前,他把詩稿交給兒子,說:“把這些詩好好收著,彆丟了。這裡麵有我見過的邊塞,有我認識的將士,有我這一輩子的勁兒。”

現在讀高適的詩,還能感覺到那股勁兒——不是風花雪月的軟勁兒,是地裡長出來的、戰場上練出來的硬勁兒。他一輩子,從窮到富,從書生到將軍,沒靠過誰,就靠筆和劍,靠心裡那股“不服輸”的韌性。

他寫“戰士軍前半死生”,是因為他見過士兵的血;他寫“拜迎長官心欲碎”,是因為他懂老百姓的苦;他寫“莫愁前路無知己”,是因為他就走過那條難走的路。

高適的詩意人生,不是飄在天上的,是踩在地上的。他告訴我們:不管你出身多窮,不管你碰多少壁,隻要心裡有勁兒,手裡有活(不管是筆還是劍),就一定能走出一條自己的路來。

就像他還站在邊塞的風裡,拍著你的肩說:“怕啥?大步往前走!天下總有識你的人,總有你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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