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本來彩禮都談得差不多了,男方的家長一聽說她被公安帶走過,當天就托人上門,把親給退了。
李麗的母親,急得天天在家裡抹眼淚:“這可怎麼辦啊?姑娘家的名聲都毀了,以後還怎麼嫁人啊?”
村裡的閒言碎語更加肆無忌憚了。李麗每天躲在家裡不敢出門。偶爾出去打水,都能聽到背後的議論聲。
有一天,她去村頭的井邊打水,碰到幾個平時一起長大的姑娘。
“喲,李麗啊,”其中一個陰陽怪氣地說,“聽說你現在閒在家裡啊?也好,省得出去丟人現眼。”
另一個接話:“就是,也不知道乾了什麼缺德事,連供銷社的工作都丟了。”
李麗咬著牙,一聲不吭地打完水,提著水桶往回走。
身後傳來刺耳的笑聲。
那段時間,李麗覺得自己快要瘋了。她恨,恨周譯,恨周母,也恨這個小小的村子,恨那些落井下石的人。
就在她快要絕望的時候,她從自己的堂姐,也就是周譯的大嫂那裡,聽到了一個讓她震驚不已的消息——周譯,根本就不是周家親生的孩子!還聽說,他的親生父母是北京城裡了不得的大人物!
李麗聽完,整個人都僵在了原地。她突然明白了一切。
她明白,自己的工作為什麼會丟得那麼不明不白,為什麼連一個像樣的理由都不給她。
李麗心裡的害怕像潮水一樣湧上來。
她想起自己攛掇周母買藥的事。周母被抓之前,肯定把所有事情都說了。周譯一定知道是她在背後推波助瀾。
他會報複她嗎?
他已經讓她丟了工作,接下來呢?
李麗越想越怕,晚上連覺都睡不好。她總覺得有人在盯著她,監視她。
她不能再在這裡待下去了。
周譯能在深圳發家,那說明深圳一定是個能掙大錢的地方。既然彆人可以,那她為什麼不可以?
但她也不傻。她知道如果自己還用“李麗”這個真名,萬一周譯真的要找她算賬,那也太容易了。
所以在離開前,李麗做了一個決定——改名。她翻出家裡的戶口本,看著上麵“李麗”那兩個如今已經和“恥辱”劃上等號的字,心裡五味雜陳。
她給自己,起了一個全新的名字——張芳霞。張,是她母親的姓。芳霞,是她自己想的,聽起來比“李麗”要文雅許多。
她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要去哪裡,隻跟母親說是去廣東打工,讓母親不要擔心。
她到廣東的第一站,是一個叫清遠的小城市。在一家小旅館裡,她找了個最便宜的房間,五塊錢一晚。房間又小又暗,牆上還長著大片的黴斑,但她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
第二天一早,她就開始了漫無目的的找工作之旅。她去了好幾家工廠,都被拒絕了。要麼,是嫌她一個外地姑娘沒有經驗。要麼,就是嫌她沒有本地人作擔保。
一個星期後,她終於在一家小賓館裡找到了一份工作——做服務員,包吃住,一個月工資二十塊錢。
工資很低,但張芳霞還是答應了。她身上的錢已經快要花光了,不能再挑剔了。
在那家賓館,她一乾就是半年。