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可搭配《儘管我們手中空無一物》食用】
淩奕的新生,是野哥給這隻曾經破破爛爛,也依舊熱愛這個世界,想好好活下去的機器小貓第一件,也是最後一件的禮物。
你好啊,我們又見麵了——
咦?好奇怪,明明是第一次見麵,我為什麼要說又呢?
算了算了,不提這個了。
瑪奇小姐給我的紙有限,我隻能挑揀一些重要的東西來記。
這是我第一次嘗試寫作,還是自傳的文體,所以有些地方表述可能有些奇怪。
這跟我的個人習慣有關,如果有看不明白的地方,忽略過去就好啦~
首先,如你所見,我是一個機器人。
但我可不是什麼貓啊,狗啊,那種寵物型機器人,我很厲害的。
我擁有人形,能跑能跳,能唱歌能撒尿批注:這一點就不用寫出來了),還能感知冷熱酸甜,受傷了,傷口處流出來的液體也是紅色的。
其實我覺得我跟普通人類沒什麼區彆,但瑪奇小姐一直說我不是人,怎麼聽起來這麼像罵我呢?批注:不是罵你,你真的不是人。)
你看,她又在罵了。
批注:……)
接著上麵的寫。
我叫淩奕,這是我自己給自己的起的名字,很好聽吧?
我不知道是誰把我創造出來的,但如果有幸能見到那個人,我一定一定要跟他吐槽一下,為什麼在我的皮膚裡加帶電的菌絲?
每次我穿衣服的時候,那些菌絲就會劈裡啪啦地靜電,導致一到冬天,就沒人願意抱我了——
因為他們都被我電得嗷嗷叫。
批注:你確實該改一下見人就抱的壞習慣)
這怎麼是壞習慣呢?!
人類不都喜歡熱情的擁抱嗎?
我決定這一星期都不再抱瑪奇小姐了。
我住的地方叫『空城』,是個又大又繁華的地方。
我超愛超愛城東的那家溫泉旅館,每次出門回來,都要在裡麵泡好久。
熱乎乎的湯水跟甜甜的青梅酒~想想就舒服。
偷偷告訴你,瑪奇小姐是『空城』的城主,所以我去那兒從來沒付過錢。
嘿嘿,每天一個啃老小技巧。
批注:??)
一團塗抹的痕跡)
糾正一下,瑪奇小姐是整個『空城』裡最有魅力的女人,一點都不老,就跟她種的沙漠玫瑰一樣,永遠處在花期,閃耀的光芒無人能敵!
如果不逼著我跟她一樣剃寸頭,就更好了。
批注:……)
話題繼續回到溫泉旅館。
雖然我經常去,但從來沒在最靠裡的那間私湯泡過。
聽老板說,那個私湯很早就被人包下來了,那位給得實在太多,他拒絕不了。
有次好奇,我偷偷過去看了一眼,結果好巧不巧碰見對方剛出來。
客觀來講,他長得絕對是我見過的人類裡最好看的了。
按道理,我應該會感慨一下的,但我不僅沒感慨,甚至覺得他長得很…醜?
救命,我的審美不會出現問題了吧?!
我快尷尬死了,正想著該怎麼跟他解釋我不是偷窺狂,那家夥卻突然走過來,看著我的眼睛,莫名其妙說了一句。
“他果然也為你留了後路。”
啊?
什麼路?
去二仙橋,走成華大道的路嗎?
我倆誰都沒說話,尷尬了好一陣。
他一直看著我,但我又覺得他在透過我,看彆人。
我感覺他很悲傷,琥珀色的眼睛跟杯裡的酒一樣,摻了水。
我問他為什麼難過,他卻不理我了,臨走前還送了我一杯雪莉酒。
真是個奇怪的人,不是嗎?
批注:所以你把那杯雪莉酒喝了對吧?你不能喝這種高濃度的酒)
我…我隻是節約資源而已,而且那酒裡確實摻了水,有空得跟老板聊一聊,酒裡摻水是黑心店家才會乾的事。
言歸正傳。
聽瑪奇小姐說,原來的『空城』麵積沒有那麼大,也不是所有人都生活在地麵上。
那時候的空氣裡,到處都是可怕的病毒,風一吹,病毒跟沙子就到處跑。
沒有注射血清的人類,隻能依附一艘叫『方舟』的船而活,不能隨便走動,隻能偶爾來一次地麵。
天呐,生活在船上?!
一艘船能有多大?
我簡直都不敢想,我要是那樣活著,我的人生該有多悶,多無聊。
非常感謝研究出血清的人,才能讓我們像今天這樣暢通無阻地行走在地麵上。
但當我問到『方舟』為什麼會消失的時候,瑪奇小姐卻不肯再多說。
我實在好奇那一段往事。
所以我背著瑪奇小姐,收拾好包袱,偷偷離開了『空城』,打算親自搞明白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先拜訪了那天送給我雪莉酒的醜…帥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帥哥平日裡瞧著不顯山不露水,居然是基因融合血清的研發者!傳說中的救世主!末日的終結者吧啦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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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他,人類會在越來越惡劣的環境中走向滅亡。
真是了不起啊了不起…
奇怪,為什麼我會覺得這麼假呢?
難道我其實很討厭帥哥嗎?
這位了不起的大人物住的地方,在『空城』近郊,有一個大花園,裡麵種的全是洋桔梗。
老天爺,我感覺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那麼多洋桔梗,我要花粉過敏死掉了!!
不過看到帥哥身上的藤蔓,我又忽得理解他了。
瑪奇小姐說,現在的人類為了適應環境的變化,身體多多少少都會發生變異,變異之後,習性也會跟著變化。
就比如,長鹿角的人,會更喜歡吃素一點,長植物的人,會更喜歡曬太陽一點,長魚鱗的人,會更喜歡待在潮濕的環境一點。
所以我身上長蘑菇,我一覺睡到淩晨一點,有什麼問題嗎?
蘑菇就是不喜歡曬太陽!
扯遠了哈。
這麼一看,帥哥喜歡跟花待在一起也是有原因的,說不定他也能開花呢。
我興衝衝地來到帥哥家裡,可當我告知來意後,帥哥沉默了好久。
我都懷疑他喪失語言功能了。
就在我吃完第三份蜂蜜麵包卷,準備來第四份的時候,帥哥給我了一個地址,讓我去那裡找找,說不定會有新發現。
我這個大怨種滿心歡喜地相信了。
然後我就開始懸浮高鐵轉大巴,大巴轉公交,公交轉麵包車,麵包車轉摩托車,一路顛得我快把隔夜飯都快吐出來。
結果到了目的地,卻發現那裡是一片廢墟…
我要氣炸了。
我嚴重懷疑帥哥是因為我吃他麵包卷吃太多,他著急打發我,就隨便編了一個地方來搪塞。
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
不就吃你幾個麵包卷,至於這麼坑我嗎?
我蹲在那個超級超級超級大坑的邊緣,研究了半天,都沒研究出個所以然。
但我猜測,這裡原本應該有一個超大的建築,後來消失了,才會留下這麼一個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