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答案抄寫在空白的紙張上麵,確定沒有錯漏之後。
這才開始,謄抄的答卷之上。
“依《大律·戶律·錢債》之規定,凡負債不還者,債主不得擅奪人子女以抵債。
蓋因子女乃父母之骨肉,非財物可比,豈能以之抵債?
且《大律·刑律·賊盜》有雲:“強奪人子女者,杖一百,流三千裡。”
乙強奪甲之子丙,已犯律條,當依律懲處。
再查《大律·戶律·婚姻》之規定,子女之身,非父母所能擅賣,更非債主所能強奪。
乙雖因甲負債而心生不滿,然其行為已逾越律法之界限,實屬不法。
甲雖貧,然其子丙之身,非乙所能奪。乙當歸還丙於甲,並依律受杖刑流放。
故此案當判乙歸還丙於甲,並依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甲雖負債,然其子丙之身,非乙所能奪,乙之行為已犯律條,當受嚴懲。
如此判決,既合律法,又顯天理人情,庶幾無愧於古人立法之初心也。”
終於解決了一道大題,張時安轉了轉有些酸痛的脖子。
抬首往遠處焚燒的鼎爐看去,看著燃燒的香燭,已經過半。
知道時間不等人,再次低頭,翻開下一張答卷。
順便把寫好的答卷放到旁邊的鎮紙,給他鎮壓的平平整整。
就當他再次投入到新的考題當中,隻見一股大風,很快席卷而來。
整個廣場之上,悉悉索索,變成嘩啦嘩啦紙張飛揚的聲音。
張時安反應過來,看著,旁邊隻有輕微吹動的紙張,狠狠的鬆了一口氣。
剛才眼神胡亂瞥過的瞬間,看到好幾張紙張在空中飛揚的身影。
夾雜著幾聲猝不及防的喊叫,這種情況之下真的隻能夠認栽。
也就是說,有一個良好的習慣真的很重要。
瞧瞧,這可不是人家致遠書院故意為難他們,有時候天災比人禍,還要來的更突然一些。
這一個小插曲,不出意外,又淘汰了一些運氣不太好的人。
對於他人來說可能是噩耗,但對於他們這群競爭者來說,那簡直就是太棒了。
接下來的張時安更加小心謹慎,終於來到了詩賦題。
“以“疏影橫斜,暗香浮動”為韻,賦得五言排律一首。”
這道題倒是不難。
也就是,歌頌菊花的詩句,果然不愧是古代。
菊花和梅花一樣都是被世人推崇的存在。
梅花,菊花,竹葉,蘭花,在古代,都是被譽為君子,以及風骨傲氣,的美好比喻。
所謂“寧可枝頭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風中。”
以及古代陶淵明的“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也是經典中的經典。
他自認為做不出那樣驚世絕倫的詩句,但是,此刻的他,靈感正是濃厚的時候,大腦風暴正在急速運轉。
“
疏籬曲徑隱幽芳,影入秋光映晚涼。
橫笛聲中霜葉落,斜陽影裡雁行忙。
暗隨流水尋幽夢,香逐清風繞畫堂。
浮世繁華皆過眼,動人心處是孤芳。”
這一首詩,就連他寫的,再次讀出來,都忍不住為他的小心思拍案叫絕。
果然他作詩的水平真是越來越厲害了,就這橫豎讀起來,都彆有一番心思。
既以菊花之影為題,借“疏影橫斜,暗香浮動”之韻,描繪了秋日菊花的幽雅與孤高。
詩中“疏籬曲徑”點出菊花生長之環境,幽靜而深遠;“影入秋光”則進一步以光影交錯,烘托出菊花的清冷之美。
後聯通過“橫笛聲”、“斜陽影”等意象,營造出一種蕭瑟而詩意的氛圍,暗喻菊花的孤傲與堅韌。
尾聯“浮世繁華皆過眼,動人心處是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