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次上法庭,十分的緊張。
我跟著工作人員進了法庭裡,然後坐在了被告席上,對麵則坐著原告,也就是被害人家屬。
說實話,他們敢出庭我也是沒想到的,自己的兒子當了劫匪,結果他們還好意思告我,真是夠不要臉的。
我扭頭看了一眼聽審席,肖楠,以及大巴車上的大多數乘客都在那。
看到肖楠在,我心裡稍稍安定了許多。
至少這一刻,我覺得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庭審開始,法官宣讀了一些文獻資料,以及法庭秩序,雖然我沒怎麼聽懂,但聽起來很厲害的樣子。
等一係列程序過了之後,我就聽到了一句“被告請發言”。
我便開口講述了我的經曆,將那一天大巴車上的事情都說了一遍,還跟法官說,如果他們不信,可以問問聽審席上與我同行的乘客,他們會替我作證。
法官卻對我說,讓我隻需要陳述經過即可,多餘的話不要說。
我撇了撇嘴,說:“我說完了。”
程序開始推進,很快就輪到了雙方律師發言。
他們兩個都據理力爭,引經據典,看得我一愣一愣的。
不過我有一點想不通,為什麼連劫匪都有辯護律師呢?難道律師為了錢可以不分青紅皂白嗎?劫匪明顯是錯的,為什麼還要幫他們辯護?
想不明白。
過了一會兒,法官突然問我:“被告,人是不是被你捅死的?”
我愣了一下,說:“我沒捅他啊!他自己絆倒捅的自己!”
“你放屁!我兒子再傻B能自己捅自己?你會自己捅自己嗎?”原告那邊直接就對著我罵了起來。
法官敲了敲木槌,說:“保持肅靜,原告,還沒到你們發言。”
原告這才憤憤不平地閉嘴。
法官又問我:“被告,救護車是你叫的嗎?”
“是我叫的,因為我……”
“你隻需要回答我的問題,不要多說其他的。”
我有些不悅地瞥了法官一眼,這中年老登我是越看越不順眼。
“是我叫的。”我回答。
“人也是你捅的?”法官說。
我瞪大了眼,幾乎是喊出來的:“我都說了,我沒捅他!”
“不是你捅的,你為什麼要幫他叫救護車?”法官一句話給我乾懵了。
我瞠目結舌地看著高高在上的法官,愈發覺得那裡坐著的不是人,而是一隻沒進化完全的猴子。
現在這都什麼世道啊?猴子都能坐上法官的位置發號施令了嗎?
世界上有那麼多正常人,為什麼偏偏讓這些傻子掌權?
“不是,什麼意思?不是我捅的我就不該叫救護車,就讓他趴那死了是吧?”我反問法官。
法官敲了敲木槌,說:“保持肅靜!我沒問你!”
我根本忍不了,氣急敗壞地大喊:“你沒問我我他媽也要說!你什麼法官啊?你腦子沒問題吧?
“我沒捅人我就不能叫救護車,我叫了救護車就代表我捅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