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這飯就先彆吃了。”
陳蔓兒的臉色嚴肅了起來:
“是陳伯安又弄幺蛾子了?”
“唉!”
陳季安歎了口氣,又蹲那兒不出聲了。
這人,性子軟不說,又矯情,大約是覺得跟閨女說太沒麵子,他把頭一低,當駝鳥。
“唉!”
張金花也歎了口氣:
“今天你大伯說了,晚上下工去村委會,他已經申請和咱們分家了。”
“啊?”
驚喜來得如此突然!
“爸,媽,這是好事啊!”
陳蔓兒不知道陳伯安為什麼會出這種昏招,他是篤定陳季安不敢分家嗎?
“跟他一個戶口本,他就是家長,我們得一輩子受他製約,就算我們再有理,時間長了村長也會厭倦。
原本我還想緩一下再提分家的事情,現在他提出來更好!”
“不能分!”
陳季安開口,一鳴驚人。
喵的!
該出聲時不出聲,一出聲就頂自家人有肺!
氣得陳蔓兒想撓人!
可無論她怎麼問,陳季安就是不開口,她隻得將目光看向張金花。
還是包子媽靠譜,她看了丈夫一眼,就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陳蔓兒的爺爺死的時候,留了一封遺書,上麵按著手印,將整座宅子留給了陳伯安。
而且在遺書中還寫了,陳季安如果對兄長不恭,陳伯安是有權力將他逐出戶的。
遺書的真假不知道,可是陳季安曾經在其它場合中承認這份遺書的有效性,現在自然不能否認。
這就扯了!
按照這份遺書,陳蔓兒一家是要被趕出大院的,沒有了棲身之地。
棲身之地?
據陳蔓兒的記憶所得,隻要戶籍在這個村,分家的時候是能得到一塊宅基地的。
而且村裡有幾處廢宅,暫時安置一下不是什麼難事。
“爸,你是不是沒有把握養活我們?如果這樣,那就由我來養活你們!”
陳蔓兒說的話鏗然有力,可陳季安的臉紅得跟雞血一樣。
“這是什麼話?我當然能夠養活你們!”
陳季安好歹是當家的男人。
“爸,大伯就是拿捏住你的性格,想威逼咱們就範。”
陳蔓兒給他打了一劑強心針,“現在不比以前了,政府不會讓我們無處可住,無飯可吃,你隻要彆被大伯唬住,就沒什麼可怕的!”
包子,不,是陳季安的眼神漸漸有了神采:
“對,分家就分家!我們不怕他!”
陳蔓兒笑了,又低聲說了兩句,然後宣布開飯。
陳季安和張金花先前心事重重,連桌上的飯菜都沒注意,這時聞到肉香,才注意到桌上的蛇肉和另一盤紅燒肉塊。
“這肉是什麼肉?”
蛇肉陳季安認識,鴨子肉就不好說了。
沒等陳蔓兒說話,陳月兒就手舞足蹈的把陳蔓兒殺死蛇和野鴨,掏野鴨窩的經過說了一遍,那誇張的,就差把陳蔓兒說成劍仙了。
蘆葦蕩是塊寶地,陳家坳的人都知道。
可跟後山一樣,雖然他們在其中也能弄點兒東西,可都是有一搭沒一搭的,沒一個像陳蔓兒一樣,去了兩次都沒有空手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