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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李商隱:把愛與遺憾藏進詩裡(2 / 2)

最後一句“蓬山此去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是他的一點奢望。蓬山是傳說中神仙住的地方,他說“你住的地方離我不算遠,能不能請青鳥(傳說中送信的鳥)幫我去看看你,告訴我你好不好”。這是多無奈啊——連見一麵都做不到,求一隻鳥幫自己看看心上人。

這首詩,表麵是寫愛情,其實藏著他的人生:相見難,是愛情難,也是仕途難;離彆難,是和愛人離彆,也是和自己的理想離彆;春蠶和蠟燭,是他的思念,也是他對人生的執著——不管多苦,我都不放棄。

《錦瑟》:不是寫愛情,是寫了一輩子的“迷茫與遺憾”

如果說《相見時難彆亦難》是“藏著愛”,那《錦瑟》就是“藏著人生”。這首詩更難懂,連宋朝的蘇東坡都說“錦瑟詩,吾平生不解”,可偏偏,每個人讀了都能想起自己的故事。

先看開頭:“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錦瑟是一種琴,一般是二十五弦,可他說“五十弦”。為啥是五十?有人說他寫這首詩的時候大概五十歲,五十弦對應五十年的人生;也有人說“五十”是虛數,指“一輩子”。不管是啥,他想說的是:這把琴,每一根弦、每一個柱子,都讓我想起我這輩子的時光。

接下來四句,是整首詩的核心,也是他一輩子的縮影:

“莊生曉夢迷蝴蝶”——莊子做夢,夢見變成了蝴蝶,醒了之後不知道是夢到蝴蝶,還是蝴蝶夢到自己。李商隱說自己也像莊子一樣“迷”——我這一輩子,到底是在追求什麼?是當大官,還是和心愛的人在一起?我現在過的日子,是我想要的,還是我被迫接受的?我到底是誰?

這不是他瞎想,是他真的“迷”。比如他卷進黨爭,不知道該站哪邊;他愛柳枝,卻沒能娶她;他愛宋華陽,卻不能和她在一起;他愛王氏,卻沒能好好陪她。他這輩子,就像在夢裡,不知道自己是醒著還是睡著。

“望帝春心托杜鵑”——望帝是古代的一個國王,死後變成了杜鵑鳥,每天叫著“不如歸去”,叫到嘴裡流血。李商隱說自己的“春心”(愛情和理想),都寄托在杜鵑鳥的叫聲裡了。這是啥意思?他的理想破滅了,愛情也有遺憾,把心裡的話,都寫進詩裡,像杜鵑鳥一樣,叫出來,哪怕沒人懂。

比如他想幫令狐楚,卻被李黨罵;他想和王氏好好過日子,卻總在外地;他想寫心裡話,卻怕被人打壓。這些“不能說”的心事,托給詩,托給杜鵑鳥的叫聲。

“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這兩句最美,也最痛。海裡的珍珠,是蚌的眼淚變的;藍田的玉,在太陽下會冒出淡淡的煙。他說“我的眼淚,就像海裡的珍珠;我心裡的遺憾,就像藍田玉的煙,看得見,摸不著”。

這珍珠和玉,可能是柳枝送他的那塊玉,可能是宋華陽給他的詩稿,也可能是王氏生前縫的衣服。這些東西都還在,可送東西的人不在了,想做的事沒做成了,隻剩下“看得見,摸不著”的遺憾。

最後一句“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這感情啊,等到現在回憶的時候才覺得珍貴,當時我就很迷茫,不知道該怎麼珍惜。

這句話戳中了多少人?我們不也這樣嗎?年輕時錯過的人、沒抓住的機會,等到老了回憶起來,才覺得“當時要是好好把握就好了”,可當時的自己,就是迷茫,就是不知道。

比如他回憶柳枝,覺得“當時要是早點回來就好了”;回憶宋華陽,覺得“當時要是勇敢點就好了”;回憶王氏,覺得“當時要是多陪她幾天就好了”。當時的他,要麼在考進士,要麼在應付黨爭,要麼在被貶的路上,隻能“惘然”——迷茫地看著機會溜走,看著愛人離開。

這首《錦瑟》,不是寫某一段愛情,是寫了他一輩子的“迷茫與遺憾”:對愛情的遺憾,對理想的迷茫,對人生的無奈。就像我們每個人的人生,總有一些“要是當時”,可沒有“當時”,隻有“現在的追憶”。

為啥他的“無題詩”,過了千年還能讓人“心軟”?

李商隱的無題詩,沒有寫“我愛你”,沒有寫“我恨你”,連具體的人都沒寫,為啥過了一千多年,讀起來還會心軟?

因為他寫的不是“他的故事”,是“我們的情緒”。

他寫“相見時難彆亦難”,我們想起異地戀時的煎熬;他寫“春蠶到死絲方儘”,我們想起為某個人付出一切的自己;他寫“莊生曉夢迷蝴蝶”,我們想起站在人生十字路口的迷茫;他寫“此情可待成追憶”,我們想起那些錯過的人和事。

這些情緒是共通的,不管是唐朝還是現在,不管是詩人還是普通人,我們都有過“說不出的愛”“忘不掉的遺憾”“解不開的迷茫”。李商隱把這些情緒,用最美的句子寫了出來,就像有人替我們說出了心裡藏了很久的話。

而且,他的詩是“朦朧”的。他不把話說透,比如《錦瑟》裡的“華年”到底是哪段時光?“珠有淚”到底是為誰哭?他不說,讓我們自己填。你想起柳枝,那“華年”就是你的青春;你想起初戀,那“珠有淚”就是你的遺憾。這種“留白”,讓他的詩成了一麵鏡子,每個人都能在裡麵看到自己。

還有一點,他的“執著”。不管是愛情還是人生,他都沒放棄。春蠶到死才停,蠟燭成灰才滅,他對愛情的執著,對人生的執著,讓我們覺得“哪怕再難,我也能撐下去”。現在的人遇到挫折,讀一句“春蠶到死絲方儘”,就會想“他那麼難都沒放棄,我也可以”。

晚年的李商隱,住在洛陽的一個小院子裡,身體不好,家裡也窮。他常常坐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花凋謝,手裡拿著舊詩稿,一遍遍地改。他知道詩可能沒人懂,可他還是寫——因為這些詩,是他這輩子唯一的“出口”,是他對愛情、對人生最後的“交代”。

他死的時候才46歲,很年輕,他留下的《無題》詩,卻活了一千多年。直到現在,我們還在寫“春蠶到死絲方儘”的情書,還在說“此情可待成追憶”的遺憾,還在借著他的詩,說出心裡的“不能說”。

這就是李商隱的厲害——他沒成為大官,沒過上好日子,可他用筆,把人類共通的愛與痛,寫成了永恒。就像一束光,穿過千年的時光,照在每個“心裡有秘密”的人身上,告訴我們:你不是一個人,你的愛,你的遺憾,早就有人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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