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地安人主動上來交情,主要是看中明軍手裡的武器。
他們想購買,用來驅逐巨熊。
如果買不了,也可以請明軍幫助他們清除熊患。
然而,最大的現實問題來了。
兩撥人各說各的,雞同鴨講,卻沒有一個人能聽得懂對方的意思。
這,就有點尷尬了呀?
戴赤羽冠的男人,將一名小弟推了出去。
小弟手舞足蹈的,先指了指短麵熊的屍體,再指了指宋康手裡的步槍,嘴裡嘰裡呱啦的叫。
“你是說,想讓我們幫你們獵熊?”
宋康確實猜對了,可是他不知道該如何表達出來。
有點頭疼。
他靈機一動,拉動保險栓,朝著短麵熊的屍體就是一槍。
砰——
震耳欲聾的巨響,可把那群印地安人給嚇壞了。
他們好奇的湊過頭去,近距離觀察著傷口。
子彈將肉身打穿了一個洞,頓時驚歎不已,大呼小叫起來。
這玩意,可比弓箭強得多了。
戴赤羽冠的男人立即拍板,他要將這群遠道而來的朋友帶回部落。
麵對擁有這麼強大武器的人,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應該是做朋友。
想必,他們對待白色海盜的時候,也是這樣想的吧?
印地安人與世隔絕,仍保留著最原始的生活習性,他們沒有其他先進文明的爾虞我詐。
由於生產力低下,能夠創造的價值不高,講究一個平均分配,不正是大家所追求的平等社會嗎?
也不能說完全平等,他們還是要等級觀念的。
很簡單,隻分了兩個階級,族人和祭品。
......
印地安人的名稱,是白人起的,當時他們意外來到鎂州大陸,還以為找到了阿三。
為什麼不第一時間認為是華夏人呢?
因為在當時的西方國家眼裡,華夏,是“黃金之國”,遙遠而神秘的高等文明。
阿三雖然也是“財富的源頭”,但西方人好歹能夠接觸得到,至少見過。
印地安人,由於部落屬性,尚未發展出先進的工藝文明,基本上赤身裸體,被曬黑很正常。
而阿三位於熱帶季風氣候,那膚色幾乎與印地安人差不多。
冷知識,在14世紀《曼德維爾遊記》一書中,將華夏皇帝描繪成“白膚金冠”。
其次,西方人通過《馬可波羅遊記》,了解到華夏有火藥、印刷術以及超級城市,科技文明相當發達,遙遙領先。
反觀阿三,科技落後,全世界都開始玩火器了,他們還在依賴大象作戰。
接著,阿三的宗教通常都是多神明崇拜,這在西方人眼裡屬於“異教徒”,他們真的受不了。
再看華夏,西方人將儒家文化視為華夏特殊的宗教符號,“有序但陌生”。
不好評價,但是評價不低。
最後是社會製度,西方人一直認為,華夏的官僚體係高度發達,儘管他們不理解也不清楚具體如何運作,但就是感覺很牛逼的樣子。
反觀阿三,種姓製度被認為是“奴隸社會”的變種。
都什麼時代了?還搞這一套落後的社會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