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練、看病、看書,偶爾上山采采藥,製製藥,日子不要太悠閒。
悠閒得宋小滿都有些看不過去,乾脆選擇眼不見為淨,躲了出去,每天不是上樹掏鳥蛋,就是下河摸魚蝦。
說他不務正業吧!
偏偏他每天都有收獲,多的也沒有,但給他自己補充點營養總歸是夠的。
搞得宋苗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
也有那起子眼皮子淺的,讓自家的孩子巴巴的跟著宋小滿的屁股後麵走,就圖著貼補一下家裡。
不少孩子跟著宋小滿走了幾趟,才驚訝的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兒。
宋小滿一抓一個準的小魚兒,聽到他們的腳步聲就跑得一乾二淨;宋小滿隨便爬棵樹都能找到鳥蛋,等他們也爬上去,卻隻有憤怒的鳥媽媽……
宋小滿吃了肉,他們卻連湯都喝不上一口。
這怎麼跟?怎麼學?
根本沒法跟,也學不了一點。
宋小滿的小尾巴也就越來越短,最後隻剩下不放心他的宋立夏。
於是,宋家村就多了一個奇景:
大三歲的哥哥宋立夏,給小三歲的弟弟宋小滿當小跟班。
宋小滿掏鳥蛋,宋立夏負責接;宋小滿抓魚,宋立夏負責裝;宋小滿去大峰山溜達,宋立夏負責認路;宋小滿打兔子,宋立夏負責撿石頭……
說好聽的,叫兄友弟恭;說句不好聽的,就是狼狽為奸。
甭管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隻要被這哥倆盯上了,就隻有一個結局:
送進他們家的廚房,被宋苗巧手烹製一番後,端上他們家的餐桌。
大頭當然是,給治病救人賺工分的大功臣宋南星。
剩下的三分之一,則會平均分配給宋立夏和宋小滿兩兄弟。
至於宋大誌和宋苗?
問,就是不好這一口。
偶爾,宋南星也會去大峰山逛逛。
隻是,宋南星的收獲,除了常見的藥材,就是一些野菜,稍微貴一點的藥材都遇不到,更彆說野雞、兔子之類的葷腥了。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看問題不能隻看一麵。
宋南星遇不到葷腥,未必就是一件壞事。
畢竟,野豬和狼,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葷腥。
遇不到它們,就代表著遇不到大峰山最大的危險。
果然,換個角度看問題,宋南星的心態一下子就好了起來。
撿不到葷腥怕什麼?
她又不差錢,完全可以買買買,好嗎?
準確點來說,是“允許病人用實物和工分抵扣藥費”。
譬如,各種票據,那玩鐮刀的淘小子家裡送過來的大鵝……
它們,不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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