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希望職能‘代為呈報’或‘協助溝通’,以使該工作組介入‘順理成章’。
函件措辭謙和,姿態較低。”
口述到此,陳朝陽微微停頓,語氣隨之變得深沉而充滿洞察力,開始了關鍵的分析部分:
“職經審慎研判,認為山河省此舉,其表麵意圖在於展現合作姿態、表明反腐決心,然其深層考量,恐非僅限於此。
其一,此舉意在迅速介入,掌握調查進程之主動權與話語權。
大興煤礦雖為兩省共管,但日常運營及主要乾部管理,山河省方麵占據相當比重,馬保華、孫福山等人與其省內某些係統、人員存在千絲萬縷之聯係。
山河省急於派員,首要目的在於近距離了解我方掌握之核心證據範圍及調查方向,以便於其內部進行應對與協調。
其二,其函件中強調‘協同’與‘在職領導下’,看似尊重,實則為介入尋找合法外衣,旨在淡化其單方麵行動之程序瑕疵。
其最終目的,是希望形成兩省‘共同調查’之既成事實,從而得以對調查之深度、廣度乃至最終定性施加影響,
設法將問題局限在馬、孫等個彆人物層麵,防止調查鏈條向其省內更高層級或更廣泛利益網絡延伸。
其三,其要求職‘代為呈報’,實為一種政治試探與轉嫁。
若職應允,則等同於默認其介入之合理性,並為之後可能出現的調查方向爭議分擔責任。
職判斷,此乃以退為進之策略。
綜上,職認為,山河省派工作組之請求,其核心意圖在於介入並試圖影響、乃至一定程度上控製調查進程,其結果極有可能乾擾我方對案件之深度挖掘與徹查,不利於揭開全部黑幕。
特此客觀呈報,請上級決斷。”
他口述的這部分電文,條分縷析,層層遞進,將山河省那份謙和函件背後可能隱藏的種種算計、擔憂和真實目的,
剖析得淋漓儘致,為後續提出更重磅的戰略建議,鋪下了堅實的邏輯基礎。
而在電文的最後,他首次正式、明確地提出了一個醞釀已久、且此刻時機已然成熟的戰略建議:
“……職反複思量,認為大興煤礦積弊之深,其根源在於‘兩省共管’權責不清、互相掣肘之管理體製。
此模糊地帶易成監管盲區,滋生獨立王國及跨省利益鏈條。
為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杜絕此類事件重演,並優化區域工業布局,職鄭重建議:
懇請北平考慮,將彭城地委,或至少大興煤礦及周邊關鍵資源區域之行政管理權,正式劃歸漢東省統一管轄。
如此,可理順管理關係,便於進行徹底之整頓改造,亦能將該重要能源基地,更有效地納入漢東省未來工業化建設之整體藍圖,
為實現更大區域協調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此為職之初步構想,是否可行,懇請上級指示。
陳朝陽。”
這份電報,不僅將山河省試圖“抄近道”的舉動直接捅破,更是一舉將大興煤礦問題的解決,提升到了調整行政區劃的戰略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