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秋思逸想,男人的喜歡算什麼呢,除了將她困在方寸之地,還有什麼用?
她不顧周圍人的反對和外界的評價,強勢且直硬的成為了自己想成為的人。
嫁給張修是她這輩子做的唯一後悔的決定。
當時她已經二十六,事業上小有所成,老家那邊的女孩子大多二十出頭便結了婚,她這個年齡已經讓很多人焦慮了,家裡一直在催促她。
“你掙再多錢,不結婚,有什麼用呢?”
“就是啊,女人啊,這一輩子,隻要沒嫁出去,你掙再多錢,有再多的成就,彆人一樣瞧不起你。”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這樣,讓爸媽怎麼辦?”
“你也就是趕上好時候了,這要擱以前,哪有你這種好日子過,你也不出去看看,其他國家的女人多廉價,有的甚至幾百塊錢就能娶一個。有的地方還能娶好多個,你就彆在這矯情了。”
她惡心於那些言論,但她並不抗拒擁有自己的孩子,所以最後挑挑揀揀還是跟張修結了婚。
因為她覺得張修看著是個老實人,挺顧家。
最後生下了一兒一女。
可她有些忽視孩子的教育,給他們的關心實在太少,所以他們更親近於張修這個爸爸。
甚至開始對她惡語相加。
她深刻的意識到孩子不能再跟張修住在一塊,於是果斷選擇了離婚。
張修同意的很爽快,前提是將她的資產分一半給他。
張修隻是一個普通職員,這麼多年工資也隻是幾千塊錢,婚後秋思逸從來沒有借助個人能力幫他找好工作或者提供便利。
平時全靠問她要錢。
她從來不吝嗇於這一點金錢,不管是在孩子身上還是在他身上,隻要他們需要,她都給。
可是離婚後,她才發現張修早已在外有了其他家庭,並且他們的孩子隻比她的兒子小兩歲,他一直在用秋思逸給的錢在外麵養小家。
她不想離婚後再給孩子們帶去這麼大的傷害,所以一直沒有告訴他們。
但她從來不是忍氣吞聲的人。
搜集證據將對方告上法庭,想要追回之前給他的資產。
但法律判決,對方雖然有私生子,但不能判定有同居行為,不存在嚴重過錯,不予處理,更何況現在雙方已經離婚。
再加上他們結婚多年,張修一直在照看兩個孩子,她的工資又比張修高出很多,所以進行資產賠償是應該的。
最後這件事不了了之。
但她沒想到張修居然還有臉來找兩個孩子。
怎麼?那麼多錢填不滿他的欲望了嗎?
聽了這些事後,江千憶一臉嫌惡,她怎麼都沒想到居然有這麼惡心的人。
還有那個狗屁判決。
都在外有私生子了還不算嚴重過錯,那怎麼才算。
現在官方對於婚姻的標準這麼沒底線了嗎?
“那他今天和你聊了什麼?”江千憶問道。
秋思逸喝了口水潤潤嗓子:“想要錢,去國外,說這是最後一次,給了以後就不會再回來了。”
江千憶冷笑一聲:“這種人的話最不可信。”
“所以我沒答應。”
“那一直這樣糾纏下去肯定是不行的,你打算怎麼辦。”
秋思逸半躺在沙發上:“我也不知道。”
其實她不想讓孩子們見他是有原因的。
秋思逸承認自己對孩子多有疏忽,但是她從來沒在金錢上缺過他們,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她一直給到孩子們最好的條件。
隻是因為身居高位,早已無法全身而退,她不可能丟下公司那麼多人,花很多時間陪伴孩子,公司的很多重大決策都需要她定奪。
公司背後,也是幾百個家庭。
她一旦鬆懈下來,在這個競爭激烈的時代,很快便會被撕扯乾淨。
孩子們希望媽媽能多陪陪他們,媽媽希望孩子們能體諒自己的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