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微看到的那個熟悉的身影,確實是一個老熟人——就是她曾經在秀水村,有過幾麵之緣的李麗。
隻不過現在,李麗已經不叫這個名字了。她叫張芳霞。
回憶起那天,李麗還是會做噩夢。
警車開進秀水村的時候,正是下午兩點多。整個村子像炸了鍋一樣,男女老少都湧到村口看熱鬨。
兩個穿製服的公安,一左一右架著她,從家裡走出來。
那條從李家到村口警車的路,她平時閉著眼睛走,不過五分鐘。但那天,她覺得自己仿佛走了一輩子那麼長。
村裡人站在路兩邊,竊竊私語,指指點點。
“看,就是她!李家那個閨女!”
“嘖嘖,看著平時挺文靜的一個姑娘,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啊?”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真是丟死人了!”
她想辯解,想喊冤,但嗓子像被什麼堵住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隻能低著頭,任由那些目光像刀子一樣刺在身上。
在派出所關了三天,問了無數遍話,最後還是放她回來了。
可是放她回來又怎麼樣呢?
她的名聲,已經徹底毀了。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這種事情傳得飛快。
李麗自然不會說出真正的原因——她怎麼敢說是因為她攛掇周母買藥害周譯?但村子裡的猜測更可怕。
有人說,她是在供銷社裡手腳不乾淨,跟主任搞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被主任家的老婆給舉報了。
有人說,她偷了供銷社的錢,被人當場抓了現行。
還有人說得更難聽,說她跟外村的男人勾三搭四,敗壞村裡的風氣。
流言越傳越離譜,話也越說越難聽。十裡八鄉的,這些話都傳遍了。
李麗去鎮上買東西,都能清楚地感覺到,彆人投向她的那種異樣的眼光。有一個平時跟她關係最好的姐妹在路上見了她,都遠遠地就繞著道走,生怕跟她扯上一點關係。
後來,周母被關了半年後放了出來,李麗天真地以為這件事總算是可以過去了。
可沒過多久,周母又被公安給帶走了。而緊接著,她在供銷社的那份工作也沒了。
那份工作,是她父親托了無數關係,才好不容易給她弄到手的。在那個年代的農村,能在供銷社當一名售貨員,那可是端上了鐵飯碗,是多少人都眼紅的體麵的工作。
可現在,說沒就沒了。
李麗回到家,抱著母親哭了一整夜。母親也跟著她哭,邊哭邊打她:“你到底是造了什麼孽啊!好好的工作,怎麼說沒就沒了!你到底在外麵乾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你說啊!”
李麗能說什麼呢?她什麼都說不出口。
沒了工作,之前那些踏破了她家門檻的媒人,也都不再來了。那些原本對她有意思的小夥子,現在見了她,都低著頭匆匆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