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還在不停地下,坑洞口像是水簾洞似的,嘩啦啦進著水。又都順著低矮處淌進了溪裡,枯葉堆在高處,倒沒有一點事。
一人一虎正窩在裡麵,悠然躺著,模樣看著不像是被困進來的,反而像是主動進來的一樣。
朝晨手枕著腦袋,身子緊貼著熱乎乎的老虎,安然看著越下越大,隱隱有點像是瀑布似的大雨。
內心格外地平靜。
從掉下坑洞開始,她就沒有想過自己還能有這麼一天,沒再焦急和不安,享受似的感受這一刻。
盯著大雨看了許久許久之後,她眼神才微微黯然,問一旁的老虎,“你想你爸媽了嗎?”
老虎當然不會給她回答,隻一聲低低的嗷嗚而已。
朝晨自顧自道:“我想我爸媽了。”
已經好幾天了,她爸媽應該是打獵回來,知道了她的‘死訊’。
被鷹抓到那麼高的地方,強壯的鷹,瘦弱的她,但凡有點智慧的都知道,她絕對活不下來。
她爸媽應該不會來找她了。
朝晨腦子裡不受控製地,想起之前來。
之前她們部落的采摘隊也有個半大不小的孩子被一隻豹子叼走,當時他的爸媽聽說了之後,搖了搖頭,沒有去尋他。
原始社會的人命不值錢,大人小孩隨時隨地都會因為各種意外死去,一個孩子沒了,那就再生一個。
每天都在為了生活四處奔走,沒有人有多餘的閒工夫培養感情,大家對於親人態度都保持在不冷不熱上。
但那個孩子其實沒有死,它僥幸從豹子嘴下逃了出來,但因天黑瞧不清四周,還是掉進了水裡,衝到了下遊她們部落。
撈上來的時候很多人都在說,如果剛被叼走的時候過去找他就好了,他肯定能活。
朝晨當時也在,看到那具泡白的屍體,嚇得臉色慘白。
她的爸媽將她緊緊抱在懷裡,安撫她說,如果她被豹子叼走了,她們肯定會去找她,無論她陷入怎樣的困境,她們怎麼都要見到她,活見人,死見屍。
那個堅定的語氣,讓她產生了一種自己會被救的錯覺。
其實相隔幾座山,需要越過無數險地,踏上數不清的野獸領地,危機重重,不可能找來的。
就算找來,估計也尋不到這裡,森林太大了,錯過的可能性不小。
但或許就是心中抱著希望,她求生欲才能那麼強,一次次從死神手底下活下來,一直到現在,和老虎成為了朋友一樣,一起享受這個雨夜。
朝晨並沒有傷感多久,因為老虎又開始惦記著鹿肉,從她身邊溜走,忍著刺鼻氣味,也將一旁的鹿肉叼了過來,擱在她腳邊,蔚藍蔚藍的眼睛望著她,一臉的期待。
朝晨摸了摸它的腦袋,“再等等,晚一點吃。”
雖然食物還夠,不過也要規劃著來,要是依了老虎,剛吃完就想著下一頓,一天做五六次,不僅食物會撐不住,柴火也是。
現在要緊的是柴火,加上溪裡的那截斷木,也最多還夠她們兩三天做飯的。
用完之後,以後就隻能吃生的,或者她提前都烤熟。
熟了後更容易壞,不好存放。
老虎還是聽不懂她說什麼,但她沒有起身,就是還不可以的意思。
老虎縮回枯葉堆裡,有些悶悶不樂地咬一旁的落葉。
沒有咬她就行。
朝晨無視它的無聲抗議,並且繼續將腳丫子放在它身上。
相處幾日,她對這隻老虎的虎品還是很放心的,沒有舉著刀子朝它捅去,一般情況下輕易觸怒不到它。
這隻老虎對她挺寬容的。
分配食物這麼重要的事都交給了她做。
如果按照動物界的規則,分配食物是上位者對下位者乾的。
比如群王先吃,將最合口味的食物用完之後,才是其它小弟沾碰。
現在幾乎反了過來,朝晨因為要嘗嘗熟的生的的原因,基本第一筷子都是她吃的,她覺得可以了,才給老虎。
老虎也沒什麼意見。
這麼重要的東西都能讓,朝晨感覺基本不會再有彆的能觸動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