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李昱並不擅用手槍——畢竟他現在所擁有的射擊技能,就隻有一個“杠杆步槍專精Lv.A”——但在“一騎當千Lv.B”的加持下,他的反應速度和肢體柔韌性遠不是尋常人等所能比擬的。
搶在純外行的棕發青年之前拔槍,隻不過是小菜一碟。
直到李昱都把槍拔出來了,棕發青年等人才如夢初醒般反應過來。
看著李昱手中的已經打開保險的手槍,他們無不大驚失色,冷汗直冒,連大氣都不敢出。
實質上,假使沒有圍觀群眾在此,李昱現在早就猛摟扳機了。
在美國這種地方,擺出“準備掏槍”的姿勢,就已有取死之道了——這不是玩梗或說笑,是事實。
生長在禁槍環境中的百姓們,或許很難理解“被槍指著”究竟意味什麼。
就這麼說吧:若有人突然拿槍指你,那麼甭管對方是誰,你都有無限的自衛權!
隻可惜,李昱現在正站在舊金山的土地上,而非先前的“法外之地”,不能再說殺就殺。
李昱可不想在逮到脖子上有紅色骷髏頭紋身的白人男性之前,就因背負高額通緝而難以留在舊金山。
因此,不到萬不得已,李昱不願把眼下的事態鬨得無法收場。
同伴們的勸誡,以及李昱的槍口,使棕發青年的臉上淌滿冷汗。
看樣子,他還留有幾分理智。
隻不過,被清蟲痛毆的屈辱,令他憋屈得幾欲發狂。
為了挽回臉麵,他遲遲不肯放開口袋裡的手槍,還做著“放手一搏”的妄想。
就在現場氛圍愈發凝重的這個時候,忽有汽車引擎的轟鳴聲遙遙傳來。
隻見一輛黑色的警車自西而來,飛速接近,逐漸清晰。
瞟著這輛突然出現的警車,李昱後知後覺地回想起來:在他進入宅內教訓布魯克之前,有一位婦女跑去找電話報警了。
眼見警察來了,棕發青年不敢再遲疑,忙不迭地將手從外套裡抽出。
李昱亦立即關上手槍的保險,將其收回口袋之中。
因為他背對著不斷靠近的警車,外加上他收槍的動作極快,所以車內的警察們根本沒看見他持槍。
很快,警車穩穩地停在街邊,就停在離李昱不遠的地方。
緊接著,哢嚓——的一聲,警車後座的人迫不及待地推開車門。
彈~~
尚未見人,先見呆毛。
因為車門的遮擋,所以李昱看不見對方的相貌,隻能瞧見一根高過車門的、纖長的酒紅色呆毛。
李昱見狀,表情微變。
——不會吧……
很快,對方關上車門,顯出相貌身形,熟悉的漂亮臉蛋映入李昱眼簾。
……
……
烏娜有板有眼地戴正警帽,藏起她那標誌性的長呆毛。
她前腳剛下車,後腳就與李昱對上視線。
李昱:“……”
烏娜:“……”
二人對視了片刻,產出微妙的氣氛。
最終,李昱乾笑兩聲,率先打破沉默。
“坎貝爾警官,早上好,我們又見麵了呢。”
“……是啊,又見麵了。距離我們上一次見麵,時間隔得有點短呢。”
烏娜說著沒好氣地瞪了李昱一眼。
昨夜,李昱信誓旦旦地說“我會爭取讓我們今後不會再有相見的機會的”。
可結果,才過短短半天而已,二人就又見麵了……如此,烏娜露出這種神情,實屬情理之中。
這時,坐在警車的副駕駛位置的約翰遜警長,挺著他的大肚腩,慢吞吞地下車。
烏娜從李昱身上收回視線,兀自掏出自己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