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妞和金寶也得了半碗麵疙瘩,在四海的板凳旁邊吃的直搖尾巴。
麵疙瘩湯汁香濃,稀稠適中,喝起來細膩順滑,小疙瘩勁道有嚼勁,吃的滿院子的男人們讚不絕口。
“嫂子的手藝真不錯,難怪鎮上買賣能做起來呢。”
趙玉珍笑著說,“你們可彆誇我了,麵疙瘩這麼簡單的東西,你們誰家的媳婦兒不會?”
她見天色不早,吃完早飯連碗都來不及洗,給知夏交代了一聲就讓五福收拾東西準備出發了。
林寄明見狀,叫院子裡的男人們先回去想想建屋的事,等他將母子二人送去鎮上再回來繼續談。
不過片刻的功夫,原本熱熱鬨鬨的院子,就隻剩知夏、四海和兩隻狗。
知夏皺著鼻子。
原本還以為爹回來之後她能清閒一些呢,沒想到活還越來越多了。
這樣看來,她得想個辦法讓娘留在家裡才行。
吃完早飯洗了碗,她將浸泡了足一個月的稻草從那口破缸裡翻出來四分之一放入鍋中,加入草木灰和水,用石頭壓在鍋蓋上開始熬煮。
熬煮具體需要多長時間她記不真切,尋思下一步既然是要將稻草搗成紙漿的話,需要的時間恐怕很長。
塞了幾根大柴在灶膛裡燃著,自己先去院子裡澆了菜地,隨後將昨天林寄明從鎮上買回的紙和筆墨從屋裡拿了出來。
“四海,我教你拿筆練字。”
許是不知道她也在認字,老爹隻帶回了兩隻筆。
不過大哥大多時候不在家,另一支筆倒是正好能給她用上。
四海才不會管姐姐自己也沒練過字要怎麼教他,在他看來,姐姐認字這麼快,說不定天生就會拿筆寫。
放下金寶屁顛屁顛爬上了桌旁的凳子,規規矩矩的在知夏身邊坐下。
知夏見他一喊就來,很是滿意,她先教四海正確的握筆姿勢,隨後拿了個缺口的碗,裝了點水讓他沾了在桌上練習寫字。
自己則用墨塊研了點墨汁,在紙上將自己前些日子認的字一一寫下。
她本就有點書法功底,雖然毛筆用的少,不過她學東西快,隨著她逐漸掌握運筆方法後,越往後寫,字寫的越來越周正好看。
林寄明回到家,見姐弟兩個在院子裡練字,也沒出聲打擾,而是悄悄走近瞧了瞧。
他之前也是念了兩年私塾的,自然認得字。
不看不打緊。
望著知夏寫下的兩張紙,他臉上露出了驚訝之色。
女兒沒有正經念過書,昨天從趙氏嘴裡得知,她這段時間跟著沈甫安認了些字,家裡的紙筆是他昨天買回來的,按理說以家裡之前的條件,她應該沒有用過紙筆。
一手字居然能寫的這樣漂亮!
尋常書生沒有個三五載的功夫,可寫不出這手字來。
難道真是天賦異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