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伸出了第三根手指,聲音恢複了之前的冷靜與鋒利。
“第三點,本案現有的所有證據,根本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不足以證明陳強實施了盜竊行為。”
“我們回看公訴方出示的全部證據。”
“那十幾份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情況說明》,辯護人認為,其本質是為了掩蓋違法行為而製作的‘責任推諉書’,根本不具備證據資格,應依法予以排除!”
“除此之外,能夠直接指向陳強有罪的言詞證據,隻有被害人李立春的陳述。”
“而這份陳述,在刑事訴訟法上,屬於典型的‘孤證’!”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隻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反之亦然,這個原則同樣適用於被害人陳述!”
“僅僅憑借被害人的一麵之詞,在缺乏其他證據印證的情況下,是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的!”
“更何況,李立春的多次陳述,關於‘錢放在哪裡’,‘如何被拿走’等關鍵細節,前後矛盾,嚴重不合常理,其本身的證明力就極低!”
“一個漏洞百出的孤證,如何能夠作為定罪的基石?!”
“這在證據規則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公訴方指控我當事人構成盜竊罪,那麼請問,盜竊行為的直接證據在哪裡?”
“贓款去向的證據在哪裡?”
“證明我當事人具有‘秘密竊取’主觀故意的證據,又在哪裡?!”
“沒有!”
“通通都沒有!”
“我們看到的,隻有李立春前後矛盾、孤立無援的指控,以及公檢機關為圓謊而製造的一係列非法證據!”
張偉的辯護意見,已經接近尾聲。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王建低著頭,雙手捂住了臉,他已經徹底放棄了抵抗。
他的整個身體都在微微顫抖,汗水從額頭滑落,浸濕了睫毛。
這場辯論,這個案子其實並不複雜。
單純的就是基層執法機關長期的不良習慣,導致的程序錯誤!
王建有信心,如果那些證據的獲取方式合法合規,他絕對能和對方律師硬碰硬!
可是,沒有如果了!
潛規則一旦暴露在陽光下,那就不是潛規則,而是罪證!
這事其實在基層是很常見的!
隻是他太倒黴了,這口黑鍋,恐怕要他來背了!
審判席上,劉全德的目光複雜,他盯著麵前的文件,大腦飛速運轉。
張偉的邏輯清晰到令人發指,他提出的每一個程序問題,每一條證據瑕疵,都將這個案件炸得千瘡百孔。
他知道,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嚴格審查,這個案件根本無法定罪。
可兄弟單位的麵子……上麵的招呼……
他偷摸著瞥了一眼那個正對著自己的庭審直播間攝像頭,瞬間渾身一激靈。
不行!
今天這事,必須按規矩辦!
死貧道不死道友!
今天說什麼都要按規章製度辦事!
不然,這鍋就得他來背!
就在這時,張偉深吸一口氣,拋出了他最後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
“最後,辯護人還想特彆補充一點。”
“本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但從豐南法院第一次開庭至今,已經經曆了兩次庭前會議和九次正式庭審,曆時半年有餘。”
“現有的證據是否存在違法?是否足以認定陳強有罪?相信無論是公訴人,還是合議庭的各位法官,心中早已有了明確的答案。”
“我們從最近最高法公布的‘法官王貴榮錯案追責案’中可以看到……”
“王貴榮”三個字一出口!
劉全德的心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冰冷大手狠狠攥住!
他隻覺得一陣窒息,大腦瞬間一片空白!
王貴榮案!
近期在全國司法係統內,引發了劇烈震動的標誌性案件!
一名地方法官,因為審理的一起案件最終被改判無罪,而自己卻被追究了玩忽職守的刑事責任!
這個案件,像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在每一個法官的頭頂!
現在,這個張偉!
他竟然……他竟然敢當庭提及此案!
他是什麼意思?!
威脅!
他這是在赤裸裸地威脅我!!!
他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訴自己:劉全德,你如果敢枉法裁判,王貴榮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劉全德的臉色,瞬間從蒼白變成了慘綠。
他猛地收緊了握著法槌的手,背部寒毛直豎,感到一股徹骨的冰涼直竄脊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